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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第3923页

差相度利害官比部员外郎谢卿材诣在京诸库务勾收帐历,契勘见在察访本末利害。」从之。又言:「淮南发运使薛向请以新差通判吉州张穆之、新差通判秦州陈倩特许权差六路勾当公事。」从之。又言:「薛向先下三司及提举百司,取索在京诸库务每年合系六路出办上供物色若干名件数目,即每年却合支破若干名件数目,今来见在约支
得多少年月外,有无阙乏之物,及每年计置若干数目,各别开项声说,逐年一次预降本司,以凭预先契勘施行。」从之。
十八日,条例司言:「近日在京米价贱,诸军班及诸司库务公人出粜食不尽月粮,全不直钱。欲乞指挥三司晓示,今后愿依下项所定价出粜入官者,依嘉佑附令敕坐仓条贯施行。诸班直一千,捧日天武、龙神卫八百,拱圣、神勇以下七百,上、下杂诸司坊监六百。」从之。
二十五日,条例司言:「看详在京库务司管官物万数不少,秤买率敛,多出民间,般运转致,甚费脚乘。及至到京库务送纳,备经难剥,纔得了当。其间或有剩数,不时拘收,务要别行科率,往往积压损坏。比至出卖支遣,全不直钱,给纳之间,积成久弊。今欲根究本末,别议更改,非专于其事,不能详知。欲乞朝廷指挥指挥:原作「挥指」,据文意改。,令在京诸司库务监当官员依详今月八日圣旨指挥,各具本职利害,限一月申本司看详可行事件以闻。除本职外,如知得别司库务利害,兼许申陈。所有在京仓界,亦乞依此施行。如此不独可以究见逐处利害本末,亦足以观其人之能否。」从之。
十月六日,条例司言:「乞预差本司相度利害官比部员外郎谢卿材躬亲诣库务勾取帐历,契勘见在及本末利害事件,赴本司与今来逐路所具到事由一处看详,制置条例以闻。内有合计会三司提举司事件,亦仰取索照会。」从之。
十一月二日,命枢密副使韩绛
同制置司取索三司应干条例看详,具合行制置事。
闰十一月十九日,沂州防御推官、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李承之为大理寺丞。王安石荐承之,召见,对本司事甚悉,因有是命。他日,上谓承之曰:「朕即位以来,尤重改官。今特命卿,实为优恩。」
十二月三日,条例司言:「三司簿历最为要切,乞差官取簿历事目,拘辖次第文字看详,有当废置,务在不失关防。编定所管道数,与使副同议定,申本司参详闻奏。」又言:「三司岁计及南郊之费皆可编为定式。乞差官置局,与使副等编修。仍令本司提举太常博士、集贤校理刘瑾、大理寺丞赵咸、保安军判官杨蟠、秀州判官李定编定《三司岁计》及《南郊式》,屯田郎中金君卿、大理寺丞吕嘉问、郓州须城主簿、三司推勘公事乔执中编定《三司簿历》。」从之。
十五日,权三司使吴充言:「条例司请差官取索簿书看详,编定道数,乞只委三司勾当公事官计会,(遂)[逐]案依此编定。」从之。
三年二月十九日,制置三司条例司言:「访闻宿州县分支俵夏料常平广惠仓钱斛内有绿豆,上色每价钱七十五文,次色每价钱七十二文。窃虑比时价高大,及不取人户情愿抑配。欲乞下淮南转运司疾速根究,如委是价高,或抑配,即取勘当职官员以闻。其已俵过斛合如何改正,不致亏损官司,并下淮南及府界诸路提举常平广惠仓司照会,回牒辖下州县令知。」从之。
五月
十五日,诏:「近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本以约通天下财利。今大端已举,惟在悉力应接,以趣成效,其罢归中书。」
十七日,条例司言:「常平新法宜付司农寺选官主判,兼领田役水利事。」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五 编修条例司
编修条例司
【宋会要】
仁宗皇佑五年十二月,命参知政事刘沆提举中书五房续编例。
嘉佑三年闰十二月,诏中书五房编总例。
六年八月十二日,以殿中丞王广渊、殿中丞李立之编排中书诸房文字。
神宗熙宁二年四月八日同天节,太常礼院请如治平四年 臣诣合门贺。上曰:「治平四年乃先帝灵驾在殡之日,今两宫太后万寿,不可令礼官引用居丧之例。盖朕于人子之情不忍闻也,可止令云同天节日,宰臣文武百僚并当赴东上合门拜表。」王安石因言:「此诚中书失于省阅。中书事猥并,若不早置属,以众事归之有司,则无可为之理。」上谓富弼曰:「今欲治当自中书省。中书置属,宜精选小官。」曾公亮曰:「丞相府宜用敦朴人,故本朝不用进士,但用学究。」安石曰:「当选在下豪杰之士,(今)[令]编修条例,点检文字。」
六月十四日,上谓王安石曰:「中书置属修例,最是急事。」安石曰:「此乃事之本也。凡修例者,要知王体、识国论、不为流俗所蔽者乃可为之。若流俗之士,所见不能出流俗,即所议何能胜旧。今陛下欲修条例,宜先博见士大夫。以陛下聪明睿智,躬择贤士大夫,必得其人。若得五、六人以付中书,令修条例,每数日辄一具事(日)[目]进呈,是非决于陛下,则法度成立有期。若但令中书择人,即恐所
用不无流俗之人,流俗之人何可与议变流俗之事。且今日条例,皆仁宗末年以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