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思达遣百佳尼入贡;二年,遣察祈等入贡,已又遣亚间美等入贡:频年以来,史不绝书——未尝与明绝也。惟考日本史:明万历三十七年,义久取琉球。其后书「琉球入贡」者十:日本宽文十一年——当中国康熙七年(?)、天和二年——当康熙五十三年(?)(琉球入贡,铸新银)、享保三年——当康熙五十七年、宽延二年——当乾隆十四年、宽政二年——当乾隆五十五年、又八年——当嘉庆元年、文化三年——当嘉庆十一年、天保三年——当道光十二年、天保十三年——当道光二十二年。
其时琉球虽贡于日本,然亦内属我朝;其贡船之来、使臣之至,固彰彰可考也。
如是日本安得私日本(琉球?)为己有也哉!其国民船遭风飘泊我朝,本当加以抚恤;何容日本为之置词!即其遇台湾野番之难,其人外于王化,非属中国之民人;如英、美诸国航海者无不遇之,未闻其与我中国相龃龉也。日本无端生隙,以至远遣使臣以相诘难;虽其谓我中国之无人耶,殊可哂已!
五月初十日
署台湾道夏(献纶)奏报到任日期折(四月十九日京报)
布政使衔署福建台湾道臣夏献纶跪奏:为恭报微臣接印日期,叩谢天恩;仰祈圣鉴事。
窃臣前奉督、抚臣行知,同治十一年二月三十日奉上谕:『台湾道员缺,即着夏献纶先行署理』等因,钦此。旋因总理船政前江西抚臣沈葆桢尚未释服莅工,臣有承办船政事务,经奏明暂缓东渡。上年十二月,沈葆桢服阕视事,即奉督、抚臣饬赴台湾署任;于二月初一日抵台。初二日,准暂署台湾道潘骏章将印信、文卷委员赍送前来,臣谨恭设香案,望阙叩头祗领任事。
伏念臣江右庸才,毫无知识;由兵部主事荐升道员,留闽补用。两次署理藩司篆务,并蒙赏加布政使衔。涓埃未报,兢惕方深。兹复仰荷恩纶准署斯缺,感鸿慈之逾格,非梦寐所敢期!查台湾为滨海要区,南北地势辽阔,民番杂处,抚驭难周;近与各国通商,时有交涉事件,措施尤为非易。如臣梼昧,深惧弗胜。惟有殚竭愚忱,勉圆报称。举凡要务,随时禀承督、抚臣妥为办理,以冀仰副圣主绥奠海疆至意。
所有微臣接印日期、感激下忱,谨缮折叩谢天恩,伏乞皇上圣鉴!谨奏。
奉朱批:『知道了。钦此』。
六月二十四日
谕旨(六月初三日京报)
兵部将奏补福建台湾艋舺营水师守备嘉朝泰引见,奉旨:『照例准其补授。钦此』。
六月二十九日
日本被风难民安插事
福建洋面有日本国难民遭风遇救,由福建藩台委员护送来沪,解由道辕转发会审公堂送交日本领事公馆查收安插矣。查中朝怀柔远人,凡有遇风洋船,无不妥为料理,护送回国。此番之由闽送沪,亦此意也。
闰六月初一日
东洋请讨台湾生番论
阅西字日报,六月二十日京师来信云:现闻中国将拟出师压服台湾生番之悍,使后有船坏被难者务须抚恤,不得仍肆其野性也。且闻是师也,命李伯相督发;师及台湾,先将数月以前残杀琉球被难水手之各生番从严办罪,然后使各生番皆一例归服中国之教化焉。前三月初六日,本馆已详译东洋西字新报述及该番烹食东洋所属之琉球遭难诸人,必欲中国设法为之报雠;且言中国不任此役,伊将决意自行报复。今东洋使臣甫由京师归国,中国闻有此举,想必由伊定议所致;
西报亦揣测之言,尚未知其确否?
夫台湾之番,向分生、熟二种。熟番久已臣服,已有登仕籍、列庠序者;生番至今未服王化,自为种类。大约射猎为生,残忍杀戮,是其天性。揆厥行为,与野兽等。朝廷因其不知教化,是以置之度外,不令与熟番同处;故虽同在台湾,实则属化外。今之烹食人者,必系生番无疑。若熟番,则断无是事。孟子有言:兽相食,人且恶之。谚云: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今生番烹人而食,其居心、行事,殆禽兽之不如。即令聚其丑类而歼灭之,亦不过多杀禽兽而已;
又何足惜!宜乎东洋见其举动猖獗,骇世听闻;故欲中国大加惩创,使烹人各犯一律伏法,庶几可为异日之警戒。然东洋祗知台湾之地系属中国,而不知台湾之番尚有生、熟之别;彼以为地为中国之地、人即为中国之人,倘伊径自兴兵问罪,又恐有碍中国,故再三请中国自行查办。即旁观者而论,亦谓中国之境,亦不宜使东洋加兵固也。
然生番之于中国,未归顺者也;一旦因其烹食琉球之人,遣官往办,彼安肯帖伏以听哉!将见理谕之不可、势禁之俱穷,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