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于册内该户之上。葢用自新二字戳记。以示区别。如一二年内能改过。则去之。
一甲内各户。如有搬去迁来者。牌长查明。搬往何甲何牌。迁自何甲何牌。十日内。告知甲长保正。于牌册内后幅注明。每季将搬去者。门牌缴县。迁来者。禀请补给。
一甲内各户。如有添生幼丁。及患病身故等事。牌长五日内告知甲长保正。各于牌册内后幅注明
一烟户既清。草册造竣。保正将草册送县。本县将草册照式誊写。登于正册各钤以印。正册有二。一曰循册。一曰环册。每保正元给循册一分。每年腊月封印后送县。换给环册。
一正册既定。每户。给门牌一面。每牌长。给十家牌一面。每甲长。另给一牌。开列该甲长及十家牌长姓名。俱令各将牌实贴薄板之上。朝挂夕收如有遗失。准告知保正甲长。禀请补给。
一甲内公事随时具禀。往返奔驰。殊非所以优待之意。今给保正每人戳记一个。甲长则五人共给戳记一个。凡系保甲中公事。准用戳遣人代递禀词。不必亲递。若与保甲无干者。不准擅用。违者即系多事之徒。轻则训斥。重则严究。
一本县因公下乡。即携带环册。顺道抽查。若公事稍暇。则示期分路查点。以便该保正甲长人等。齐美听点。本县一切夫马饭食。俱系自备。断不费尔一钱吃尔一饭。倘有向尔索钱者。本县大堂设有大锣一面。准尔鸣锣喊禀。
一此次编联保甲。一切纸笔印刷费用。俱系本县捐办。不要尔等花费一文。尔等缴送草册。及领门牌。领循册。并将来换领环册。本县俱在大堂亲收亲发。不假书差之手。且随到随发。不须守候。倘有向尔索钱者。鸣锣喊禀。
以上十七条。系本县悉心酌议。简便易行。务即遵照办理。毋稍违延。至于各保分讲圣谕解说告示。清查邪教。侦缉要犯以及弭盗施赈禁赌逐娼。与夫兴水利。备灾荒。建义仓设义学。恤孤寡。育婴孩。等事。凡可以因地制宜。推广良法。而承宣宪德者。均当次第举行。应俟保甲编成后。再行给发规条。劝谕各保悉心办理。可也。各遵。毋违
一民户 系 人年 岁 为业妻 氏
粮民 里甲 房系 业无粮佃 田土 房
祖母 氏年 岁母 氏年 岁
弟 年 岁 为业妇 氏侄 年 岁 为业妇 氏
弟 年 岁 为业妇 氏侄 年 岁 为业妇 氏
弟 年 岁 为业妇 氏侄 年 岁 为业妇 氏
子 年 岁 为业媳 氏子 年 岁 为业媳 氏
子 年 岁 为业媳 氏子 年 岁 为业媳 氏
子 年 岁 为业媳 氏子 年 岁 为业媳 氏
孙 年 岁 为业媳 氏女 口孙女 口
孙 年 岁 为业媳 氏
孙 年 岁 为业媳 氏曾孙 丁曾孙女 口
孙 年 岁 为业媳 氏亲友
孙 年 岁 为业媳 氏
雇工 亲友
雇工
此户共男 丁内幼 丁女 口内幼 口
巴县 里 甲 保正 甲长 牌长 第 甲 牌
道光六年 月 日民户册
一铺户 系 人年 岁现开 铺
招牌系 字号家住 里 甲保正
管下第 甲第 牌
合伙 系 人年 岁
合伙 系 人年 岁
堂柜先生 系 人年 岁
小伙雇工 系 人年 岁
小伙雇工 系 人年 岁
小伙雇工 系 人年 岁
小伙雇工 系 人年 岁
小伙雇工 系 人年 岁
小伙雇工 系 人年 岁
此户共男 丁
巴县 里 甲 保正 甲 牌长 第 甲 牌
道光六年 月 日铺户册
一方外户 观管家道 系 人年 岁
寺管家僧 人年 岁
庵管家尼 人年 岁
粮民 里 甲 户无粮佃 田 地
徒众 人年 岁徒众 人年 岁
徒众 人年 岁徒众 人年 岁
徒众 人年 岁徒众 人年 岁
徒众 人年 岁徒众 人年 岁
徒众 人年 岁徒众 人年 岁
徒众 人年 岁徒众 人年 岁
雇工 人年 岁雇工 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