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差。
八年闰三月十七日,诏 令所于通判关升知州条内删去注文「堂除宫观听用一任即不许理当实历」一十五字,却修入「宫观并不许理当任数」八字。从知江阴军王师古请也。
二十八日,诏自今应曾被弹劾放罢之人,须是宫观任满,然后取旨除授。
十年二月二十三日,诏自今内外诸军元有例带离军之人合得陈乞差遣,愿就宫观、岳庙者听,仍理当离军添差一任恩例。
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南郊赦:「应绍兴三十一年以后归正京朝官大小使臣、选人文学、校副尉、下班祗应任数已满之人,缘添差不厘务不许关升,将来有碍荫补。自今可令吏、兵部依官序先次注授正阙差遣,将副以上随才擢用,或愿就宫观、岳庙者,特许陈乞一次。内任数未满人,愿依旧添差者听。其诸州军顺官候满七任日,一体施行。」既而十五年明堂赦同此:「所有绍兴三十一年以后归朝人未曾该载,深虑关升、奏荐亦有妨碍。可将已经添差七任之人,依条去替半年陈乞,就注正关升差遣。将副以上随才擢用,或愿就宫观、岳庙,亦许陈乞一次。」
同日南郊赦:「特奏名文学依法遇赦日,年已六十者许二年内参选,注权入官。其年六十三岁以上如有
举主二员,可权差破格岳庙一次。」十五年九月明堂赦同。
十三年正月一日庆寿赦:「应无官宗室见年七十以上,可令经所属陈乞,申大宗正司契勘诣实,保明以闻,特与补承信郎,仍添差岳庙差遣一次,就寄居州县支破请给,不理为吏部立定员额。」
同日庆寿赦:「应文武臣宫观、岳庙任数已满,依法不应再陈乞者,该今赦年七十以上,特更许陈乞一次。八十以上特许两任。」
同日赦:「选人任州县官,在任偶因年老,监司、守臣申乞依淳熙八年指挥改差应格岳庙,任满不许再行陈乞之人,如委是年老不堪任厘务,若该今赦,许经所在州军知、通保奏,再差岳庙一次。」
同日赦:「大小使臣年七十以上,体量不堪厘务之人,别无合入窠阙,尚虑失所,并特与差注岳庙一次。八十以上特许两任。」
同日赦:「应曾经十三处立到战功人,理宜优异。昨淳熙四年指挥,与两任添差不厘务,或岳庙差遣,仍支全分请给。如任数已满,可更与放行一次。」
同日赦:「应诸军拣汰离军大小使臣、校副尉、下班祗应年七十以上,许更添差岳庙一次。」
同日赦:「应淳熙十一年特奏名试在第五第,如系国学、临安府进士,特与差岳庙一次,诸州进士与破格岳庙。应淳熙十一年特奏名文学,见年七十已上,依法不应出官,许召保官三员,委保正身于所在州军陈乞,保明申吏部,与差岳庙一次。」
闰七月十一日,迪功郎应说等状:「身老上庠,幸遇太上皇帝庆寿,以年及补官,乞照淳熙三年太学生潘贸等该遇太上皇帝庆寿恩例补官外,与岳庙差遣。」诏并与岳庙。
光宗绍熙二年正月二十八日,诏:「史弥正以偏亲年老,乞奉祠禄,其志可嘉,可除直敷文阁,依所乞与主(观)[管]建宁府武夷山冲佑观。弥正以直秘阁、新权发遣福建路提刑乞改授祠禄,侍养偏亲,故有是命。
十一月二十七日南郊赦:「应绍兴三十一年以后归正京朝官大小使臣、选人文学、校副尉、下班祗应任数已满之人,愿就宫观、岳庙者,特许陈乞一次。诸军拣汰离军已经添差一任回,到部许注授岳庙差遣。其间〔若〕实缘残废,不能亲身赴部,令召本色官一员结罪委保正身,许家人赍状赴部陈乞差注。勘会昨遇登极赦恩,用举数推恩补授文学并龙飞榜赐诸州助教,依下州文学恩例之人,依法遇赦日年已六十者,许二年内参选,注权入官。其年六十三岁以上,如有〔举〕主二员,可权差破格岳庙一次。其免解待郊特奏名〔文〕学碍年人准此。应进士年五十以上,五举到省,合赴绍熙元年特奏名殿试人,缘事赴试不及,若将来殿试唱名入第四等以上、合补授文学之人,虽系年六十已上,与理绍熙元年年甲,用今年赦恩召保参(遣)[选],特差岳庙一次。」
五年正月一日庆
寿赦:「应文武臣宫观、岳庙任数已满,依法不应再陈者,该今来庆恩日年八十以上,特更许陈乞一次。」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六五 黜降官二
宋会要辑稿 职官六五
黜降官二
【宋会要】
仁宗庆历七年正月八日,降三司盐铁副使、礼部员外郎刘湜知沂州,度支副使、吏部员外郎陈洎知濠州濠:原作「豪」,据《长编》卷一六○改。,户部副使、户部员外郎梅贽知海州。旧制,紫宸殿燕契丹使,三司副使当座朵殿。合门吏以告,而湜等以为当座殿上,即趋出不就席,为合门所弹,帝怒而责出之。
十一日,西上合门副使、荆湖南路兵马都监刘贻孙责安远军节度行军司马,岳州安置。本路安抚使崔峄言,徭(赋)[贼]未平而贻孙辄托疾求寻医也。
二月二日,前知宣州、太常丞、集贤校理赵宗道追一任官,落职,勒停。坐立盐钞上客人王安姓名,将卖钞钱买绢,并兑借职田米钱,及奏雪时隐避诈妄、上书不实故也。
淀,虏使医候之无疾,又在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