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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淡水厅筑城案卷--*导航地图-第27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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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粜见〉济民食,仰蒙皇恩议叙,加一级;道光八年,遵酌增常例,加捐员外郎,不论双、单月即用,□道光八年二月二十七日□部颁给执照。兹于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职员独力捐番银一万五千元,一四折银一万两以上;又劝捐番银二万五千元: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廷竹,祖父应寅,父平侯。事实:查该职员总理城工,首先倡议,广为劝导,俾众知奋,洵属好义急公。该职员系捐员外郎即用,应请从优议叙。
一、进士郑用锡:年四十二岁。淡水厅民籍。由厅学廪生,中式嘉庆戊寅恩科福建省乡试举人;道光癸未科会试,中式第四十二名进士;殿试第三甲第一百九名,归班在籍候选知县;道光四年,首先出赀,运米赴津■〈粜见〉济民食,蒙制宪孙奏请议叙在案。道光六年,倡捐城垣,该进士独力自捐番银四千三百元,一四折银三千两以上;又劝捐番银一万二千四百二十元: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世辉,祖父硕龙,父其德。事实:查该进士总理城工,出纳有度,核实收支,费用樽节,洵属急公向义。
该进士系在籍候选知县,应请从优议叙。
  一、生员林祥麟:年二十四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七年,蒙前学道孔取进厅学。兹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生员独力捐番银八千七百元,一四折银六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盛玉,祖父文彩,父绍贤。事实:查该生总理城工,规度形势,筹办舟车,费不虚糜,洵属急公出力。现在积劳身故:理合登明。
  城工董事十五名
  一、□生吴国治:年四十四岁。寄居淡水厅,现回同安县原籍。所有捐纳监生,系由籍县办理;奉给执照年分月日,应请檄饬同邑查明具报。兹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在厂督工,自捐番银二千元,一四折银一千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中诚,祖父朝珪,父廷因。
  一、职员曾青华:年六十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二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二年闰三月初四日奉部颁给执照。兹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职员在厂督工,自捐番银一千六百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时易,祖父奎贺,父文祯。
  一、监生罗秀丽:年五十四岁。淡水厅民籍。嘉庆十九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嘉庆二十年三月二十一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在厂督工,自捐番银八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寿,祖父敬昭,父正春。
  一、监生周邦正:年五十二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四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五年二月十一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在厂督工,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廷贵,祖父纲斋,父友圣。
  一、职员林德修:年五十九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二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其监照于道光六年五月初九日被火焚毁,续于道光九年十一月初三日补给部照。道光六年,协拿匪犯黄斗乃、黄武二等二名,蒙宫保制宪孙赏给六品顶戴并给牌札,未蒙详请咨部。是年建筑城垣,该职员在厂督工,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又劝损番银四千二百元;应请议叙: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世湖,祖父升暨,父大炽。
  一、民人陈大彬:年五十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里民在厂督工,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又劝捐番银四千二百元: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荣显,祖父安宁,父长茂。
  一、民人洪德梁:年四十八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里民在厂督工,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尚义,祖父文裕,父廷任。
  事实:以上城工董事等七名,或身兼劝捐、或在工督修,俱能不辞劳怨,实力查办;使工料悉归结实、匠作不敢偷减,实属认真出力;应请一体优加议叙。
  一、职员林国宝:年六十三岁。淡水厅粤籍。嘉庆六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嘉庆二十二年,遵酌增常例,加捐州同职衔,于嘉庆二十二年十一月初十日奉部颁给执照;又由州同捐加二级;又至嘉庆二十三年三月二十日,捐请诰对二代奉直大夫。兹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职员自捐番银二千元,一四折银一千四百两以上;又劝捐番银七千元: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达可,祖父衡山,父先坤。
  一、监生郑琛:年四十一岁。淡水厅民籍。嘉庆二十一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