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6-史藏 -10-政书

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第908页

该孝赠,自来札下入内内侍省差使臣取索宣赐。缘逐官未到京,或外处居住者,支赐未得。今后请依孝赠则例,在京亡者入内内侍省宣赐,余下本任见在处支赐。」从之。同上。
熙宁元年五月二日,诏致仕大将军已上身亡支赐孝赠,将军更不支赐。
四年二月十七日,中书门下言:「臣僚有亲戚之丧,除二府外合给式假者,听依条在假,申御史台,令御史台奏知。仍勘会合支孝赠施行。」从之。
七年十二月十八日,诏颁新式:诸一丧两人以上各该支赐孝赠,只就数多者给;官与职各该赙赠者,从多给;差遣权并同权发遣,并与正同。时暂权者不赐。诸两府、使相、宣徽使并前任宰臣,问疾或浇奠已赐,不愿 葬者,并宗室不经浇奠支赐,虽不系 葬,并支赙赠。余但经问疾或浇奠支赐或 葬者,更不支赙赠。前两府如浇奠只支赙赠,仍加绢一百,布一百,羊、酒、米、面各一十。诸支赐孝赠,在京羊每口支钱一贯,以折第二等绢充,每疋折钱一贯三百文,余支本色。茶、酒、香、烛依式内色额,银版锭、杂白绢折第二等布,川路白熟堪好米、上色白 ,每石折支次色小麦五,龙脑以次色第一等充。在外米支白 米,面每石支小麦五,如无本色,以本处合支色额充。酒支细色。余依价钱。绢每疋一贯三百文,布每疋九百文,羊每口一贯三百文,
龙脑每斤七十六贯,香每斤四百,秉烛每条四百文,常料烛每条一百五十文,茶每斤五百文。诸文臣卿监以上,武臣原系诸司使以上,分司、致仕身亡者,其赙赠并依见任官三分中给二,限百日内经所在官司投状,召命官保关申,限外不给。待制、观察使以上更不召保。
元丰二年四月七日,诏:「昨安南从军士卒因病寄留后不知存亡者,除籍给赙。」从广西经略司请也。《大典》一万四千九百九。又一万九千二百三十三。
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诏:「鄜延路没于王事、有家属见今在本路欲归乡者,给赙外,其大使臣以上更支行李钱百千,小使臣五十千,差使、殿侍三十千。其余比类支给。」同上。
哲宗元佑四年七月十二日,诏:「内外文武官及宗室、内侍官应支赐赙赠,绢、布、米、麦、钱、羊并四分减一。应官员丁忧亡殁、令式无赙赠者,不得引旧例陈乞,所属亦不得奏请。」从户部之请也。
亡殁,仰监司、守臣疾速审实,依条支给孝赠。」 徽宗宣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诏〕:「两浙、江东遇贼及防托守御去处,所差人兵、弓手等,如因战
十月二十日十月:天头原批:「寄案,《大典》一万九千一百三十三作十二月。」,诏:「王羲仲已赠徽猷阁待制,所有致仕及遗表恩泽、赙赠、应副葬事、借官屋居住等,依昨朝奉郎、将作监陈奇体例施行。」
七年五月九日,(制)德音:「京东、河北路州县,应战没军人、保甲等未经支赐孝赠者,仰安抚司疾速勘会支给。」
钦宗靖康元年五月九日,制:「应殁于王事使臣、将校、命官等,各特赐与赠恤,其子孙等并与推恩。未给孝赠者,仰所属疾速支给。」
六月十
八日,诏:「应支赐赙赠并减半,候边事宁息日依旧。」
高宗建炎三年二月十六日,德音:「应随从官员沿路遭杀戮及身亡者,仰所在官司保明诣寔闻奏,当议优加赠恤」。自此以下《中兴会要》。
十九日,诏:「除行在一行官吏、军兵等日支食料等许行支给(付)[外],其余应干公使、花果、房卧、生(白)[日]、身亡孝赠钱物,并权住支。」从户部尚书叶梦得之请也。
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德音:「应出战收捕盗贼战殁,未经赠恤之人,缘本家无长立儿男,或父母老弱,未曾陈乞,(计)[许]所在州县具名申乞,统制官司保奏,当议依格赙赠,以为死事之劝。」
三月十六日,诏:「福州将官郝振,依战殁赙赠例减半,余路州军有似此去处,依此施行。」以振领本州岛将兵戍荆南,(面)[而]在路遇贼被害故也。
绍兴六年正月一日,臣僚言:「乞将应身亡孝赠权行住支,候边事〔宁〕息、财赋丰羡日依旧。」从之。
十一年九月九日,诏:「诸宗室环卫官身亡,缌麻亲支钱三百贯三百贯:天头原批:「寄案,《大典》一万九千一百三十三作二百贯。」,袒免亲支钱二百贯,其余不系环卫宗室即不许援例。」先是判(太)[大]宗正事、齐安郡王士言:「环卫宗室亡殁,例有赙赠,昨已住支。今来右监门卫大将军、和州刺史仲壬久疾不起,既殁之后,棺椁衣衾不具,望检举祖宗典故,特赐放行赙赠。」有诏支钱三百贯,给付仲壬本家,其典故令户部检举。既而本部看详:「宗室环卫官身亡赙赠,别无格法,兼官员差借支赐、朝辞分物、身亡孝赠,得旨并各权行住支,候边事宁息、财赋丰羡日依旧。其宗室服属环卫官,仲字缌麻亲,士字系袒免亲。今仲壬系缌麻亲,已支三百贯。欲今后环卫宗室身亡之人,若许行特支钱,比拟仲壬则例支给。」故有是命。
二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诏:「今后命官实因干办公事邂逅非理致死者,并遵依旧法,所
有李光申请于绍兴条内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