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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得一录-清-余治*导航地图-第91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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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用水覆以坏上。俟得雨露滋润。渐融渐紧。自然成水乳胶漆之妙虽斧凿不能攻。正如石之蕴玉也。
  一所葬或三代。中间筑石灰墙子二道。二代筑墙子二道。不独尊卑有别。并取坚固也其有三娶四娶棺木多者酌用墙子同。
  一宋儒有灰隔法。即白云葬也。周围墙子务要筑实。葢顶必须腾厚一尺有余。日后不致坍陷。
  一沙必用凤口。随时豫办泥须秋成后。乘乡人空闲。择晴天。先置落白筛二面。买泥雇人筛好同沙堆运空屋。立出入簿二本。一存与当会司事。一存总局经理处临用当会者先登明簿上出泥沙若干。发一小票。总局照票发付登簿。倘狥情移借。公议倍罚。
  发灰先一日。用的当小工二人发好。临期和泥与沙入灰内。将三项伴匀筛好。如所葬二棺。大小工要六人。三棺再添一人。每人约发工食钱八十文若多至八九棺。必须十二人动手方得坚固。
  一是会年来办事乏人如秤灰督工记载出入等事。必得精明善办者为之经理。庶无差悞。倘在会君子。能出力帮办。尤见气谊。一每年所葬棺坟。若不刊刻信单分送。无以见实力奉行之迹若必某人某氏详细开列。恐伤仁人孝子。倘在会君子。欲观其详者至值会司事处底册上核阅可也。
  ○保墓良规(附义塜条约)
  卷八之三
坟墓者宗祖骨殖所栖托。祖宗安则子孙亦安。气相感也。惟人事靡常。变端百出。孤坟三尺。谁保百年。不有代为护持者。九原能无怨恫耶。述保墓良规。今夫祖宗之赖有子孙者。养生送死之外。惟此春秋祭扫。保守坟墓为重耳。无如人之贫富不同。丁之多寡不一。或有门衰祚薄。餬口四方。不能照应坟墓者或有年远乏嗣。无人祭扫坟墓者。遂使祖宗坟墓。使为邻右侵占。继为奸佃盗卖。青冢易处。白骨何存李戴张冠。年年变幻。以移塜作生涯。以盗坟为恒事。
虽有王法。亦难禁止。推之本骸得气。遗体受荫之理。无怪向之子孙。稍能饘粥者。至此而变而赤贫矣。向之子孙仅有孑遗者。至此而变为斩尽矣。向之子孙卜地葬亲。思所以妥先灵而绵世泽者。至此而竟为乌有矣。谁非子孙谁无坟墓。使已之祖宗而为他人发掘。为子孙者安乎不安。言念及此。实堪悯恻。近访得苏郡常昭两邑凝善堂。一切无主坟墓及无力照应之坟墓。俱为确查旧址。绘图入册。给赏坟丁。竖碑存案。春秋巡查检点。虽厯年久远。不至遗废。
诚为善举吾邑同人议欲仿照办理。谨拟规条分录于左
  一此局规条专为保护无主古墓而办。先将兴办章程。呈明两邑邑尊。并请出示。谕总开报。并谕劝捐。颁发刻板用印红册到堂。以便查看确实。随时登注。凡有堪舆家。存心好善者。托其采访举报或同人就其所见所闻举报。堂中俱将坐落地址。及姓名有无登明。稽查簿内。堂中司事随时查看。地主经管。何人樵采。果系合例入册汇齐。刊立碑石。以便逐年稽查。
  一合例入册古墓。将坐落四址丈尺方向姓名。坟塜几个有无树木墙坦。图绘地形。以及看管何人。详细注明堂册。以备查核。但厯年久远。岂无形迹更变。须择附近厯久不变之处。如池涧庵堂。高墩大坟牌坊古树等类。在于何方。远近约有几丈。以为标认。并载册内。以杜坟佃日久移碑移塜盗卖诸弊。
一碑上册内。将坟逐一编立号数相同。以便碑册互相查对。碑上刊刻姓名四址丈尺号数。恒善堂立字样。与册符合。此外另有查考来厯细底。及坟佃等类。俱载入册。刻印看管联单。单上注明某号某人之墓。与丈尺四址记认年月。及坟佃姓名。堂中用戳。坟佃画押。各存一纸。每年岁底坟佃持单到堂。查核给保护钱七十文。若佃己故。或有子弟承管到堂倒换联单。设有墙塜损坏。送官究治。如坟佃己故。无人承管。着总召募。如总推诿。即着该总照管。
以杜串通盗卖。
  一丈量地步。俱归营造木尺。堂中立营造丈杆一根。司事稽查随带丈杆量覆地界。碑式营造长五尺。阔一尺三寸。厚五寸。
  一查明姓名者。碑上刻某姓某名之墓。无从查考者。刻无主古墓。如棺骸鳞次。荒塜累累者。量清四址丈尺。面前竖一石碑。刻无主荒坟。古塜几个。亦编号入册。
  一坟塜坟墙俱有者。载明单册。着佃保护。其无坟墙而仅有坟塜者保护坟塜。如坟塜坍塌者。随时酌给工费。加高。如无塜而地低陷者。亦给费填满立塜。
  一先贤名人之墓。子孙式微。势将为人侵占者。一体立碑入册。春秋祭扫加意保守。以昭尊崇。
  一有等坟墓。并非无主。其子孙单寒。或仅存寡居。恐年久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