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愿将此大租榖银出卖于人,托中引向宗弟林益岳出首承买,同中三面议定大租价龙银六十大员正。即日立字,其银经中交会友等亲收足讫;随将此佃大租榖银六员二角一点正,归付林益岳管收,自用图章掣给完单。该佃应照旧章程带到林益岳家年款年清,不得拖欠;倘有拖欠,宜照旧章就小租户田主跟究,逐季加利,不得异言。保此大租榖银果系会友等承祖父遗下阄业应得之额,与房亲人等无涉,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以及来历交加不明为碍;如有此情弊,会友等出首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
此系仁义交接,现银明买,出于两愿,各无反悔。自此一卖千休,日后会友等子孙不敢言及找赎,妄生觊觎滋事。口恐无凭,立杜卖尽根大租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会友等亲收过杜卖尽根大租庄业契字内龙银六十大员正足讫,再照。
一、批明:友先祖以水租大租挂借银项字载听赎,今议归买主,不拘时价向赎,友等决无爽约,批照。
光绪二十八年(壬寅年)十月日。
小租户田主认佃人吕水德
代笔人吕登波
为中人族亲林道纶
在场见人母亲陈墨
立杜卖尽根大租庄业契字人林会友
第十一节其它契字
(一)
立典约字人眉里社土官蛤知腊、打刘巫士、蛤目,同众番甲头等,因本社草地一所,坐落土名二林深耕坑埔,南至西螺溪,又至下溪墘,西至芦竹塘出西二十里,竖插■〈艹〈束刂〉〉桐为界,北至大突山仔脚,又至垓抬桥仔头,种插■〈艹〈束刂〉〉桐为界,又至埔心仔江西店为界,东至大湖厝路口厝大路为界;四至界址明白。年应完课饷五十七两六钱,廍饷二张,时值价银七百五十五员正。因庚熙五十八年,林华、陈济世协同自出工本,经开两条课圳,林华自开三条圳。
水圳一条灌溉深坑埔园;陈济世一条灌溉二林、三林埔。该庄田园彻底奉宪升科,造报额征课租。于雍正元年,水圳被溪水抛流冲坏,本社番乏本,难堪开垦饷费,招中外请林华官出首承典,自出工本开垦田园,修理课圳,收租纳课为课饷费项,不敢累及番众生端滋事,通土一力抵挡。立典约字二纸,各执一纸存照。
即日同中见收过契面银七百五十五员正。
雍正四年二月日。
代笔胡飞
为中人陈济世
通事□□□
甲头蒲大夷
同山巴腊
打刘巫士
立典约字人眉里社土官蛤知腊
蛤目
(二)
立卖契字人丁作周,先年二次,有共贌垦得大武郡社土名滥港庄番地一所,东至巫厝庄田滥港东,至良迪庄为界,西北由海丰仑大车路为界,西南由良迪作墩分为界处至干溪为界;四至明白为界。因康熙五十九年间,用本银三百两,于滥港溪作坡一口,开水圳二条,经番于雍正元年赴县主大老爷孙给告示为凭。又雍正二年间,同十五年,于虎尾溪开大圳份下水分三分,共享本银二百四十八两七钱。二项共费用银五百四十八两七钱。
因开水圳乏银费用,尽问房亲族叔不就,托中管事吴松青前去运元行,引到行主吴林兴借出母银开圳费用,至今不能清还,致管事告官在案。兹公亲议处将所贌番地尽付与吴林兴抵还本银五百九十两正,并无勒索利银;其庄地即付银主前去掌管清丈,对佃收租,永为己业。其年征贴番课粟一百一十石,就本庄交纳旧斗原约为凭。其雍正四年之前未完番课粟,系是丁作周抵挡,不干吴林兴之事;雍正五年之后,每年该贴番粟一百一十石,系吴林兴交纳。倘有庄棍唆番告害,此系丁抵挡,不干银主之事。
此系两愿,并无抑勒授受不明,及先典后卖张挂为碍,亦不敢异言生端,言贴言赎。今欲有凭,立卖契一纸,缴上手番约告示水分合约共十纸,付执为照。
雍正五年五月日。
知见人徐因官
吴松青
为中人
高成
立卖契字人丁作周
中见人通事王尔麟
眉仔
土官孩湾
孩斗六
(三)
立卖绝契人大突社番马罗,自耕有熟田二坵,坐落土名巴刘巴来,在李朝荣界内大仑边,东至梁学俊田,西至大仑尾,南至杨潘长田,北至李思仁田;四至明白为界。今因日食难度,情愿托中引就李禄亭、梁学俊前来承买,三面言议定价银五两正。其银即日同中收用足讫;其田随付李、梁前去掌管耕作,永为己业。一卖千休,中间并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系马罗自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田系是李朝荣界内,其大租仍付朝荣抽的纳课,并无贴番租在内。
此系二比甘愿,日后并无生端,反悔异言,口恐无凭,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