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病痛皆是上天所降的灾星无论大小。总关性命。若不及早调理。恐渐渐加重。懊悔不及。【今日不知明日事上床不保下床时想起来真可危可怕】但医身病。必先医心病。【不忠不孝不义不仁贪女色昧良心不信阴阳不肯认错阴谋暗筭毒害杀生皆是心中大病须一刀斩尽了】心病不除。身病必然难好。本局仰奉神训医不受谢药不取钱。只须立一善愿。这个善愿。既不费钱。又不费力。只须把各种的好话。逢人说说。说一句好话。比如烧一枝香将原本古人遇灾而惧忏悔求禳的意思。
各发良心。求神保佑大医王慈心救世。众病人叩首皈依。药度有缘。信不虚也。今将立愿劝人说好话条□开列于左。
第一句勿逆父母 第二句勿忘皇恩 第三句勿欺兄弟
第四句勿走邪路 第五句勿溺女孩 第六句勿坏良心
第七句勿骗人财 第八句勿占便宜 第九句少杀生命
第十句常行好事 第十一句敬惜【字纸五谷】 第十二句戒吃【牛犬田鸡】
以上好话十二句。须亲向神前或灶前。焚香拜告。自愿一生不辞辛苦。逢人讲说。吃吃短斋。有过即改。自然病痛可除。灾星即退矣。如能立愿做好事戒杀放生常行方便。各随力量。可做便做。则更妙矣。
#医药局立愿单
○栖流局章程
卷四之六
夫人生苦况。至穷途流落之人极矣乃流落而加之以病。则其困苦更有不堪言状者。此时苟有为之庇以广厦给以医药是真不啻起死肉骨重生父母也。述栖流局章程。
宪示(道光二十年上海县案)
栖流公局规条
报单式
领单式
第号
附南翔栖流所规条
栖流所禁扰累示
变通栖流条约(上海济善堂现办章程)
△宪示(道光二十年上海县案)
松江府上海县正堂叶为晓谕事照得去冬风雪较多。今岁春寒尤甚。又兼米价腾贵外来无业流民。饥寒交迫。冻卧道旁。不一而足。本县目击情形殊堪悯恻。除已札知同仁堂董事设法办理外合行示谕。为此示仰各铺小甲知悉。凡城厢内外有贫病流民冻卧道旁将毙未毙不能行走者。该地保甲问明原籍。并姓名年岁先行报堂。俟该董事查明确实。然后抬至栖流公局。日给稀粥调养。如春和病愈。听堂酌给盘费一二百文。即令他往。如有病故。仍填明联单照章备棺殓埋若系本邑近方人民。
自有亲属。至江湖乞丐。则有该管丐头收管不得混报。倘有刁诈棍徒。藉图充入。乘端滋扰有妨善举者该保甲即行扭禀。以凭尽法惩治。尔等亦须奉公佐善。不得狥情。致干提处。毋违特示
△栖流公局规条
一凡病茕到局据各该保甲报明年岁而貌里居。编号登册。挨次归局每给柴席絮被。病痊不得携去。原衣及随身物件。统行给还。
一斯局专为沿途重毙病茕而设。至佣工有主及亲属可依。或疯颠瘫瞽癣疥毒疮鳏孤乏食无病贫人。概不收养司事不得狥情。
一收养病茕。皆凭保甲查明。无属无伤。填单送局。医痊后。仍交原保领去。故则填单收殓来去俱凭地保。倘有来厯不明。讳匿事故。冒属滋扰等情俱有地保责成。与局无涉。如无地保送局。概不收养。
一讼案病人。恐有畏罪私逃之弊。致滋波累。概不收养。
一局中房屋无多。不能收养妇女。
一进局后初给稀粥养息。俟一二日渐加。如有不纳谷食者。酌进汤药调治。司事监同与服。
一初送到局。查明所患何症。分别内外科延医诊视定方。按名配药。司事必须亲自检点。毋稍懈忽如病体少愈。不得私自出外。聚众喧哗争夺器皿。
一医治病痊。交原送保甲具领遣去。给盘费钱二百文。去而复来不准再收。
一病痊后无属可归者。转送郡城普济堂收养。
一如遇病故。遵奉 县宪示谕。填入联单备棺收殓。掩埋义塜。
一驻局司事。清晨察看病人。给饮汤粥。照应服药。督率工役洒扫病房。收拾床铺药饭碗盏。稽查炊飡一切细心检点。常用勿旷至晚起更后闭门下锁。小心火烛。苟非报送病茕。不准开门出外。日惟蔬饭。概从节俭。不得饮酒谑谈。或留亲友借住。及借用局中物件银钱。
一本局经费及衣被药炭粥米小菜等项。现在设法募捐。如有善信乐输。随时登簿标贴。
△报单式
具送单 保 【图保正铺小甲】 今具到
同仁堂栖流公局【身】 于 月 日在于
地方见有垂毙流民 询系 人身 面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