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6-史藏 -13-.经世文编

7-皇朝经世文续编-清-盛康-第584页

。或出三存七。或出四存六。或尽数粜贷。或尽数赈济。均酌量轻重情形。随时办理。务期实惠及民。
一曰截留。 大荒之岁。仓谷不敷。除停解本地粮米外。如有他处官粮经过。不妨权宜截留。一面报闻。即一面赈济。盖救饥如救焚。稍缓须臾。恐无及矣。况 朝廷念切民瘼。必蒙 允从。上年山西河南奇荒。经各大吏奏请。无不立沛 恩膏。并有不待陈请而 施恩至三至四者。洵古以来所未有也。
一曰挪籴。 万口嗷嗷。截留之粮。又告罄矣。此时欲赈则无米。欲籴又无银。计惟有暂挪公帑。择诚实能干之人。急往他处采买。循环周转。以资接济。俟丰岁设法补还。此亦权宜之策也。
一曰招商。 地方偶遇偏灾。全赖各商运贩米麦。源源接济。谨按乾隆元年。议准行令督抚转饬管理关务各关。凡有米船过关。即询明该商如果前往被灾各邑粜卖者。免其纳税。给与印票。责令到境之日。呈送该地方官铃盖印信。以便回空核销。如有免税米船偷运别省。并未到被灾地方先行粜卖者。将宽免之税加倍追出。仍照违禁例治罪。其所以鼓舞招徕之者至矣。有子民之责者。尚其早为之计哉。
一曰不抑价。 商贾辐辏。市价不期平而自平矣。若米方大贵。强令抑价。则上户之有蓄积者。既不粜。而商贩闻之。亦惧其亏折而不来。故古人有遇饥增价而米反贱者。其识见诚过人远也。然亦须审其时势如何。傥我方增价。而商贾未知。即知之而一时贩运未到。嗟彼贫民。何堪食此贵米乎。不若于产米之区。张示增价榜文以招商。而于本地之价。仍听其自涨自落为无獘也。
一曰禁闭粜。 收成歉薄。米价昂贵。铺户因而囤积居奇。富户因而观望专利。在所不免。是宜严定章程。铺户除流通外。囤积在三百石以上。富户除本家口食外。存余在一百石以上者。许人举发。借谷赈饥。诬告者反坐。则闭粜者有所畏而不敢。又不开人藉端报复之端也。
一曰禁强籴。 闭粜有罚矣。而强籴者亦宜严其法。盖时方大饥。民易生乱。强籴虽为索食起见。而乱心已萌。若不严为之禁。势必愈无忌惮。从此而抢掠而掳杀矣。故昔人行荒政者。有榜于通衢曰。强籴者斩。今虽悯其可原。然立法要不可不严也。
一曰禁烧锅。 烧锅以酒为业。耗谷甚巨。在平时准其开烧。犹曰裕课商也。若遇奇荒之岁。万口待哺。自宜暂请停止。以裕民食。
一曰开捐。 灾伤过重。虽 朝廷迭沛恩施。不敷尚巨。且正赋既已蠲免。恐亦无帑可发。是必力请开设捐纳一途。不拘输米输银。或半米半银。总期于赈务有济。又须轻减数目。推广章程然后应例者。可期其多且速。而百万生灵全活不少也。
一曰劝捐。 人皆有不忍之心。当地方大饥。岂无乐善好施者。是宜剀切劝其量力捐输。以捐数之多寡。分别奖励。若有破格多捐。为人所难为者。即专案具题请  旨。格外旌奖劝捐。并宜先出资以为之倡。又劝捐宜先访与殷户相善之人。令其往劝。殷户乐助则已。傥实有蓄积而不乐助。或乐助而数极微末者。有司官始亲往劝。往必以礼循循善诱。喻以桑梓补助之谊。动以阴骘获报之说。不可强勒。又有零捐之法。无(谕)[论]在城在乡。劝令各户每日捐钱或四文六文。或捐米四合二合。积少成多。亦可稍资赈济。盖为数少则人易从。而办理甚易。其钱米或一日一敛。或几日一敛。均听其便可也。又近来有塔捐图式。其法以京钱五千为一愿。或捐一愿。或捐数愿。以至十百千万愿。各随心力。多寡不拘。愿捐者将姓名捐数。书明塔图内。集腋成裘。亦简便易行。
一曰请协。 地方大饥。本处实形支绌。即不妨移书于邻省之成熟者借拨银米。以资协济。救灾邻。古之道也。各省果有赢余。断无有彼此疆界之理。况今  皇上有令各省协济之谕乎。
一曰定期。 不论赈贷赈施赈银赈米。均当先期出示传谕。的于某月某日开赈。不可失期。致令穷民空劳往返。其开放之期。的以五日十日为限。盖一日一给则太烦。若总给之。又恐饥民领赈到手。不知撙节也。或谓旬给升斗。官不胜劳。民不胜病。莫若计其地理远近。口数多寡。人给两月粮。归治本业。可无伤生理。又谓凡城市每给五日。乡落三十里内者。每给十日。三十里外者。每给半月。此则在乎因时制宜也。
一曰榜示。 办赈最忌颟顸。百獘由之而生。宜于赈饥地方稠人广众之所。张贴榜文。领到 恩米若干。截漕若干。收过捐输若干。各省协济若干。放过若干。实存若干。一一揭明。俾共见共闻。交相考核。庶散赈者可无侵欺之虞。受领者可免冒领之獘。诚良法也。
一曰设厂。 凡办赈必设厂。设厂必择本城及四乡适中之地。使领赈者道里相均。傥一乡一厂。相距仍远。即宜添设一二厂。庶老弱不难赴领。雨雪可以无阻也。若能男女分厂尤善。
一曰赈贷。 稍贫之人宜赈贷。即所谓借用食谷是也。然亦有本非贫户。夤缘多借。辗转粜卖以图利者。不可不察。宜照审户之法。查明应贷户口若干。每日需谷若干。准借若干。核实办理。若赈贷不敷。或自出谷。或劝富民出谷接济。皆宜推而行之也。
一曰赈粜。 次贫之人宜赈粜。即所谓减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