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二十名)。
杂房(一百二十余间)。古铜鼎(二十二座)。汉铜鼎(十一座)。
端砚(七百余方).玉鼎(十八座)。宋砚(十一方)。玉磬(二十八架)。古剑(十把)。大自鸣钟(十九座)。小自鸣钟(十九座)。洋表(一百余个)。大东珠(六十余颗,每颗十两)。珍珠十八颗手串(共二百二十六串)。珍珠数珠(十八盘)。
大红宝石(一百八十余块)。小红宝石(九百八十畲块)。蓝宝石(大小共四千零七十块)。宝石数珠(一千零八盘)。珊瑚数珠(三百七十三盘)。蜜蜡数珠(十三盘)。宝石珊瑚帽顶(二百三十六个)。玉马二匹(高一尺二寸,长四尺)o珊瑚树十棵(高三尺八寸)。白玉观音一尊。汉玉罗汉十八尊(长一尺二寸)。金罗汉十八尊(长一尺八寸)。白玉九如意(三百八十七个)。砒玺大燕碗(九十九个)。白玉汤碗(一百五十四个)。白玉酒杯(一百二十四个)。金碗碟三十二桌(共四千二百八十八件)。银碗碟(四千二百八十八件)。嵌玉如意(一千六百零一个)。嵌玉九如意(一千零十八个)。
水晶酒杯(一百二二十三个)。金镶玉簪(五百副)。整玉如意(一百二十余枝)。金镶象箸(五百副)。白玉大冰盘(二十五个)。I比玺大冰盘(十八个)。白玉烟壶(八百余个)。I比玺烟壶(三百余个)。玛瑙烟壶(一百余个)。汉玉烟壶(一百余个)。白玉唾盂(二百余个)。金唾盂(一百二十个)。银唾盂(六百余个)。金面盆(五十三个)。银面盆(一百五十个)。金面盆(六十四个)。银面盆(八十三个)。镶金八宝炕屏(四十架)。镂金八宝大屏(二十三架)。镶金炕屏(二十四架)。镶金炕床(二十床)。四季夹单纱帐(全)。老金缕丝床帐(六顶)。镶金八宝炕床(一百二十床)。金镶玻璃炕床(三十二床)。金珠翠宝首饰(大小共计二万八千件)。
金元宝一千个(每个重一百两,计银一百五十万两)。银元宝一千个(每个重一百两)。赤金五百八十万两(估银一千七百万两)。生沙金二百万余两(估银一千八百万两)。元宝银九百四十万两。洋钱五万八千员(估银四万零六百两)。
制钱一千零五十五串(估银一千五百两)。人参六百八十余两(估银二十七万两)。当铺七十五座(查本银三千万两)。银号四十二座(查本银四千万两)o古玩铺十三座(查本银二十万两)。玉器库两间(估银七十万两)。绸缎库两间(估银八十万两)。洋货库两间(五色大呢八百板、鸳鸯一百十板、五色羽缎六百余板、五色哗叽二百余板)。皮张库一间(元狐十二张、各色狐一千五百张、貂皮八百余张、杂皮五万六千张)。磁器库一间(估银一万两)。锡器库一间(共估银六万四千一百三十七两)。珍羞库十六间。铁黎紫檀器库六间(八千六百余件)。玻璃器皿库一间(八百余件)。貂皮女衣(六百十一件)。貂皮男衣(八百零六件)。杂皮男衣(八百零六件)。
杂皮女衣(四百三十七件)。棉夹单纱男衣(三千二百零八件)。棉夹单纱女衣(一千一百零八件)。貂帽(五十四顶)。貂蟒袍(三十七件)。貂褂(四十八件)。貂靴(一百二十双)。
药材房一间(估银五千两)。地亩八千余顷(估银八百万两)。
外钞刘、马二家人宅子,内外大小共一百八十二问。金银古玩(估银三百六十八万六千两)。衣饰器皿(估银一百四十一万三千两)。洋货皮张绸缎(估银三万两)。人参(估银四万两)。当锈四座(本银一百二十万两)。古玩铺四座(本银四万两)。地亩六百余顷(估银六十万两)。市房二十七所(契价银二万五千两)。
以上清单,系近见世俗传钞之本,从友人处录得之。巳估价者二十六号,既有银二万二千三百八十九万余两之多。
内有八十三号,尚未估价。迩阅王益吾祭酒(先谦)所纂《东华续录》,恭读嘉庆四年正月十五日渝旨宣示和坤大罪二十款内,以和坤家内银两及衣服等件数逾千万,为十七罪。夹墙藏金二万六千余两,私库藏金六千余两,地窟埋藏银百余万两,为十八罪。通州、蓟州均有当铺钱店,查计资本不下十余万,为十九罪。查钞家人刘全资产竟至二十余万,并有大珠珍珠手串,为二十罪。则与此单查钞之数,迥不相符。及考此单所录,连日所奉渝旨,与《东华续录》相同。惟十七日上谕宣示查钞家产估价之数,则《东华续录》无之。余犹疑和坤定罪时,其家产尚未钞竣,此系后来陆续所钞之数,世俗所记,或颠倒其月日耳。既又读《东华续录》,是年四月二十五日谕旨云;“前据萨彬图奏,和冲财产甚多,断不止查出之数,必有埋藏寄顿,侵蚀挪移等弊,刑部查审时,司员意存含混,请密派大臣研鞫追究等语。朕当即详加开导。昨又据奏,向伊亲戚问出,和坤家掌管金银内帐使女四名,请交伊一人至慎刑司提讯,更届乖谬。萨彬图系副都统,并非原派籍没和坤之员,忽思越俎,欲以一人独讯数女子,且开列使女之名,形之奏牍,实从来未有之事。朕特派怡亲王永琅、尚书布彦达赉同萨彬图提集使女等,再三究讯,仍无指实,果不出朕所料。王、大臣从未于朕前奏及和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