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据奏称:「台湾樟脑一案,迭经咨行该督、抚早为办结,免致藉端生衅;乃迁延日久,致有开炮掳船、杀伤兵勇之事。见经该衙门将领事等逞凶违约情形照会该国使臣,令其从严惩办,尚未接有照覆。惟该督、抚前奏台湾焚烧教堂并华洋交殴、谋死教徒各案,已结五起、未结二起及吉必勋覆文一切情形,未据咨报;总理衙门无凭办理」。中外交涉事件,必须彼此随时知照,方免舛误,岂可稍涉迟延!着桂英、卞宝第即将办理已、未结教案起衅情由及与该领事面议各节并来往文件,赶紧详细咨报该衙门核办;
并将此案始末情形据实咨报,不得稍有回护粉饰,致滋口实。将此由五百里各谕令知之』。
壬子(初九日),予福建阵亡员外郎祝德醇祭葬、世职,并阵亡总兵官林向荣、浙江阵亡知县杨庭钦等建祠。
丙寅(二十三日),谕:『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接据英国照会,据实奏闻」一折,洋弁在台湾违约妄为,前经总理衙门照会英国使臣办理。见据该国使臣阿礼国照覆,以一切情形未据台湾领事详报。若确情果与所奏相同,必将该领事暨洋将责处;其索去之洋银,亦为办理退还。并称吉领事已解任两月,见咨请本国水师提督派员总管兵船,前赴台湾会同郇领事与地方官妥速办结:是该使臣亦属自知无理。惟以英民在台久受冤抑,地方官不早为申理,致酿巨案。
其意直以办理失宜,归咎于地方官自占地步。设将来该领事所报与英桂等前奏不符,该使臣必将藉端抵赖。着英挂、卞宝第懔遵前旨,迅将此案始末情形确切查明,咨报该衙门核办。至洋人在台有无冤抑之处?一并据实陈明。均不得回护粉饰,俾该使借口狡展,庶办理方有把握。原折着钞给阅看。将此由五百里各谕令知之』。
——以上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七十五(同治七十五)。
同治八年
同治八年己巳(一八六九)春正月庚子(二十八日),卞宝第因病赏假,以英桂兼署福建巡抚(由闽浙总督兼署)。
——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七十六(同治七十六)。
三月癸未(十一日),改福建台湾镇标右营、台湾协中营、澎湖协左右二营都司暨台湾镇标右营守备为千总,噶玛兰守备为把总;裁台湾协中右二营、澎湖协左右二营守备各一缺,台湾镇中左等营千总十四缺、把总十七缺、外委四十六缺、马兵五十名、战兵三千七百四十七名、守兵三千一百五十六名;改镇标右营为道标,专隶台湾道辖。
——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七十七(同治七十七)。
夏五月丁亥(十六日),以康国器为广西布政使、潘霨为福建按察使(由山东盐运使迁)。
——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七十八(同治七十八)。
秋七月辛未朔,谕军机大臣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一洋人在台违禁滋事,见筹办理情形」一折,洋人美利士等在台湾大南澳地方伐木垦荒、私贩军火、交通生番,实属违禁妄为;业经照会英、布两国使臣由中国自行拏办,并知照该督、抚酌核办理。此事英国使臣已据照覆饬将英人名康撤回,而布国使臣则请将美利士暂行停办。此时该洋人等曾否撤回,抑仍在该处招募工作?如果不遵条约,任性妄为,自应由该督、抚查拏惩办。惟事关中外交涉,必须有明干大员随时斟酌办理,方臻妥协。
台湾道一缺,关系紧要,未便久悬;着英桂、卞宝第迅速拣员奏补或先择人署理,责成将洋人交涉事件察看情形,妥慎筹办。总期不激不随,毋稍偏倚。原折着钞给阅看。将此由四百里各谕令知之』。
——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七十九(同治七十九)。
九月戊子(二十七日),移福建凤山县兴隆里巡检于枋寮,拨台湾道标千总一员、兵一百名同往驻扎。
——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八十(同治八十)。
同治九年
同治九年庚午(一八七○)春二月戊戌(初二日),谕内阁:『卞宝第奏「请开缺回籍终养」一折,览奏情词恳挚,本宜俯如所请;惟念卞宝第自简任福建巡抚以来,办理一切俱臻妥协,未便遽易生手。卞宝第着毋庸开缺,赏假三个月,回籍迎接伊母赴署。该抚于视事之余,晨昏侍奉,既无负朝廷委任之意,兼可慰该抚孝养之思,毋再固请。卞宝第起程后,福建巡抚着英桂兼署』。
辛丑(初五日),谕:『英桂、卞宝第奏「查明台湾洋案,请将主谋构衅之萧瑞芳等惩办」一折,据称「英国领事吉必勋、洋弁■〈口茄〉当前在台湾安平地方违约滋事各案,经该署道黎兆棠查系廪生许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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