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民有可耕之田。为八旗无穷之业。一地两养。尤国家第一之良法也。臣近接阅邸抄。见大学士伯张廷玉等。议覆御史柴潮生奏请开垦奉天等处屯田一折。内称查沿边一带。先据调任直督孙嘉淦。奏称独石口气候甚寒。不宜五谷。惟独石口外红城子开平城。及张家口外兴和城北城子。可耕之田甚多。约计可驻满兵一万。经特简王公大臣前往彼处。详勘妥议具奏。嗣据奏称口外地方寒冷。霜降且早。所耕大半皆系黍荞麦。耕种五谷者少。即使尽力耕种。
不能保其必获。且每年所获。可否足供兵食之处。亦不能预知。其开垦驻兵之处。应请停止在案。臣查从前孙嘉淦所奏。惟独石口一处。气候寒冷。不宜五谷。而独石口外北行三十余里。即系平原旷野。再五十余里。为红城子。墙垣犹在。襟山带河。平畴沃衍。再百余里为开平。即元之上都。其间可耕之田。不下数万顷。再张家口外。西行七十里为兴和城。北行百余里为北城子。川原甚广。一望无际。土脉之肥。过于开平。其间可耕之田。亦不下数万顷。
又云。或疑口外聚只多人。恐于蒙古滋扰。诸城左右。皆各旗王公大臣牧马之厂。今垦为田。恐旗人有所不便。又或疑天寒霜早。恐其难于收获。山少林木。恐其难于柴薪。凡此疑难之处。臣皆遍观而细访之。口外之山。绵千余里。名曰大埧。凡埧内之田。皆已招民垦种。现在征钱粮。此诸城之地。逼近大埧。皆系旗人牧厂。与蒙古无涉。旗厂之外。乃太仆寺游牧之地。游牧之外。乃察哈尔居住之处。察哈尔外。乃为内扎萨克地方。彼此隔远。无由滋扰。
八旗牧厂。所占甚大。多有余闲。可以并省。
又游牧之地。方数千里。割其一隅。即可兑给。至柴薪稍远。未尝缺乏。且埧内诸山。多有产煤之所。若招民开采。自可足用。臣于三月在独石口。草芽未青。十四日在红城子。青草长及一寸。气候可以春耕。开平城外陇亩犹存。碾碓尚在。若非种植。何以有此。兴和气较暖于开平。其为可以耕种无疑也等语。是孙嘉淦从前所奏。开平兴和等处可耕之地。乃伊巡阅边关亲行相度。不但地方之寒暖。降霜之早晚。谷种之相宜。一一筹划详尽。而且将日用之水火煤薪。
旗民之相安。蒙古旗厂之无扰。以及山场之可牧。平原之可猎。皆无不悉心区别而声明矣。而原任大学士伯鄂尔泰等。议谓口外地方寒冷。耕种五谷。不能保其必获。请停止。乃系约慎重之辞。惟恐其见功不易。而耗费殊多。固是利不十不变法之意。然旗人之滋生无穷。国家之帑金有数。沿边既有天地自然之利。与其使之就芜。何若垦之为田。若虑其不能见功。何不聊尔小试。如其无益。则请停止。如其有益。自当另为筹划。惟孙嘉淦从前所奏。料理区别公田民田之法。
有不可行者。其曰兴和开平等处地亩。令民人垦种。择其近城之地。平方宽远者。画为公田。其余皆为民田。每垦民田二顷者。必令垦公田一顷。民田以为世业。公田分给旗人。酌定租粟。加之月给钱粮。则旗人之衣食。自益宽裕等语。盖旗人原不善于陇田。欲开荒地。必得招民佃种。若三顷之中。取二顷为民人世业。一顷为旗人公田。不但养旗人之田地无多。且此地既有民业。而旗人又不善于耕种。界址相连。易于朦混。不一二十年之间。民典旗地之风。
又与京师五百里之内者无异矣。至于月给钱粮一说。尤不可行。盖钱粮乃国家之经费。自有定额。理宜统天下之所入。通盘而合计之。断无随无限滋生之人数。屡屡增添之理。有此二不可行。则其料理之法。自当别筹。臣请我皇上暂派干之臣。带领善于稼穑之民。于兴和开平诸城境内。每处分发数十人。量为开地数顷。如彼处天气之寒暖。地脉之肥沃。相宜种植。实如孙嘉淦从前所奏。行之一年。果有成效。明年将彼处但凡可兴稼穑之地。逐一查清。官备牛具籽种。
招关内附近居民。有愿往彼处耕种者。令其每丁拨给上地五十亩。中地与下地酌量拨给。每一丁作为一牌。每十牌作为一甲。甲编名号。牌编次第。令其相度土脉相宜之谷粟籽种。即兴东作。与之分粮。如一年得效。明年可以推广地方。加倍行之。明年又复得效。三年更复广开地亩。十倍行之。推而远之。其利无穷。所得之粮。运至关内。平粜于直省歉收之地。所得米价。抵充牛具籽种之公项。行之既久。公项抵清之后。每年所得粮石。平粜于关内。而量积于关外。
其粜出粮价。亦存贮彼地。积之数年。可足分拨旗人之后。即动此项银两。在彼地盖造房屋。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