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谕荷兰国王噶喽吧王油烦吗绥极,令具夹板船二十艘,载劲旅前来,协力攻取二岛。至是杰淑等奏:战舰水师尚未具备,其荷兰舟师不便预定时日,且目今海贼已据有海澄、厦门之固,势难急图,宜从容以计取之。上谕:征剿海寇,调发满洲、绿旗官兵甚多。福建经制兵外,又增兵数万,授水陆提督为将军以统之。宜乘此兵力,速行进讨。若如大将军康亲王所奏,需以岁月,则供亿烦费,必将撤还大军,海寇何由殄灭?其令康亲王会同将军、总督、巡抚、提督详议以闻。
乙亥(初十日),合发江南、浙江战舰至福建,增设福建兵。
大将军康亲王杰淑等奏:据福建总督姚启圣等启称:进取金门、厦门,须发江、浙臣舰二百艘,增闽省兵二万,迅调荷兰舟师来会,方可大举。至进剿之期,必俟入秋北风起后,彼时战舰师旅一切不误,自能奏功。上谕:翦灭海寇事綦重要,其令江南总督、京口□将军发江、浙战舰各百艘,于进剿期内送至福建;福建仍许增兵二万。将军康亲王等并檄荷兰国迅调舟师,务令如期而至。
三月庚戌(十五日),命大将军康亲王杰淑等规取金门、厦门。
杰淑等奏:臣等已将征调舟师敕谕令荷兰国人赍往,因赶塘、石碑洋诸地为海寇所阻不得行,故未达而还。上谕:顷因定海舟师少,已特增兵。今荷兰国人为寇所阻,何以不行扑灭,俾得前行?音问既未能通,舟师必不能如期而至。如此,则我兵遇有机会,可不俟荷兰舟师,即进剿耶?抑必俟彼船至日,方举事也?兹以剿荡海寇,增调师旅,修理战舰,糜费军饷甚多,大将军王等宜规取金门、厦门,速靖海氛,不必专候荷兰舟师。
四月戊辰(初五日),命加湖广岳州水师总兵官万正色太子少保,调为福建水师总兵官。
时正色条奏闽海情形、水陆战守机宜。上谕:万正色剿寇洞庭,着有劳绩。今岳州、长沙诸处悉已恢复,无烦水师。且正色闽人,稔知水性。兹剿灭海寇之际,从优加太子少保,调为福建水师总兵官,率所部官兵克期速赴闽中。其标下兵有不谙水者仍留岳州,以见在投诚兵内习水者补额携往。至闽之日,即以所条奏事宜,与大将军康亲王等会议酌行。旋擢正色为福建水师提督,统辖全闽水师营务,以专职掌。
五月甲寅(二十一日),命提督万正色统湖广、江南、浙江战舰赴福建。
先是,湖南用兵,令江南造鸟船百艘送岳州军前。至是,岳州既复无须舟舰,上因谕议政王等曰:万正色赴闽时,即令其领在岳鸟船并水手以行。至江南、浙江,更选战舰共百艘携往,以资征剿。
六月丁亥(二十四日),命广东督、抚、提督分兵防守濒海要汛,断贼粮饷。
巡察潮、惠等处海口吏部主事塞楞格等奏:粤东马■〈氵窖〉、鸥汀背诸处,乃濒海要地,宜严加防闲。请调拨官兵分驻各口,庶居民储粟不致侵掠,而奸徒私通贸易之弊亦可杜绝。上谕:巡视海疆,严禁奸民贸易,潜资寇粮,乃平海机宜所关。马■〈氵窖〉、鸥汀背、石井寨诸处,俱沿海要地,其令广东总督、巡抚、提督等速发官兵防御海寇,杜绝奸民私通粮糗。塞楞格等乃特遣严察海疆之员,何地紧要,宜添兵防守?即移文该督、抚、提、镇调兵驻防。
如汛守官员不行严缉,或私纵奸民通贼贸易、接济粮米等物,塞楞格等即指名参奏。
八月癸亥(初一日),命湖广巡抚张朝珍致西洋炮于福建。
上谕议政王等曰:攻击海贼营垒,宜用火炮。内造西洋炮甚利,且轻便易运,可移令湖广巡抚张朝珍,以湖广所有西洋炮二十具委官递送福建总督姚启圣军前,用资剿御。
命总督姚启圣遣人开谕刘国轩等。
启圣奏:海逆郑锦以台湾为巢穴,志必不降,断不可遣人招抚。其伪武平侯刘国轩乃贼中渠帅,颇能用兵,请赦其前罪,授以公爵。伪将军吴淑本无反志,由部将追胁,请亦赦其前罪,授以侯爵。至伪总兵陈昌、林升、江钦、吴潜,均请畀以总兵官,实授管事。此数人若解体投诚,则郑锦势孤,海寇根株立可芟灭。上谕:凡逆贼有率众来归及献城纳款者,必俟投至之日,方论功议叙,有未经投顺,先爵以公侯之理?刘国轩等如果输诚立效、率众来归,当赦其前罪,仍行论功。
该督可遣人以此意往谕之。
命海澄公黄芳泰赴京师。
时芳泰题请暂驻汀州,为其兄芳度营葬。总督姚启圣因奏:汀、漳二郡多有冒称海澄公家人者,即有奸宄,有司不敢问。且吴淑、吴潜等曾害芳度,因芳泰在汀,不敢来漳归顺,芳泰不宜久留汀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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