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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清代官书记郑氏亡事--*导航地图-第4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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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乃令芳泰携家赴京师。十一月庚戌(十九日),命提督万正色克期破贼。
  总督姚启圣奏:臣会同将军提督杨捷,酌拨兵一万四千人赴水师提督万正色军前。第沿海诸汛地兵力单弱,召募补额。上谕:进取金门、厦门诸处,事关重要,该督调发兵丁,听万正色统领克期破贼。其所请募兵补额,俟大将军康亲王题明满兵应撤应留之日,再行定议。
  壬子(二十一日),命福建吴兴祚等速治战舰。
  先是,兴祚请修理战舰,上已遣吏部郎中萨尔图等往闽督修。至是,兴祚又奏:战舰二百五十艘见在修理,若待竣工齐发,恐误风汛之期。请以修缮已毕者同新造鸟船配兵先发,余俟萨尔图等督趣告竣。上谕:战舰乃破贼急需,其令巡抚吴兴祚同萨尔图等速行修治,无误万正色师期。
  十二月己巳(初八日),命提督万正色严饬将士,抚按被寇之民。
  正色奏称:今天时便利,乘风破浪,在此一举。第新船虽竣,旧船尚在督修,且檄调诸路兵及炮手犹未悉至。臣即以新船配官兵,先赴定海训总。俟舟师辏集,随定期水陆夹攻。上谕:灭贼之事至为巨要,可令江南总督阿席熙速选善用炮者二千人送该提督军前。福建总督姚启圣、巡抚吴兴祚、提督杨捷、郎中萨尔图等亦速遣发士卒,修整舟舰,毋或愆误。提督万正色,其严饬将士,凡大兵所至,务当抚绥被寇之人,毋妄肆淫掠,负朕恤民至意。
  癸酉(十二日),增设提标援剿四总兵官。
  提督万正色奏:臣标前、后二营已设官兵,尚余新募水师万余人。请增置援剿左、右、前、后四镇,各设总兵等官,即以投诚总兵林贤等补授。下议政王贝勒大臣集议。议政王等奏:宜如正色请。上报可。
  辛巳(二十日),命广东提督侯袭爵遣兵作进攻状,以分贼势。
  先是,平南将军赖塔等奏请调发广东潮州、碣石两镇舟师协力进剿,上允之。至是,袭爵奏:潮、碣■〈舟古〉艚船止堪防守海港,难入巨洋,且经制兵寡,汛守不足,逆艘飘忽往来,日夜捍御,无可调遣。上谕:提督侯袭爵既称潮、碣两镇战船难以出海,汛兵尚患不足,宜停其调发。提督万正色等不必待广东舟舰,即率水陆兵乘机进剿;侯袭爵仍分拨舟师作进攻状,以分贼势。
  命福建督、抚、提督等酌定进止机宜。
上谕议政王等曰:总督姚启圣、提督万正色欲厚集水陆兵破灭寇,进取金门、厦门,屡经具题,事关重大。当日破贼克金、厦二岛,曾用荷兰夹板船。今入海征剿,既乏如前坚固巨舰,荷兰舟师又不时至,战舰无多,遽以入海,恐变出万一,未能得志。尔等其集议以闻。议政王等因奏请敕下福建总督姚启圣、巡抚吴兴祚、提督杨捷、万正色,度兵力足以办贼,必无疏虞,果有确见,听其酌量而行;如少有疑虑,不可以前经具题,惮于更改,勉强从事。应令伊等会商定议具奏。
上报可。
卷二
  康熙十九年(一六八六○)二月癸未(二十三日),提督万正色奏克海坛。
先是,上命福建总督、巡抚、提督酌定进止机宜,巡抚吴兴祚奏:臣询之习知贼中情形者云,贼■〈舟宗〉虽多,不如我新造鸟船坚固便捷。今郑锦悉调舟舰,皆在海坛齐集,宜乘风汛甚利、将士方锐,先攻取海坛,破贼藩篱,则金门、厦门自可乘胜而下。臣□□□、臣万正色决策:正色以水师直攻海坛,臣□□兵赴同安,同督臣姚启圣、提臣杨捷调陆□□规取厦门。正色亦奏:荷兰国船迟速莫必,转盼三、四月间南风一作,我舟即难前进。今新旧大小战船俱集定海大洋,抚臣吴兴祚前来阅视,知其可用。
臣已与决计进讨,兴祚率标兵驰赴同安,为巨声援督臣姚启圣、提臣杨捷调陆兵据围头以遏贼出入,臣定于二月初四日进取海坛。至是,正色统率官兵,由定海进发,于是月初六日抵海坛。贼乘舟逆战,正色随分前锋兵为六队,直冲而入,亲统巨舰继之。又以轻舟绕出其左右,并力夹攻。炮火齐发,击沉贼船十六艘,溺水死者三千余人,余贼溃遁。我兵遂驻泊于海坛。
  命将军赖塔等分部官兵,应援进剿之师。
  总督姚启圣〔奏〕:提臣杨捷与臣定议,将新配水师再操演半载,俟荷兰国船至,一同进发。今抚臣吴兴祚□□奏出师意不可挽,臣等何敢以所见有异,推诿迟回。臣随同将军臣赖塔、提臣杨捷会商,已派拨官兵。上谕:今巡抚吴兴祚、提督万正色灼见贼势,乘机进□,□经克取海坛,将军赖塔、总督姚启圣、提督杨捷共会商分拨满洲、绿旗水陆官兵,以策应进剿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