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九品下。(北齐典寺署有僧只部丞。隋崇玄署丞一人,皇朝因之。) 崇玄署令掌京、都诸观之名数,道士之帐籍,与其斋醮之事,丞为之贰。
●卷十七 太仆寺
太仆寺
卿一人 少卿二人 丞四人 主簿二人 录事二人 府十七人 史三十四人
兽医六百人 兽医博士一人 学生一百人 亭长四人 掌固六人
乘黄署
令一人 丞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典事八人 驾士一百四十人 羊车小史八人 掌固六人
典厩署
令二人 丞二人 府四人 史八人 主乘六人 典事八人 执驭一百人 驾士八百人 掌固六人
典牧署
令三人 丞四人 府四人 史八人 监事八人 典事十六人 主略七十四人
驾士一百六十人 掌固四人
车府署
令一人 丞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典事四人 驭士一百七十五人 掌固六人
诸上牧监
监各一人 副监二人 丞二人 主簿一人 录事一人 府三人 史六人 典事八人 掌固四人
中牧监副监丞府各减一人史典事减二人
下牧监典事掌固减二人
沙苑监
监一人 副监一人 丞一人 主簿一人 录事一人 府三人 史六人 典事四人 掌固二人
太仆寺:卿一人,从三品;(《周礼》有太仆下大夫二人。穆王命伯ぁ为太仆正。《汉书百官表》云:“太仆,秦官,掌舆马,秩中二千石,有两丞。属官有大厩、未央厩、家马三令,各五丞、一尉;又车府、路令、骑马、骏马四令、丞;又龙马、闲驹、橐泉、驹、承华五监长、丞;又边郡六牧师苑令,各三丞。又有中太仆,掌皇太后舆马,不常置。”《汉官仪》云:“天子驾出,太仆御属车八十一乘。”后汉有车府、未央厩、长乐厩令丞、魏因之。
晋太仆银章、青绶,五时朝服,进贤两梁冠,佩水苍玉,品第四;丞一人,部丞五人;置功曹、主簿、五官等员;统典农典虞都尉、典虞丞、牧官都尉、左右中典牧都尉、典牧令、诸羊牧丞、乘黄骅骝龙马三厩令。过江省,其后又置。成帝永和七年,省并宗正。盖有事则权置,无事则省。宋因晋不置,若如祀,则权置太仆执辔,事毕省。齐亦如之。梁天监七年置十二卿,太仆与太府、少府为夏卿,统南牧、左右牧、龙厩、内外厩,班第十。陈因之。后魏太仆卿第二品上,又置少卿;
太和二十二,九卿并第三品。北齐太仆寺统骅骝、左右龙、左右牝、驼牛、司羊、乘黄、车府等署。后周依《周官》。隋太仆寺统骅骝、乘黄、龙厩、车府、典牧、牛羊等署。炀帝降卿为从三品,减骅骝署入殿内省尚乘局,改龙厩曰典厩署,又有左、右皂二厩,加置主乘、司库、司廪官,罢牛羊署。皇朝因之,而省皂等诸官。龙朔二年改为司驭寺正卿,成亨中复旧。光宅元年改为司仆寺,神龙元年复故。)少卿二人,从四品上。(后魏太和十五年,九卿各置少卿一人,品第三上;
二十二年,降为正四品上。北齐因之。隋加至二员,炀帝降为从四品上,皇朝因之。龙朔、咸亨、光宅、神龙随寺改复。)
太仆卿之职,掌邦国厩牧、车舆之政令,总乘黄、典厩、典牧、车府四署及诸监、牧之官属,少卿为之贰。凡国有大礼、大驾行幸,则供其五辂属车之属。凡监、牧所通羊、马籍帐,则受而会之,以上于尚书驾部,以议其官吏之考课。凡四仲之月,祭马祖、马步、先牧、马社。
丞四人,从六品上;(秦、汉太仆有两丞,秩千石。后汉一人,魏、晋并因之,东晋或省或置,宋、齐省。梁天监七年置十二卿,各有丞;列卿丞通视朝请,班第三。陈因之。后魏列卿丞从五品中,太和末,降为七品下。北齐丞一人,正七品下。隋太仆丞三人,品同北齐;大业五年,加为从五品。皇朝复为从六品上。武德中减置二人,永徽中加一人,开元初又加一人。领兽医博士、学生等。)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梁天监七年,十二卿各置主簿一人;位不登十八班者别置七班,主簿班第三。
陈因之。北齐置一人,隋置二人,皇朝因之。武德中,品正第八,贞观中,加至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丞掌判寺事。凡补兽医生皆以庶人之子,考试其业,成者补为兽医,业优长者,进为博士。主簿掌印,勾检稽失,省署抄目。录事掌受事发辰。
乘黄署:令一人,从七品下;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