:‘阘茸,不肖也。’”
〔六四〕困学纪闻十七:“宋景文云:‘贾生思周鬼神,不能救邓通之谮。’(见宋景文集回郑资政书)考之汉史,无邓通谮贾生之事,盖误。”谢肇浙文海披沙曰:“贾谊出傅长沙,人皆以为绛、灌为之也。风俗通义载刘向对成帝言:‘是时,贾谊与邓通俱侍中同位,谊恶通为人,数廷讥之,由是疏远,迁为长沙太傅,既之官,内不自得,及渡湘水,投吊书曰:阘茸尊显,佞谀得志。以哀屈原罹谗邪之咎,亦自伤为邓通所愬也。’乃绛、灌诸公犹蒙谮贤之名,何欤?
宋景文云:‘贾生智周鬼神,不能救邓通之谮。’盖指此,而王浚仪困学纪闻以为‘考汉史无邓通事’,岂偶未之见邪?”王世贞宛委余编四:“按:谊前四年出长沙,又十余年而通始用事,了不相及也。”汪师韩文选理学权舆八:“贾谊吊屈原文序云:‘谊为长沙王太傅,既以谪去,意不自得,及渡湘水,为赋以吊屈原。’注曰:‘应劭风俗通曰:“贾谊与邓通俱侍中同位,数廷讥之,因是文帝迁为长沙王太傅,及渡湘水,投吊书曰:阘茸尊显,佞谀得意。
以哀屈原离谗邪之咎,亦因自伤为邓通等所愬也。”’按汉书贾谊传曰:‘绛、灌、东阳侯冯敬之属尽害之。’不及邓通。考邓通自为黄头郎,至上大夫,汉书不载其年月,其寄死人家,在景帝时,则其尊显,应在文帝末年。若贾生自文帝初立,便因廷尉吴公之言,召为博士,超迁,岁中至太中大夫。考食货志,孝文五年,除盗铸钱令,使民放铸,贾生有退七福、行博祸之谏,其明年,贾生已在长沙矣。服鸟赋曰:‘单阏之岁,四月孟夏。’单阏乃文帝六年丁卯岁也。
谊在长沙三年,又岁余,有宣室之诏,遂为梁怀王太傅,至文帝十一月而梁王胜薨,十二月而谊死。何以知之?传言:‘谊死后四岁,帝思贾生之言,立齐悼惠王子六人、淮南厉王子三人。’此是十六年五月事。贾生死时年三十三,盖生于高帝三年,而死于文帝十二年,又十一年而文帝始崩,邓通之尊显,其必在此十一年中矣。或云:志于谊谏放铸疏后,即云:‘是时,吴以诸侯即山铸钱,富埒天子,后卒叛逆;邓通大夫也,以铸钱财过王者,故吴、邓钱布天下。
’疑谊所称法钱不立者,是指邓通辈而言。然志于叙吴、邓钱后,即接入武帝时事,则其所言‘是时’者,为时正广,岂得牵连合并耶?”说又见韩门缀学。孙志祖读书脞录续编四曰:“细读韩门之言,尤为臆度。汉志于谊谏放铸疏后,即承之云:‘是时,吴以诸侯即山铸钱,富埒天子,后卒叛逆;邓通大夫也,以铸钱财过王者。’是邓通之为大夫,与贾谊同时明矣,安得以下文接入武帝时事,而并以‘是时’二字,谓不在贾生上疏时乎?汉书云:‘绛、灌、东阳侯冯敬之属尽害之。
’言‘之属’,则邓通在其中矣。班氏之意,谓通不屑数也。仲远距西京未远,其言必有据。”王荫祜贾子年谱曰:“贾子之见疏,太史公以为阨于绛、灌之属,然并次其传于屈原之后,其恉亦颇有不可晓者。及刘子政之说,见录于风俗通义,乃知贾子之不能安其位,实有若上官、靳尚者,媒糱于其内,其邂逅之奇,盖无一事不与屈原同,则太史公论着之义,非无微意于其间矣。”王耕心贾子次诂十六:“贾子之进退,不在绛、灌,而在邓通,刘子政所记详矣,先府君已箸其说于年谱之后,兹不具论。
或疑其说为不必然。不知但求诸汉书,已有二证,至今犹可佐子政之说。贾子之谏放民铸钱,其论至精,而孝文不听;其不听者,所以为邓通也。贾子之复召,孝文自以为不能及,而终不肯留,仍出为梁太傅;其不留者非他,亦所以为邓通也。有是二证,则子政之说憭然矣。”王先谦曰:“案谊之立言,固宜有体,鸱鸮阘茸,必非以况绛、灌诸人,廷讥邓通,情事所有,应氏所传不妄也。”器谨案:汉书谊本传及文选吊屈原文序并云:“因以自喻。
”即此文所谓“
自伤”也。在杭、诒榖、鞠龛父子及葵园之说,为得其实;元美、韩门臆说不足据。又汉书本传赞曰:“刘向称贾谊言三代及秦治乱之意,其论甚美,通达国体,虽古之伊、管,未能远过也;使时见用,功化必盛,为庸臣所害,甚可悼痛云云。”疑即向对成帝问,或别录文也。(史记贾谊传集解引别录:“ 〔贾谊吊屈原赋〕因以自谕自恨也。”)
〔六五〕汉书宣纪注引应劭曰:“谥法:‘圣善周闻曰宣。’”
〔六六〕史记太史公自序:“重译款塞。”集解引应劭曰:“款,叩也,皆叩塞门来服从也。”
〔六七〕汉书爰盎传:“且陛下从代来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