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甚多,及死,仇家欲烧其尸,妻亡去归葬。”应氏引鳖令及尹齐事,俱以尸亡证楼上新妇,(扬雄蜀都赋:“昔天地降生杜●密促之君,则荆上亡尸之相。”张衡思玄赋:“鳖令殪而尸亡兮,取蜀禅而引世。”俱用尸亡事。)史记作“仇家欲烧其尸,尸亡去归葬”,论衡死伪篇作“怨家欲烧其尸,亡去归葬”,与应氏合,汉书作“怨家欲烧其尸,妻亡归葬”,王先谦补注:“史记作‘尸亡去归葬’,徐广注:‘未及敛,尸亦飞去。’风俗通怪神篇说同,公羊:‘陈侯鲍甲戌之日亡,己丑之日死(同尸)而得。
’疏亦引此事为证,班氏盖以为诞而易之。”器案:王充亦以此为失实之言,不验之语,故倡为窃举持亡之说,而黄氏日钞、顾氏日知录从之,盖所以破怪神之说也。潜夫论巫列篇亦有飞尸说,甚矣,人之好怪也。“淮阳太守”,史、汉、论衡俱作“淮阳都尉”,此盖应氏之误,当据改正。
〔二六〕汉、魏、六朝人通称妇为新妇,故上言妇,此又言新妇也。麈史辨误曰:“吕氏春秋曰:‘白圭……何事比我于新妇乎?’按今之尊者斥卑者之妇曰新妇,卑对尊称其妻及妇人,凡自称者则亦然,则世人之语,岂无所稽哉?而不学者辄易之曰媳妇,又曰室妇,不知何也。”
○世间多有伐木血出以为怪者
谨按〔一〕:桂阳太守〔二〕江夏〔三〕张辽叔高〔四〕,去□令〔五〕,家居买田,田〔六〕中有大树十余围〔七〕,扶疏〔八〕盖数亩地,播不生谷,遣客伐之,六七〔九〕血出,客惊怖,归具事白叔高〔一0〕。叔高大怒曰〔一一〕:“老树汁出〔一二〕,此何等血?〔一三〕”因自严〔一四〕行,复斫之,血大流洒〔一五〕,叔高使先斫其枝,上有一空处〔一六〕,白头公可长四五尺〔一七〕,忽出往赴〔一八〕叔高,叔〔一九〕高乃逆格之,凡杀四头〔二0〕,左右皆怖伏地〔二一〕,而叔〔二二〕高恬如也。
徐熟视,非人非兽也〔二三〕,遂伐其树。其年〔二四〕司空辟〔二五〕侍御史兖州刺史,以〔二六〕二千石之尊,过乡里,荐祝祖考;白日绣衣〔二七〕,荣羡如此〔二八〕,其祸安居?春秋国语曰:“木石之怪夔魍魉。〔二九〕”物恶能害人乎〔三0〕?
〔一〕 搜神记十八有“魏”字,误。太平广记四一五引无,法苑珠林四二引搜神记、广记三五九引法苑珠林、御览八八六引列异传俱无“魏”字。
〔二〕 汉书地理志注引应劭曰:“ 桂水所出,东北入湘。”
〔三〕 汉书地理志注引应劭曰:“ 沔水自江别至南郡华容为夏水,过郡入江,故曰江夏。 ”
〔四〕 御览九五二、广记四一五引 “辽”下有“字”字,搜神记亦有。法苑珠林引搜神记作“张遗字升高”,广记引法苑珠林又作“张遗字叔高 ”。器案:说文:“辽,远也。”广雅释诂:“高,远也。”名高字远,义正相会,作“辽”为是。又“升” 亦当作“叔”,盖草书“叔”字与“升”相似误。
〔五〕 搜神记作“去鄢陵”,御览八八六引列异传作“家居鄢陵”。器案:此文当作“去 □陵令”,后汉书宋宏传有□陵令,“鄢”一作“□” ,见左传庄公二十八年释文引字林,汉书地理志作“傿陵”。
〔六〕 “田”,御览引列异传作“ 里”。
〔七〕 淮南说山篇:“求大三围之本。”一围有三寸、五寸及一抱诸说。
〔八〕 说文:“枎,扶疏四布也。 ”文选上林赋注:“扶疏,四布也。”
〔九〕 宋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程本、徐本作“六七”,余本作 “木中”,御览九五二引作“六七下血出”,拾补校作 “有赤汁六七斗出”。今案:广记引正作“有赤汁六七斗出”,而搜神记、列异传文又不同,详后附引。
〔一0〕御览引作“归以其事白叔高 ”,广记引作“归具白叔高”。
〔一一〕“叔高大怒曰”,原作“大怒”,拾补校作“叔高大怒曰”。今案:广记引作“高怒曰”,搜神记作“叔高大怒曰”,今据改正。
〔一二〕御览引作“树木汁出”,广记引作“树老赤汁”,搜神记及列异传俱作“树老汁赤 ”。
〔一三〕御览引“等”作“言”,广记引作“有何等血”。器案:何等为汉人习语,作“言 ”者误。史记三王世家褚先生补:“王夫人曰:‘陛下在,妾又何等可言者。’”孟子公孙丑篇:“敢问夫子恶乎长?”赵注:“丑问孟子才志所长何等。”吕氏春秋爱类篇:“其何故也?”高注:“为何等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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