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直益市犁牛,百姓归者以供给之。劝耕积粟,以丰殖关中。远者闻之,必多竞还。」魏武于是遣谒者仆射监盐官,移司隶校尉居弘农,流人果还,关中丰实。
陈文帝天嘉二年,太子中庶子虞荔、御史中丞孔奂以国用不足,奏立煮海盐税,从之。后魏宣武时,河东郡有盐池,旧立官司以收税利。先是罢之,而人有富强者专擅其用,贫弱者不得资益。延兴末,复立监司,量其贵贱,节其赋入,公私兼利。孝明即位,复罢其禁,与百姓共之。自后豪贵之家复乘势占夺,近池之人又辄障●。神龟初,太师、高阳王雍,太傅、清河王怿等奏,请依先朝,禁之为便,于是复置监官以监检焉。其后更罢更立,至于永熙。自迁邺后,于沧、瀛、幽、青四州之境,傍海煮盐。
沧州置灶一千四百八十四,瀛州置灶四百五十二,幽州置灶百八十,青州置灶五百四十六,又于邯郸置灶四,计终岁合收盐二十万九千七百八斛四斗,军国所资,得以周赡矣。
后周文帝霸政之初,置掌盐之政令。一曰散盐,煮海以成之。二曰盬盐,引池以化之。三曰形盐,掘地以出之。四曰饴盐,于戎以取之。凡盬盐形盐每地为之禁,百姓取之皆税焉。隋开皇三年,通盐池盐井,并与百姓共之。大唐开元元年十一月,左拾遗刘彤论盐铁上表曰:「臣闻汉孝武之时,外讨戎夷,内兴宫室,殚费之甚,实倍当今。然而古费多而货有余,今用少而财不足者,何也?岂非古取山泽而今取贫人哉!取山泽,则公利厚而人归于农;取贫人,则公利薄而人去其业。
故先王作法也,山海有官,虞衡有职,轻重有术,禁发有时,一则专农,二则饶国。夫煮海为盐,采山铸钱,伐木为室,农余之辈也。寒而无衣,饥而无食,佣赁自资者,穷苦之流也。若能收山海厚利,夺农余之人,调敛重徭,免穷苦之子,所谓损有余而益不足,帝王之道,可不谓然乎?臣愿陛下诏盐铁伐木等官收兴利,货于人,则不及数年,府有余储矣。然后下宽大之令,蠲穷独之徭,可以惠群生,可以柔荒服。虽戎狄未服,尧汤水旱,无足虞也。
」玄宗令宰臣议其可否,咸以盐铁之利,甚益国用,遂令将作大匠姜师度、户部侍郎强循俱摄御史中丞,与诸道按察使检责海内盐铁之课。
二十五年仓部格:「蒲州盐池,令州司监当租分与有力之家营种之,课收盐。每年上中下畦通融收一万石,仍差官人检校。若陂渠穿穴,所须功力,先以营种之家人丁充。若破坏过多量力不济者,听役随近人夫。又屯田格:「幽州盐屯,每屯配丁五十人,一年收率满二千八百石以上,准营田第二等,二千四百石以上准第三等,二千石以上准第四等。大同横野军盐屯配兵五十人,每屯一年收率千五百石以上准第二等,千二百石以上准第三等,九百石以上准第四等。
又成州长道县盐井一所,并节级有赏罚。蜀道陵、绵等十州盐井总九十所,每年课盐都当钱八千五十八贯。陵州盐井一所,课都当钱二千六十一贯。绵州井四所,都当钱二百九十二贯。资州井六十八所,都当钱一千八十三贯。泸州井五所,都当钱一千八百五十贯。荣州井十二所,都当钱四百贯。梓州都当钱七百一十七贯。遂州四百一十五贯。阆州一千七百贯。普州二百七贯。果州二十六贯。若闰月,共计加一月课,随月征纳,任以钱银兼纳。其银两别常以二百价为估。
其课依都数纳官,欠即均征灶户。」自兵兴,上元以后,天下出盐,各置盐司,节级权利,每岁所入九百余万贯文。
通典卷第十一 食货十一
鬻爵榷酤算缗杂税平准均输附鬻爵汉后汉晋后魏大唐汉孝文时,晁错说上曰:「欲人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人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农人有钱,粟有所泄。泄,散也,先列反。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人之赋可损,所谓以有余补不足,令出而人利者也。顺于人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无穷;粟者,人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
夫得高爵与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于是从错言,令人入粟边,六百石爵上造,第二等爵。稍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第九等爵。万二千石为大庶长,第十八等爵。各以多少级数为差。错复奏言:「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窃恐塞卒之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