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患难。不论曾否相与。俱以诚心和气遇之。即使彼曾待我薄。我不可以薄待久之且感而化矣。若恃强凌弱。倚众暴寡。靠富欺贫。捏故占人田地风水。侵人山林疆界放债违例过三分取息。此皆薄恶凶习。天道好还。尤宜急戒。毋自害儿孙也。
一职业当勤。士农工商。业虽不同。皆是本职。勤则职业修。惰则职业隳。修则父母妻子仰事俯育有赖。隳则资身无策。不免姗笑于婣里。然所谓勤者。非徒尽力。实要尽道。如士者则须先德行。次文艺切勿因读书识字。舞弄文法。颠倒是非。造歌谣。匿名帖举监生员不得出入公门。有玷行止仕宦不得以贿败官。贻辱祖宗农者不得窃田水纵牲畜作践。欺赖田租。工者不可作淫巧。售敝伪器物。商者不得纨袴冶游。酒色浪费。亦不得越四民之外。为僧道。
为胥隶。为优戏。为椎埋屠宰。若赌博一事。近来相习成风凡倾家荡产招祸速衅。无不由此。犯者宜会族众送官惩治。不则罪坐房长。
一赋役当供。赋税力役。皆国家法度所系。若拖欠钱粮。躲避差徭便是不良百姓。连累里长。烦恼官府。身家被亏。玷辱父母又准不得事。仍要赋役完官。是何算计故勤业之人将一年本等差粮先要办纳明白
一争讼当止。太平百姓。完赋役无争讼。便是天堂世界。葢讼事有害无益。要盘缠。要奔走。若造机关又坏心术且无论官府廉明何如。到城市便被歇家撮弄到衙门便受胥皂呵叱。伺候几朝夕。方得见官。理直犹可。理曲到底吃亏。受笞杖。受罪罚。甚至破家亡身辱亲。冤冤相报。害及子孙。总为一念客气始不可不慎。经曰。君子以作事谋始。始能忍。终无祸。即有万不得已。或关系祖宗父母兄弟妻子情事。私下处不得。没柰何闻官。只宜从直告诉官府善察情更易明白。
切莫架桥捏怪。致问招回。又要早知回头。不得终讼。圣人于讼卦曰。惕终吉终凶。此是锦囊妙策。须是自作主张不可听讼师棍党教唆财被人得祸自巳当省之省之。
一节俭当崇老氏三宝俭居一焉。人生福分各有限制。若饮食衣服。日用起居。一一朴啬。皆有余不尽之享。以还造化。优游天年。可以养福奢靡败度。俭约鲜过。可以养德。多费多取。至于多取。不免奴颜婢膝委曲狥人。费少取少。随分随足。浩然自得可以养气。且以俭示后。子孙可法有益于家以俭率人敝俗可挽。有益于国。世顾莫之能行何哉。其敝在于好门面一念。如争讼好赢的门面。则鬻产借债。讨人情钻刺。不顾利害吉凶礼节好富厚的门面。则卖田嫁女。
厚赂聘媳。铺张发引。开厨设供。倡优杂沓。击鲜散帛。乱用绫纱。又加招请贵宾。宴新婿与搬戏许愿预修祈福力实不支。设法应用。不知挖肉补疮。所损日甚。此皆恶俗。可悯可悲噫士者民之倡。贤智者庸众之倡。责有所属吾日望之。
○治家规范【于清端公原本】
卷九之四
传曰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则是家有教也。正惟一家有教一国观感。相习成风。而仁让兴焉矣。故居今日而欲陋习丕变。当自士大夫之家倡之。为作家训以示后人云。
一孝为百行之原。父母生儿。能有几个身显荣亲的。就是力田贸易。肩挑负贩者。皆可随分以养亲。但要把父母。时时刻刻。放在心里。时时刻刻。顶在头上。读书明理者。以养志为先。愚夫俗子亦勉力养其口体。依依膝下始终孺慕第一不可听妻子之言。如有不孝。族人公罚。
一弟兄形虽有二。遡源于父母之身。究竟还是一个人。若弟兄仇敌。只为看做两个。所以参商。我今立训。同爨者宜一室和气。若是分居亦要彼此联属。为兄者当爱。为弟者当敬。患难相恤。贫富相顾不肖相劝勿听妻子之言。而伤手足之情。如有不遵者。□朝廷法律具在。莫贻后悔。
一族中之人。皆吾祖宗一脉。譬如树之有干。毕竟落叶归根。彼族中老幼。奈何其不睦乎。今人见族中之富贵者。羡为荣耀见族中之贫寒者。多生厌恶。此种心肠。岂可以对祖宗。我今立训。凡系族人不分枝派远近。不论人品贵贱。俱照长幼执礼。倘敢高下异视。照不睦条议罚。
一士农工商。各执一业。子弟十二三岁时。贤愚已定。贤者做向上事。愚者亦别令其执一艺。庶不致闲旷其身。到了长成。还可以赡养妻子。若一姑息。或听其暴弃。鲜不贻后日之悔也。
一族人不知读书之乐。侥幸博一青衫。自以为万事皆足。至于科第一节。皆诿之于阖郡风水。不知发过先达尽系读书之人。岂风水之说。独不应于我辈乎愿我家子弟破除积习做童生。下一番苦功望进学。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