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太宗至道三年十二月,诏:「吏部甲库许置院子一人,月给钱于祠部钱内支。」
真宗大中祥符五年四月,诏:「流内铨注官后日限:给帖过院,逐甲牒送门下省押定,送铨司七日,铨司送南曹两日,南曹句勘邸书复送铨一日,铨牒门下省一日,门下省进内两日,候内中降到中书,中书两日再付门下省,却给付都省承 人一日,送甲库亦一日,甲库出给签符,关送南曹格式官告院五日,南曹给历子十五日,官告院给官告五日。」
七年八月,诏官告院:「应中书送门下拟官奏状,并送甲库依黄甲例收管,准备诸处会□「会」下一字原有缺损,疑为「问」字。。」
十一月,诏:「今后废置司应收到事故合废置选人官告文字,并画时当厅批凿,牒送刑部毁抹。」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二 【续宋会要】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二
【续宋会要】
原稿旁批:「寄案,徐辑阙户部,其属官见此。」
《两朝国史志》:度支判司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凡调度之费,皆归于三司,本司无所掌。元丰官制行,郎中、员外郎始实行本司事。
【续宋会要】
《两朝国史志》:金部判司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凡库藏出纳之节,金宝财货之用,皆归于三司,而权衡度量之制主于太府寺,本司无所掌。元丰官制行,郎中、员外郎始实行本司事。
【续宋会要】
《两朝国史志》仓部判司〔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凡仓庾受纳租税、出给禄廪之事,皆归于三司,而别置提点仓场官以督察之,本司无所掌。元丰官制行,郎中、员外郎始实行本司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二 总制司
总制司
【宋会要】
高宗绍兴五年闰二月二十五日,参知政事孟庾言:「准敕差提领措置财用,乞以『总制司』为名。令礼部下文思院铸印一面,以『总制司印』四字为文。行移取索文字,并乞依三省体式。应本司措置事务,依例进呈得旨,并关申尚书省。总制司乞专一检察内外官司应干钱物隐漏、失陷、侵欺、违欠之类,并从本司一面拟定取旨行下,仍申尚书省。其利害明白,事体稍重,今从宜更改。应内外主管财计官吏遇有员阙及不堪倚仗之人,并乞依圣调与宰执商议施行。行在并诸路州军及内外诸军合用钱物粮斛等,从来系户部与漕司应副,自合依旧。」并从之。
五月十八日,诏:「孟庾已除知枢密院事,所有见兼总制司自合依旧。」
七月八日,诏参知政事沈与求权行兼领总制司。以孟庾除知绍兴府故也。
六年三月四日,诏:「沈与求已除知明州,总制司官候三省别除执政官取旨。」
籍给剃度受戒文牒而已天头原批:「此系重文,见祠部。」。元丰改制,郎中、员外郎始实行本司事。
【续宋会要】
《两朝国史志》:膳部判司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凡供御之膳羞、内外饔饩隶御厨,以它官勾当陵庙牲豆、酒膳,诸司供奉口味,亲王以下常食料,皆分领它司,本司无所掌。元丰改制,郎中、员外郎始实行本司事天头原批:「清本已缮校过。」。
【续宋会要】
《两朝国史志》:职方判司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凡城隍镇戍、烽候防人、道路远近、四夷归化皆不与闻,本司但受诸州闰年图及图经而已原稿旁批:「查《职官》二十七」,天头原批:「此当校补入。」,又批云:「已补入。」。
【续宋会要】
《两朝国史志》:驾部判司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舆辇车乘隶于太仆,传驿、给受一出于枢密院,牧之政总于群牧司,本司无所掌。元丰改制,郎中、员外郎始实行本司事。《神宗正史职官志》,见《宋史》。
建炎三年,以驾部兼库部,复并太仆寺归驾部。绍兴元年,复裁内外官,于是驾部又当省,而即适赞读王府,而诏听留,需其迁勿补。厥后间或一置,而一员之制定矣天头原批:「已归太仆寺。」。
【续宋会要】
《两朝国史志》:库部判司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凡戎器分藏内藏库及军器库,以它官及侍典领卤簿、仪仗天头原批:「归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司。」。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三 礼部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三
礼部
【宋会要】
主都省集议奏状,百官名表,补奏太庙郊社斋郎,改补室长、掌坐,出给补牒,诸州奏祥瑞,出纳内外牌印及制科举人有名表印出纳:原误作「纳纳」,据下文改正。,每百官拜表用之,以朝官一员或二员主判。
《两朝国史(制)[志]》:礼部判部事二人,以两制及带职朝官充。凡礼仪之事,悉归于太常礼院,而贡举之政领于知贡举官,本曹但掌制科举人、补奏太庙郊社斋郎、室长、掌坐、都省集议、百官谢贺章表、诸州申举祥瑞、出纳内外牌印之事,而兼领贡院焉。令史三人。元丰改制,所掌具《职官志》。
尚书一人,侍郎一人,郎官一人,通行四司事。分案有五:曰礼乐,掌五礼、大乐、 吹、晏乐、朝会、上寿、飨宴、上元张灯、祠祭、朝谒、朝拜、籍田、郊庙、陵园、坛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