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5-史藏 -11-职官

77-治谱-明-余自强*导航地图-第17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典田典屋又不同。如典田者。典主巳有籽粒之利。五年减半赎取十年洗手交还典屋如获佃金同此。如无佃金。典主亦巳住居。可以作利。还□便当退还。虽风俗不同。天理人情。大约所争不远。在人审酌之耳。
  ○婚姻
  一男女婚姻有下过聘礼又将女别聘、若媒证明白目宜断还前夫、若巳经过门。则落花覆水。自是弃物。倘无大关系。只在父母处倍断财礼更便若妇家不愿尤不宜强之恐生变也如前夫久客不归、其妻□卖亦不必再断合也若为家贫或因疾病卖妻、只宜一槩不行不然告者众矣、如系先奸后娶。或有妇而买有夫之妻为妾。或谋娶。或凖折。其情可恶。又不在此论也。
  ○状不可轻信
  凡人呈告某掘得金银、或以济荒修理为名、切不可准、仇口未必真、切忌切忌、○按刁民害人每每视官府意旨所向如官府清淤田即以漏报淤田。假首害人。如官府清军屯税契。即以漏屯漏税。假首害人、故状不可轻信。
  ○讦单告状
一刁民告状、讦人生平过恶、使其一一皆实、则数十年之事。积在一时。其谁无过。况未必实乎。听讼者因众口之交证也。遂信以为然。不知原告既欲含沙则此中证非原告之死党则被告之仇雠也且无赖者因而为利原告买嘱则执以为有被告买嘱则执以为无被告家贫、不足以厌众人之欲、则众口铄金、或至忘家丧命治狱者但问状内事情可矣。切不可堕奸人之计也每见当事者于此等事、都不放过、是在问官挽回之耳、然又湏斟酌果其人素系凶徒。目前所犯又重。
便与众弃之可也。
  ○假名状
  一刁民或报仇、或害人、每每假人名字。捏告上司。衙门提觧原被告俱受害或被害者指名告系某人为之。亦不必准理直将原词申缴官民俱省便然亦不可不默记其人俟其再犯而治之
  ○匿名状
一迩来州县、往往以匿名条款将人问罪、岂惟不通人情、亦且不知律法、大明律云、凡匿名文书告言人罪、见者即便烧毁、若将送入官司者、杖八斗、官司受而为理者、杖一百、被告言者不坐、今州县懵然问理申详、上司又不察而允之、岂当事诸人、俱读书不读律耶、○附查匿名法○各处多有匿名文书、毁谤县官得失、若从封筒中来封筒中去。此铺递为祟也。谕令总铺司传知各铺。以后湏要认明送文书者。方许收传。登记赤历。若系不相识人。即将原文原人、送至衙门审问。
仍不许铺司闲游令妇人小子接逓。其弊自革。若系当堂投文告状一总汇收中有匿名者多系收状束收状快手为之。若将状纸折小又有搊痕必收状者出之袖中无疑也查名惩之。若频频迭见。宜偶一日逐名零收匿名者自出
  ○禁冒籍
一刁悍之地、多有棍徒住止省城、为人代告、一不得准、便刎颈称冤、无所不至、别郡县人、多冐籍会城、牵告妇女、关提差人、皆其伙党百计窘辱、需索其小者、迨被告至会城、原告又不出、被告归而差人又至、往来不胜其扰、未及结理、而被告巳坐困矣、如系士夫子弟、及良善之家、谁肯携子女往会城、结理者、便与讲和、每状不下数十金、刁风日甚、凡遇此等事有司便当申缴别州县便当请词正原告之罪且指名申究代告。投之□裔。息刁灭讼。安民除害。
俱在于此。若轻易解人。是以肉投馁虎也。
  ○禁主家豪强
  一刁悍之地、两家争讼、每各下一豪力家、聚众相□然后入官、或本主弱、主家又弱、则为机上肉矣、凡遇此等事、不可不痛惩之也。大率市井积猾。结交衙役。就中取利。人往往入其术中。严明之长、一加惩创、此风自息、
  ○惩死党
  一州县棍徒、或二三十人一伙、结为生死兄弟、如赵甲告状、则以钱乙孙丙作证、钱乙孙丙告状、亦以赵甲作证、总之结联死党、交口硬证、不得气不巳、如此情弊。结查果实。湏尽法行之。必使棍徒计无所用。闾阎乃得安枕。
  ○邻邑词状
一上司批别州县人词状至、愿先回者准回、另行关取、如不愿回者、候人犯至日、除招卷多者、遅一日问、招卷少者、本日即问、审问明白、应入者入、应出者出、应轻重者轻重之、有难处者委曲处之、必使事理人情、毫无挂碍、内有牵连干证、一一省发、止留紧要者一二人作速成招。招多两日写完。少限一日。不许遅留需索。如违许犯人禀究。仍严谕□快歇家不得需索磨贱。则邻国之民。仰之若父母矣。○按上司批词人犯、多有在别处者、关提不到、吏书受比、大都因我之威名或恐我本地歇家衙役之凌虐及分主客之畛域故也故凡遇有别来人犯。
出示严禁。不许一切作践。如前问理体恤。又虗公从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