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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东华录选辑-清-蒋良骐*导航地图-第95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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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镇瓜洲,因未从贼,城得不陷。及贼进围江宁,时满兵甚少;值贵州回军之副都统噶褚哈等至,同江宁将军喀喀穆合军出东门,于明太祖陵南诱贼进三十里,大败之,歼其众,朕幸江南,曾亲阅其战地。我朝所歼敌众,松山、杏山败洪承畴兵十三万,山海关败敌兵二十万,安亲王于永兴地方败吴三桂兵,并此番所败海贼,共计四处。海贼既溃败于江南,而福建地方施琅等又攻取金门、厦门,贼无栖止之处,始取台湾为巢。今台湾一带,又皆入版图矣』。
  冬十一月壬子(初二日),以梁文科为广东按察使(由福建台湾道迁)。
  康熙五十七年戊戌(一七一八),春二月,免福建台湾等三县去年旱灾额赋有差。
夏五月己未(十一日),兵部议准:『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奏:台湾一郡有极冲口岸九处,应修筑炮台十一座。内中路之鹿耳门为全台咽喉、出入要口,安平镇为台湾水师三营驻扎之所,旧有红毛城一座,见在补筑城垣。其余等处,亦见在修葺。有次冲口岸十五处,应修炮台一十八座。再查澎湖地方实为台湾门户,金、厦藩篱;有极冲口岸四处。内如妈祖澳原有新城一座,见在修葺。其余等处,应筑炮台七座。有次冲口岸五处,应筑炮台三座,酌拨官兵巡守。
北路之淡水鸡笼为贩商要路,又为台郡后门,向系台郡水师左营汛地,并未安兵屯驻;请于台湾各营额兵内酌量抽调兵五百名、战船六只,设立淡水营,令北路营参将管辖;并请移兴化城守右营守备驻防淡水,于台镇标中营拨千总一员、台协左营拨把总一员为淡水营千总,每年轮流分防鸡笼』。从之。
冬十一月乙酉(十一日),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奏:福建巡抚陈璸病故。得旨:『陈璸居官甚优,操守廉洁。清官,朕亦见之;如伊者,朕实未见,恐古人中亦不多得也。前在台湾道任内所应得银三万两并未入己,俱于修理炮台等公事动用。署总督印务时应得银两,亦未沾染。前来京陛见,曾奏称:『贪官不在所取之多寡,取一钱即与取千百万金等;必一钱不取,方可谓之清廉。人所以贪取钱财者,皆因艰于用度;臣曾任县令,便不至于穷苦,即不取一钱,衣食亦能充足』等语。
今观其居官,实能践所奏之言;诚清廉中之卓绝者。似此不加表扬赐恤,何以示劝!着追授礼部尚书;凡祭葬、立碑、予谥之处,皆照尚书衔给予;并荫一子入监读书,以示朕优礼清廉大臣之意』。
  壬寅(十六日),以吕犹龙为福建巡抚(由原任湖北布政使迁)。
  十二月乙丑(二十二日),予故福建巡抚赠礼部尚书陈璸祭葬,谥「清端」。
  ——以上见康熙朝「东华录」卷二十(原康熙九十九至一百二)。
  康熙六十年辛丑(一七二一)夏六月癸巳(初三日),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等奏:『五月初六日,台湾奸民朱一贵等聚众倡乱,总兵官欧阳凯率兵往捕,为贼杀害。地方有司官俱奔赴澎湖,惟淡水营守备陈策率领兵民坚守淡水营地方,以待救援。臣闻报即自福州前往厦门办理军务,提督施世骠前赴澎湖,臣随令南澳总兵官蓝廷珍、参将林政等率领官兵赴澎湖候提臣调遣』。下部知之。
上发朱笔谕旨,命兵部发往福建交总督满保传谕台湾百姓曰:『据督臣满保等所奏并伊等进折家人所言,台湾百姓似有变动。又奏称:满保于五月初十日领兵起程等语。朕思尔等均系内地之民,非同贼寇。或因饥寒所迫、或因不肖官员刻剥,遂致一二匪类倡诱众人杀害官兵,情知罪不可免,乃妄行强抗;其实与众何涉。今若遽行进剿,朕心大有不忍;故谕总督满保令其暂停进兵。尔等若即就抚,自原谅尔等之罪。倘执迷不悟,则遣大兵围剿,俱成灰烬矣。
台湾止一海岛,四面货物俱不能到;本地所产不敷所用,止赖闽省钱粮养赡耳。前海贼占据六十余年,犹且剿服,不遗余孽;今匪类数人,亦何能为耶!谕旨到时,即将困迫情形诉明,改恶归正,仍皆朕之赤子。朕知此事非尔等本愿,必有不得已苦情;意谓与其坐以待毙,不如苟且偷生,因而肆行掳掠。原其致此之罪,俱在不肖官员。尔等俱系朕历年豢养良民,朕不忍剿除,故暂停进兵。若总督、提督、总兵官统领大兵前往围剿,尔等安能支持!此旨一到,谅必就抚;
毋得执迷不悟,妄自取死!特谕』。
  甲辰(十四日),禁商人贩米出海,发帑于浙江乍浦籴米三万石由海运贮厦门及漳、泉诸府。
  闰六月癸亥(初四日),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奏:『臣调水陆各路官兵,于六月初旬内陆续发往澎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