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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以为主谓女子子,似失之矣。」王肃曰:「姑姊妹本大功,今以无主为之周,故亦报己以周。女子子亦大功,今以无主为之周,女子子今为父母周,今虽具报,自其本服,故曰唯子不报。」雷次宗曰:「以报之为言二服如一,父母为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周,女子子适人亦为父母周,与报相乱,故经别其非报也。」大夫者,其男子之为大夫者也。命妇者,其妇人之为大夫妻者也。无主者,命妇之无祭主也。何以言唯子不报?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周,故言不报也,言其余皆报也。
何以周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大夫曷为不降命妇也?夫尊于朝,妻贵于室也。大夫曷为不降命妇,据大夫于姑姊妹女子子既以出降在大功,其适于士者,又以尊降在小功。夫尊于朝,与己同也。妻贵于室,从夫爵也。大夫为祖父母、嫡孙为士者周,大夫不敢降其祖与嫡也。马融曰:「尊祖重嫡,自尊者始也,故不敢降。」郑玄曰:「不降其祖与嫡,则可降其旁亲也。」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周,妾不得体君,得为其父母遂也。郑玄曰:「然则女君有以尊降其父母者欤?
春秋之义,虽为天王后,犹曰吾季姜,是言子尊不加于父母也。此传似误矣。礼,妾从女君而服其党服,是嫌不自服其父母,故以明之。」马融曰:「公谓诸侯也。其间有卿大夫妾,故言以及士妾也,皆为其父母得服周也。」陈铨曰:「以妾卑贱不得体君,又嫌君之尊不得服其父母,故传明之卑贱不得体君。」雷次宗曰:「今明妾以卑贱不得体君,厌所不及,故得为其父母遂也。」
    齐缞三月
周制,寄公失地之君也。为所寓服齐缞三月,言与众人同也。郑玄曰:「寓亦寄也,为所寄之国君服也。诸侯五月而葬而服三月者,三月而藏其服,至葬又反服之,既葬除之。」雷次宗曰:「既来受其惠,宜敬于所托,故与众人同。」丈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齐缞三月,尊祖也。尊祖故敬宗,敬宗者,尊祖之义也。宗子之母在,则不为宗子之妻服。郑玄曰:「妇人,女子子在室及归宗者。宗子,继别之后,百代不迁,所谓大宗也。」马融曰:「丈夫妇人,谓一族男女,皆为宗子母与妻。
」王肃曰:「此谓族人无复五属者,反为其宗子服也。」雷次宗曰:「言尊祖故敬宗,明祖已殁也,无由施于尊,当因敬宗以致尊祖之心。」为旧君,旧君之母、妻。旧君者,仕焉而已者也。服齐缞三月者,言与人同也。君之母、妻,则小君也。郑玄曰:「仕焉而已者,谓老若有废疾而致仕者也。为小君服者,恩深于民也。」陈铨曰:「仕焉,凡仕者。而已者,致仕也。」雷次宗曰:「身既反昔,服亦同人,盖谦远之情,居身之道也。然恩纪内结,实异余人,故爰及母妻也。

  晋虞喜议云:「或问曰:『丧服经传为旧君谓仕焉而已者,郑注曰:「仕焉而已谓老若废疾而致仕者也。」今致仕与废疾,理得同不?』喜正之曰:『废疾沉沦,罔同人伍,不沦臣道,齐缞三月可也。老而致仕,臣礼既全,恩既无替,自应三年,不得三月。传言仕焉而已者,谓既仕而去,义同人伍耳。』」
  咸康末,殷泉源问天子诸侯臣致仕,服有同异。范宣答云:「夫礼制残缺,天子之典,多不全具,唯国君之礼,往往有之。臣之致仕,则为旧君齐缞三月;天子之臣,则亦然矣。天子之与国君,虽名号差异,至于臣子奉之,与王者无殊矣。何以明之?公羊传曰:『以诸侯踰年称即位,亦知天子之踰年称即位;以天子三年然后称王,亦知诸侯于其封内三年称子。』比例如此,则臣服之制同矣。」
穆帝崩,前尚书郎曹等奔赴,皆服齐缞。诏书侍御史喻希表弹其失礼。博士孔恢等议云:「礼无解职厌降之文,令有去官从本官之品,典律并愆,轨训有违。按等并以凡才,着蒙荣饰,或濯缨清波,不能仰遵王度,自同隶人,愆义违则,亏黩王猷。请以见事免等所覆除官。」曹上表自理曰:「臣闻君丧之礼,贵贱不同。礼,臣为君斩缞,仕焉而已,为旧君齐缞。爵禄既绝,朝见既替,盖以疏贱于亲贵,故降其制也。又国丧仪注,居职者朝夕临,去职者朔望临。
礼,哭泣之节,各称其服,哭轻则服不得重。据令,去职之臣朔望哭,宜为旧君服齐缞。是以臣前率而行之,不敢有加。臣服齐缞,哭临殿庭,踰月历旬,外内监司,莫之或讥。及至梓宫将幸山陵,诸官来赴,服斩者多。此皆意存于重,而不原于制,遂使亲疏贵贱,无有等差。曾参欲勿除父母之丧,仲尼患其过制。今去官者服在官者之服,固为过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