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四日,诏:「枢密院诸房副承旨已下至书令史各增俸钱有差。如因职事受赃,并依中书熙宁五年五月三日条贯仓司乞取军人粮纲钱物法断遣。」上尝谓吏禄薄则不足责其廉,因是遂增二府胥吏之俸,而重赇贿取与之法。
七月二十五日,以尚书比部员外郎、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曾孝宽为起居舍人,充史馆修撰兼枢密都承旨。旧以本院久吏递迁,或用士人,亦止于右职中选用,文馆兼领,始于孝宽也。
闰七月,枢密院都承旨曾孝宽言:「所有朝班,除依定着外,若遇前殿不视朝、后殿常参起居及随车驾行幸,武臣充承旨,例系鞋立班。臣系文臣,兼领其职,合具靴笏及系鞋,并依修起居注官例。」从之。
六年六月五日,礼房进事目,上批:「二条非催促勘会未圆未明事,似此今后并拟进取旨。」本院五房催促行下文字及勘会未明未圆事皆不带「圣旨」,直付所司,次日具事目进呈。兵房误下相度事,上精于万机,省览周密,虽摘其误,然皆宥之。
九年五月八日,枢密副都承旨张诚一言:「伏见中书、枢密院检正、检详官
非假日不得看谒,接见宾客,惟枢密院都承旨、副都承旨未见该说。今欲应在京司属非假日不得看谒及接见宾客,非廨宇所在者,虽亲戚不得入谒。违者并接见之人各徒二年,职事相干者勿拘。」从之。
九月十六日,诏:「自今枢密都承旨兼(郡)[群]牧使,副都承旨兼副使,更不兼别差遣。」
元丰元年正月十九日,诏自今枢密院诸房副承旨出职,与主事请受,为州钤辖。
二年八月五日,上批:「见修敕令格式,诸所析正,自朝廷立法,付有司者,委枢密承旨司详定闻奏,付诸房遵行。」
二十七日,上批:「龙图阁直学士韩缜见领都承旨,事繁,兼常有奏禀军务,可免祠祭摄事。」
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诏自今枢密承旨司传宣止作直奉圣旨行下。
四年正月二十四日,四方馆使、副都承旨张诚一为客省使、都承旨,自是都承旨复用武臣。其后诚一迁正任观察使,为都承旨如故。
十一月二十六日,诏:「枢密院吏止分隶三省,毋拨入六曹。如有剩数并额外存留,转补请受及诸恩例并如故。」
六年六月二十五日,诏:「废罢监牧縻费封桩钱,令枢密承旨司专根究主领。余应封桩钱物令尚书都司取索,置簿拘管。」初,中书尝差堂后官置簿掌封桩钱,至是官制既行,乃分隶焉。
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中书省言:「枢密承旨司传宣事已得旨,如别无奏禀,合作录黄、画黄,过门下省覆奏,本省更不入进文字。」从之。
哲宗
元佑元年六月八日,枢密院言:「西人遣使入贡,计会地界,合要承旨司官同共检详本末,计议事体。」诏左司郎中刘奉世权枢密都承旨公事,候边事了日依旧。
十月十二日,诏:「枢密都、副承旨遇引杂公事,并有合奏覆及传奏公事,虽非横行,许升殿侍立。」
二年八月四日,诏:「创立改法并先次施行应修条者类聚,半岁一进呈,以正条入册颁行。若非海行法,即书所入门目,裁去繁文,下所属,仍勿类奏。六曹季轮郎官点检删节,具事目申尚书省、枢密院,令左、右司、承旨司看详当否,甚者取旨赏罚。」从枢密院言也。
五年二月六日,四方馆使李绶为引进使,以再任枢密副承旨及三年,故有是命。
徽宗崇宁四年九月十七日,晋州观察使、枢密都承旨曹诱奏:「臣本以门功四预仕籍,初蒙神考优异先臣,擢臣合门,几三十载。至元符二年冬,自定州路总管召赴阙,权枢密副都承旨。遭遇陛下绍述圣绪,仍使主领职事。崇宁元年,蒙恩除枢密都承旨,迄今首尾七年,岁月已久,筋力早衰,实不堪任。伏望许依王宪例,罢臣枢密都承旨职事。」诏:「曹诱特授保康军观察留后,再任枢密都承旨。」
十月八日,四方馆使、庆州刺史、枢密副都承旨、管勾客省合门、提举中太一宫兼佑神观公事阎仁武奏:「伏念臣历任五朝,窃禄四纪,宣力熙、兰,擢登上合,获侍清燕,滥缀横班。外服召还,内朝供职,复玷恩除,叨居枢属,
兼提举中太一宫、佑神观及专切提举京畿监牧司。日虞心力不逮,虽加勉强,于两司终惧瘝旷。况昨自保州还阙,今二年已上,副承旨宣力亦及一年有余。方今朝仪赞揖,当藉精强,如臣疲耗,或恐不前。若不自陈,未易逃责。伏望许解合门职任,特依钱悦、王殊等近例,换一正任名目。」诏:「阎仁武特授贵州团练使,依旧提举中太一宫兼佑神观公事,罢枢密副都承旨。」
高宗建炎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诏以辛道宗为枢密都承旨。先是,承旨阙,后殿进拟邢焕、辛道宗、蓝公佐。上曰:「邢焕戚里,朕不欲令戚里任朝廷差遣。」次乃道宗,上曰:「道宗亦得,但不甚知兵尔。」
绍兴元年十二月三日,诏:「祖宗时枢都承旨一员,并差两制,盖以本兵宥密之地,不可不择人,付以承旨之事。元佑中,范纯礼、刘安世尝任此职。可依祖宗朝故事,置都承旨一员,其杂压检会元佑职制令施行。内未曾任侍从官之人,即依权侍郎法。」
七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