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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淡水厅筑城案卷---第26页

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七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玉,祖父超,父玉甫。
一、生员王奠邦:年三十一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三年,蒙前学道胡取进台湾府学。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生员自捐番银七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培抱,祖父观客,父赓绪。
一、监生张肇基:年三十二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五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五年八月十七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七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宗琦,祖父永广,父裕孝。
一、生员郑廷珪:年四十八岁。淡水厅民籍。嘉庆二十五年,蒙前学道叶取进台湾府学。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生员自捐番银六百元,一四折银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天德,祖父高年,父仕成。
一、民人郑章瑶:年三十二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六百元,一四折银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庭余,祖父志德,父用裕。
一、民人王玺:年二十一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六百元,一四折银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振宗,祖父秉正,父重光。
一、监生廖清波:年二十六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元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元年十月初一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六百元,一四折银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盈潮,祖父永青,父文辉。
一、民人高捷三:年三十四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六百元,一四折银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大明,祖父聚生,父介宾。
一、民人周茶芳:年三十一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秉义,祖父尚道,父列欢。
一、廪生王国柱:年四十二岁。淡水厅民籍。嘉庆二十三年,蒙前学道叶取进厅学;嘉庆二十五年,考补廪生。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生员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荣月,祖父敦职,父尚崇。
一、监生游宗周:年四十六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三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三年五月初八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子行,祖父兼常,父大川。
一、民人李逢春:年五十六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四百五十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兆熙,祖父国厚,父家赵。
一、民人徐国祯:年三十九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四百五十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启顺,祖父立鹏,父熙拱。
一、民人何宗焕,年四十一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四百五十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美玉,祖父超赛,父五掌。
一、监生洪廷瑞:年六十岁。淡水厅民籍。嘉庆二十四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嘉庆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禧悌,祖父俨周,父肖混。
事实:以上殷户绅民共三十七名,均系捐出己资助建城工,应请照例分别议叙;理合登明。
道光十二年八月十三日底。
按:捐赀殷户、绅民三代履历清册,另有道光九年及十年底册各一份;惟其所录,除排列名次与该年各人年龄稍有出入外,几乎相同。故从略。
●淡水同知造送捐建各绅民银数递给匾式花红姓名册稿
署台湾府北路淡水同知为造送事,遵将竹堑建筑城垣各绅民题捐银三十两以上至三百两以下,按照银数,遵例分别递给匾额、花红,造具姓名清册,呈送察核。须至清册者。今开:
铺户林三益题捐城工银二百八十两,监生陈毓瑛题捐城工银二百八十两,高裕记(即家齐)题捐城工银二百八十两,业户张必荣题捐城工银二百八十两,何四管题捐城工银二百八十两,何章全题捐城工银二百八十两,生员郑光华题捐银二百八十两,吴神求题捐城工银二百八十两,叶世荣题捐城工银二百八十两,陈同兴题捐城工银二百四十两,陈佐徽题捐城工银二百三十两,张琳全题捐城工银二百二十两,刘汉奎题捐城工银二百一十两,林瑞昆题捐城工银二百一十两,刘朝珍题捐城工银二百一十两,监生纪廷璧题捐城工银二百一十两,生员简而文题捐城工银二百一十两,李诚林题捐城工银二百一十两,李月春、李万春题捐城工银二百一十两,吕秀章题捐城工银二百一十两,曾集成题捐城工银二百一十两,彭东(即荣煌)题捐城工银二百两:以上共二十二名,捐数在三百两以下至二百两以上;应由府、道官及地方官递加赏给匾额、花红,以示奖励。理合登明。
贡生赖承长题捐城工银一百七十两,郑玉仁题捐城工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