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无私曲者。私罪 不缘公事,私自犯者,若虽缘公事,意涉阿曲者亦是。赃罪 犯赃滥致罪者。 五 纠
野刑 《周礼》注:“上功纠力。”以成功为上,以不致力为纠察。军刑 上命纠守,以用命为上,以不死守为纠察。乡刑 上德纠孝,以成德为上,以不致孝为纠察。官刑 上能纠职,以贤能为上,以不称职为纠察。国刑 上愿纠暴,以谨愿为上,以不致恭为纠察。
五 禁
官禁《周礼》注:“王宫之门,有符籍禁。”官禁官府有无故擅入之禁。国禁谓城中之禁也。野禁郊野田律之禁。军禁谓车旅有夜行之禁。八议(即周之八辟也。《礼》云:“八辟丽邦法,附刑罚。”)议亲王者宗室有犯刑法,则议其罪。议故谓议王之故旧罪也。议贤谓议有德者罪也。议能谓议有才者罪也。议功谓议有功勋者罪也。议贵谓议有爵位者罪也。议勤谓议勤劳王事者罪也。议宾谓议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罪也。
五科(谓律、令、格、式、敕也)律《释名》曰:“累也。累人心,使不得放肆也。”《唐?刑法志》曰:“人之为恶,入于罪戾,一断以律。”始皋陶造,隋定为十二章。名例主物之谓名,统凡之谓例。卫禁谓天子作屯卫以申警,设关禁以防奸也。职制谓设官置职,必以法度守之也。户婚户籍生齿之总,婚为礼俗之本。厩库厩蕃畜产,库舍器帑,为之防限,以谨国用也。擅兴谓兴戎动众大事,人臣理不得专,以此防之也。贼盗禁防奸宄,长善绝恶。斗讼两怒相犯曰斗,两辞相胜曰讼。
诈伪谓诈以谲正,伪以冒真也。杂律摭诸篇之遗,糅群罪之目。捕亡亡逋不系,罪恶浸长,建此捕亡,以绝厉阶。断狱此篇设诸律者,诚欲罚直其罪,人得真情也。
令《唐?刑法志》曰:“禁于未然曰令。”尊卑贵贱之等级,国家之制度也。《释名》曰:“领也,理领之,使不得相犯。”宋三十七章,金二十九章。官品职员祠令户令学令选举封爵封赠官卫军防公式禄令仪制衣服仓库厩牧田令赋役关市捕亡赏令医疾假宁狱官杂令释道营缮河防服制格《唐?刑法志》曰:“设于此而逆于彼曰格。”百官有司之所常行者也。其章十。公规谓官府常守之制也。选格谓铨量人才之限也。治民谓抚养兆民,平理诉讼也。理财谓关防钱谷,主平物价也。
赋役谓徵催钱粮,均当差役也。课程谓整治盐酒麯税之类也。仓库谨于出纳,收贮如法也。造作谓董督工程,确其物料也。防盗谓禁弭奸宄也。察狱谓推鞫囚徒也。
式《唐?刑法志》曰:“设于此而使彼效之,谓之式。”诸司常守之法也。宋有二十一章。金有六部式,即今之公文式也。敕《唐?刑法志》曰:“治于已然谓之敕。”宋曰申明,金曰敕条。凡律令阙文者,条陈奏裁,定为永格。八例(谓以、准、皆、各、其、及、即、若也。)以罪同真犯谓之以。凡称以者,悉同其法而科之。假如不枉法,二十贯以上,三十贯以下,解见任别行求叙。其风宪之官,于任所并巡按去处,因而受人献贺财物,以赃论,故与真犯同。
准止准其罪谓之准。凡称准者,止同以赃计钱为罪。假如官吏毋得指克敌为名,取要一切撒花拜见礼物,如违并准赃论,故曰止准其赃定罪,不在除名赔赃之例。皆罪无首造谓之皆。凡称皆者,不以造意随从人数多寡,皆一等科断也。假如强盗杀人,罪无首从,并皆处死者是也。各各主其事谓之各。凡称各者,彼此各主其事而已。假如和诱人口者,各断一百七下,盖为买主、卖主各主其事,同科此罪也。其反于先义谓之其。夫犯罪之人,或先有事而后无事,或先是而后非,文意相违,而不相通,曲直相背,而不相入,若此之类,故称其以别之。
假如伪造宝钞。但是同情并合处死,其买使、分使者,断一百七下是也。及事情连后谓之及。夫事陈于前,义终于后,进言数事而总之以一,若此类者故称及以明之。假如结揽税石及自愿令结揽与官司者,并断按打罪戾是也。即即者,条虽同而首别陈,盖谓文尽而后生,意尽而后明也。假如见血为伤,非手足者,其余皆为他物,即兵不用刃亦是。所谓条虽相因,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