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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有肥硗。生齿有登耗。俱就理于一人之手。君之于民。常如一家之人。深知熟悉。而无有乎隐匿阂隔之虞。夫是故民数明而生产可得而均也。生产均而乡遂可得而制也。今则不然。自两税久行。而力役之征。亦更为地丁归亩之法。于是户口之迁徙。丁中之多寡。俱非有国者所急。有司十年编审之法。亦不过视为具文。委之吏胥之无能者行之而已。于是游民纷于镇集。技业散于江湖。交驰横骛。而上之人不得问焉。呜呼。民之散也久矣。夫民者至愚至贱。
而初无计长久之念于其心者也。古者乡遂之行。民乌知其所以自卫哉。亦不过阴驱显率于先王之政。而卒以大获其福。若夫生于今之时。果其能鉴于前者。天下之崩裂与夫流寇之祸。固将思所以自卫之计。然而民不能知也。奈何为之上者。亦安坐听之。迫而不得已。始仓皇为一切苟且之政。而无计长久之念于其心乎。今者井田之制既不可复。则比闾乡遂之说。固不敢以进于今矣。而一二深识之士。辄议寻古之所谓保甲者行之朝廷。亦尝下之督抚趣行于郡国。
且勘其奉行之真实以为政殿最。则庙堂之上诚亦大鉴其弊。而思有所变更之道。然在当时卒亦未尝行。或行之不踰年而亦废。一时之良法美意。止以烦胥吏縻文书已耳。讵其法诚有未便欤。尝思之。民者可静而不可动者也。能简而不能繁者也。先王之世。法诚至繁至赜。然而动民而民若不之觉。烦民而民乐为所用者。则上之德有以喻乎民也。上与下之相近。而无所隔于其间也。且亦三代相承。而增损积渐之使然也。今之势既不能不异乎是。民既有所疑乎上。
而上亦不能取必乎民。然则为之上者。毋亦唯安坐听之。而无容转计矣乎。夫天下固有自然之势。而斯民亦有自然之情性。可以使之相维相系。而不必以上之法与乎其间者。则在重宗族而已矣。
古者先王之为民也。上使之统于君。下使之统于宗。故公刘之立国也。君之宗之。而太宰以九两系邦国之民。五曰宗以族得民。春秋晋执蛮子以畀楚。楚司马致邑立宗焉。以诱其遗民。则当时民之依于宗者。固可想见。六国之亡。豪族处处而有。高祖代秦。徙诸大姓齐田楚景之辈实关中。以为强干弱枝之本。自魏晋以来。最重谱系。朝廷立图谱局。置郎令史以掌之。然袛以绳天下之人才。以为中正选士之法。而九两系民之遗意。卒无讲者。今者强宗大姓。
所在多有。山东西江左右以及闽广之间。其俗尤重聚居。多或万余家。少亦数百家。其耳目好尚衣冠奢俭。恒足以树齐民之望而转移其风俗。今诚能严土断之禁。重谱牒之学。立大宗之法。以管摄天下之人心。凡族必有长。而又择其齿德之优者。以为之副。凡劝道风化。以及户婚田土争竞之事。其长与副先听之。而事之大者方许之官。国家赋税力役之征。亦先下之族长。族必有田以赡孤寡。有塾以训子弟。有器械以巡徼盗贼。惟族长之以意经营。而官止为之申饬其间。
凡同氏谱之未通者。则官为通之。单丁只户不成族者。则以附于大族。游寓之家。其本族不能相通者。则亦各附于所寓之地。凡某乡几族。某族几家。某氏附某族。某族长某人。岁置簿以上于官。夫使民返其所自生则忠爱出。因乎其同类则维系固。以族长率同族则民不惊。以单户附大族则民各有所恃。讵非其自然之势至简之术乎。夫以乡遂聚民者聚于人也。以宗族聚民者聚于天也。聚于人者容或有散之日。聚于天者固无得而散之矣。语曰。百足之虫。至死而不僵。
斯固民所以自卫之方。而即所以卫上之道也。
  宗法论一 
纪大奎
或问宗之为义。一而已矣。宗子之外。又有四宗可乎。曰宗者所以重其祭祀也。始祖一而已矣。故宗止于一。高祖以下之亲四。故宗必有四。班固曰。宗其为高祖后者。为高祖宗。宗其为曾祖后者。为曾祖宗。宗其为祖后者为祖宗。宗其为父后者为父宗。此四宗之说也。无可疑者也。曰前辈之辨小宗也。谓大宗以始祖为宗。小宗以高祖为宗。族人虽各有曾祖祖祢之亲。然视之高祖。彼皆支子也。不为宗得为宗者。高祖所传之适而已。礼经所称继祢继高祖者。
据其初言则为继祢。自其终言则为继高。由是言之。宗不得有四也。曰是说也。吾尝求之矣。其法必俟高祖既祧。然后高祖诸子。又各为高祖。而其宗始分。然高祖未祧以前。支子之为曾祖祖祢。与凡适子庶子之为祖若祢者。既皆不得食。而高祖当祧之时。或支子之元孙已殁。元孙之子必以祧主之孙为高祖。则此祖之祢未有主而已。当祧遂终不得食。而继祢之义于是乎穷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