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左执簧’,《巧言》曰‘巧言如簧’,非笙中之簧也。传称王遥有五舌竹簧,今民间有铁叶之簧,岂非簧之变体欤!”
○匏之属胡部
十七管竽 十九管竽 二十三管竽 宋朝大乐,诸工以竽、巢、和并为一器,率取胡部十七管笙为之,所异者特以宫管移之左右而不在中尔,虽名为雅乐,实胡音也。或二十三管,或十九管。二十三管则兼乎四清二变,十九管则兼乎十二律七音,要皆非古制也。李照虽更制大竽,然不能革旧器而兼用之,亦未为深知乐也。
埒竽 《乐府录》谓埒竽形类小钟,以手埒之则鸣矣,非古制也(如簧而无觜)。
雅簧 《三礼图》有雅簧,上下各六、声韵谐律,亦一时之制也。《潜夫论》曰:簧削锐其头,有伤害之象,塞蜡蜜,有口舌之类,皆非吉祥善应也。然则“巧言如簧”,而诗人所以伤谗,良有以也。《唐乐图》以线为首尾。直一线,一手贯其纽,一手鼓其线,横加口中,呼吸成音,真野人之乐耳。
竹簧(震灵簧) 《汉武内传》:西王母命侍女许飞琼鼓震灵之簧。《神仙传》:王遥有五舌竹簧,三在石室中,遥自取其一,以其二与室中人对鼓之。然则震灵之簧,岂亦竹簧欤?震为苍Υ竹故也。
胡芦笙(瓢笙) 唐九部夷乐有胡芦笙,宋朝至道初,西南蕃诸蛮入贡,吹瓢笙,岂胡芦笙邪?
胡{直}(如簧无觜) 後魏宣武悦胡声,乐有胡鼓胡{直}(《玉篇》谓{直}笙)。
○匏之属俗部
竽笙 近代竽笙十九簧,盖後人象竽倍声因以名之。然竽、笙异器而同和,故《周官》竽与笙均掌之以笙师焉。既谓之竽矣,安得又谓之笙乎?古人之制,必不然矣。世人或谓大笙谓之簧,是不知笙中有簧,而簧非笙也。
凤翼笙(参差竹,其制如两生之竹而共一匏) 昔王子晋之笙,其制象凤翼,亦名参差竹,盖尝於缑山月下吹之。唐太和中,有尉迟章尤妙於此。宣宗已降,有范汉恭,其子师保在陕州,亦曲尽父艺。咸通以後,有相存质、杨敬元并称妙手。
义管笙(二管十七簧) 宋朝大乐所传之笙,并十七簧。旧外设二管不定置谓之义管,每变均易调,则更用之。世俗之乐,非先王之制也。
和笙 《汉武帝内传》西王母命侍女董双成吹和之笙,盖其首象也,与和琴、和筝类矣。
十七管笙 《唐乐图》所传十七管之笙,通黄钟二均声,清乐用之。
十二管笙 《唐乐图》所传十二管之笙,宴乐用之。
十二月笙(十二枚) 後周郑译献新乐,十二月各一笙,每笙十六管,宣帝令与斛斯证议,证之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然一笙十六管,总一百九十二管,既无相生之理,又无还宫之义,深恐郑声乱乐,未合古制,窃谓不可。”帝纳之,停译所献。其制今亡。
{秋} {秋},吹也,言其声秋秋然也。《急就章》“{秋}起居课後先”,言簧及{秋}为作休之节。今间欲相号令,乃吹指为节,此吹之遗制欤。
击竹 击竹之制,近世民间多有之,盖取竹两片紧厚者治而为之,其长数寸,手中相击为节,与歌指相和焉。方之渐离所善者,固异矣。
○竹之属雅部
陈氏《乐书》曰:“竹之为物,其节直而有制,其心虚而能通,而利制之音所由出也。其卦则震,其方则东,其时则春,其声尚议,其律姑洗,其风明庶,其音温,滥春分之气也。先王作乐,窍之以为箫管之属焉。”
{言}箫 箫 箫,《世本》曰:“舜所造。其形参差象凤翼,长二尺。”《尔雅》曰:“编二十二管,长一尺四寸曰{言}十六管,长尺二寸者曰。”凡箫,一名籁,前代有洞箫,今无其器。蔡邕曰:“箫,编竹,有底。大者二十三管,小者十六管,长则浊,短则清,以蜜蜡实其底而增减之则和。”然则邕时无洞箫矣。
陈氏《乐书》曰:“荀卿曰,凤凰于飞,其翼若干,其声若箫。盖箫之为器,编竹而成者也。长则声浊,短则声清,其状凤翼,其音凤声,中吕之气,夏至之音也。然凤凰声中律吕,以五行推之,乃南方朱鸟,则火禽也。火生数二,成数七,而夏至又火用事之时,二七十四,则箫之长尺有四寸,盖取诸此。《尔雅》:‘大箫谓之{言}小者谓之。’郭璞谓大者长尺四寸,小者尺二寸是也。然尺四寸者二十四管,无底而善应,故谓之{言}。尺二寸者十二管,有底而交鸣,故谓之。盖应十二律正倍之声也。郭璞大者二十三管,小者十六管失之矣(箫者,阴气之管也。坤以二四为六,而地数至十而止,故大者二十四管,小者十二管,取阴气自然之数)。”
韶箫 舜作十管韶箫,长尺有二寸,其形参差象凤翼,所以应十二之数,声之所由生也。《风俗通》之论,疑有所本矣。或以三尺言之,毋乃太长乎(《释名》曰:“箫,肃也,其声肃肃而清也。”)。
苇 竹 不知谁所造。按《礼记》:“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