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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言语篇注引伏滔集论青楚人物:“后汉时周孟玉,此青士有才德者也。”又后汉书徐璆传:“璆字孟玉。”字亦作“璆”,书钞六八、御览五一二引作“□” ,正是与“●”形近而误耳。今从孙校改正,下并同。
  〔四〕 “大”,御览作“右”。
  〔五〕 书钞三七引有“奕”字。
  〔六〕 “●”,书钞三七作“周” 。
  〔七〕 书钞六八引此二句作“不请弟子之命”,御览引此二句作“ 了不论弟子之命”。
  〔八〕 “抗”,书钞三七作“亢” ,亢、抗古通,汉书陈胜项籍传赞:“不亢于九国之师。”师古曰:“亢读与抗同。”又高纪上:“ 沛公还军亢父。”注:“郑氏曰: ‘亢音人相抗答。’”抗直为汉人习用语,犹言持直不挠也。史记邹阳传赞:“邹阳辞虽不逊,然其比物连类,有足悲者,亦可谓抗直不挠矣。”汉书陈万年传:“ 子咸,字子康,年十八,以万年任为郎,有异材,抗直数言事,刺讥近臣,书数十上。”
  〔九〕 书钞三七“宪”上有“王” 字。
  〔一0〕“遂毙”,书钞、御览作“ 遂俱尽”。
  〔一一〕书钞、御览引此二句作“孟玉由此为高”。
谨按:春秋:叔牙为庆父杀般,闵公大恶之甚,而季子缘狱有所归,不探其情,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一〕。州吁既杀其君,而虐用其人〔二〕,石碏恶之,而厚与焉〔三〕。大义灭亲,君子犹曰:纯臣之道备矣,于恩未也;君亲无将,王诛宜耳〔四〕。今二家之子,幸非元恶;但望诚心内发,哀情外露,义动君子,合礼中矣。周●苟执果毅,忽如路人。昔乐羊为魏伐中山,歠其子羹,文侯壮其功而疑其心。秦西巴触〔五〕命放麑〔六〕,而孟氏旋进其位;
麑犹不忍,况弟子乎〔七〕?孟轲讥无恻隐之心〔八〕,传曰:“于厚者薄,则无所不薄矣。〔九〕”
〔一〕拾补曰:“叔牙欲弑而未成,即为季子酖死,其弑二君,皆庆父也,此误记。”器案:事详左传庄公三十二年。闵公二年,公子庆父出奔莒,公羊传于公薨云:“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春秋繁露王道篇:“鲁季子之免罪,吴季子之让国,明亲亲之恩也。”汉书邹阳传:“公子庆父使仆人杀子般,狱有所归,季子不探其情而诛焉。庆父亲杀闵公,季子缓追免贼,春秋以为亲亲之道也。”盐铁论周秦篇:“闻兄弟缓追以免贼。”并用公羊义。
  〔二〕 左传隐公四年,“人”作“ 民”,此唐人避讳改。
  〔三〕 “厚”,程本、郎本误作“ 后”,札移曰:“案‘后’当为‘厚’,左隐三年传云:‘其子厚与州吁游。’是也。”器案:左传隐公四年:“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应氏正用此文,孙校引三年传,未当。
  〔四〕 器案:“王”当作“将”,盖原作小二,即上文“将”之重文,后人转写,误为“ 王”耳。说详正失篇。
  〔五〕 “触”原作“蜀”,程本、郎本作“属”,今据孙校改正。拾补云:“‘蜀’因连 ‘巴’字而误写,非有形声可求,程本强改作‘属’,义何取乎?今定作‘违’。”札移曰:“案‘蜀’当为 ‘触’,周礼司●,郑注:‘尚书大传云:触易君命。 ’卢校非。”器按:孙校是,汉书元纪:“永光元年诏:‘民渐薄俗,去礼义,触刑法。’”义正同。
  〔六〕 “麑”原作“兽”,今据卢校改。拾补云:“下云‘麑犹不忍’,明当作‘麑’字。”识语曰:“谨案:‘麑’无由讹‘兽’,当是午易耳。此既作‘麑’,下当为‘兽’是也。”
〔七〕韩非子说林上:“乐羊为魏将而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遗之羹,乐羊坐于幕下而啜之,尽一杯。文侯谓堵师赞曰:‘乐羊以我故而食其子之肉。’答曰:‘其子而食之,且谁不食。’乐羊罢中山,文侯赏其功而疑其心。孟孙猎得麑,使秦西巴持之归,其母随之而啼,秦西巴弗忍而与之,孟孙适至而求麑,答曰:‘余弗忍而与其母。’孟孙大怒,逐之;居三月,复召以为其子傅,其御曰:‘曩将罪之,今召以为子傅,何也?’孟孙曰:‘夫不忍麑,又且忍吾子乎?
’故曰:巧诈不如拙诚,乐羊以有功见疑,秦西巴以有罪益信。”案此事又见淮南人闲篇、说苑贵德篇。又战国策魏策、中山策载乐羊事,白帖二六、八五引董仲舒春秋决狱载秦西巴事。
  〔八〕 孟子公孙丑上:“无恻隐之心非人也。”
  〔九〕 孟子尽心上:“于所厚者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