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 :『检准明德皇后典故,景德三年春正月甲辰朔,上不受朝,群臣诣合门拜表称贺。』契勘前项典故系在明德皇后小祥之后,当时遇正月朔,上不受朝,群臣诣合拜表称贺。所有绍兴三十年十一月十六日冬至,并三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冬至「并三十一年十一月」句,疑为衍文。据《宋史》卷三一《高宗纪》显仁皇后崩于绍兴二十九年九月,至三十一年冬至已在小祥之外。,并三十一年正旦,亦系在显仁皇后小祥之后,依前件典故,(冬)于是日,皇帝不受朝,宰臣率文武百僚拜表称贺,奉诏并免拜表称贺。契勘今来十一月二十五日冬至,并来年正旦,系在高宗皇帝小祥之后。缘有前项典故指挥,所有宰臣率文武百僚拜表称贺,更合取自朝廷指挥。」
礼 宋会要辑稿 礼八 追封先世名臣谥
追封先世名臣谥
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诏:「周文公旦可追封文宪王,于兖州曲阜县建庙,春秋委州长吏致祭。」
大中祥符元年十月,诏:「维师尚父寔赞隆周,宜加谥昭烈武成王,仍于青州建祠庙。」
《尚书中候》:「玉璜即璠溪之水,钓其涯得玉璜,刻曰:『姬受命,吕佐之报在齐。』故果封于齐。或云鱼腹中得玉璜。」按此条非《宋会要》文,原眉批云「销」。
礼 宋会要辑稿 礼八 旌 表
旌表
淳熙三年,台州奏:「临海县妇人陈氏,夫亡,年少子幼,有媒议亲。陈氏抚膺恸哭,仆地,复欲自刃。父母许以不复议嫁,方免。奉舅姑极孝。舅朝散大夫朱景山得风眩疾,侍汤药未常少怠。姑年百有一岁,临终,执其手曰:『愿妇子孙众多,寿如我。』其侍母硕人亦甚孝。今年九十三,齿发不衰。二子希尹、希牧,皆举进士。所居室右,萱草合颖而花。及得疾,二子叩头祈祷,愿以身代,遂愈。邑火焚城市,将至所居而灭,孝义所感。」上曰:「此当旌表,以厉风俗。今次庆赦,年九十者自合与封号,又孝行如此,可封安人。」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九 田 猎
宋会要辑稿 礼九
田猎
太祖建隆二年十一月十九日,始猎于近郊,赐宰臣、枢密使以下,见任、前任节度、防御、团练使、刺史、统军侍卫、诸军都校锦袍。其日,先出禁军为围场,五坊以鸷禽、细犬从。帝亲御弧矢,射中走兔三,从官贡马称贺。中路顿,召近臣赐饮,至夜还宫。其后凡出田皆然。从臣或赐窄袍暖靴,亲王以下射中者赐以马。
十二月二十日,出玄化门,校猎于近郊。
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出玄化门,校猎于近郊。十一月二十六日,出迎秋门,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一。
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一。三十日,校猎于北郊,射中走兔二。
干德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三。
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三。十二月八日,腊,校猎于阳武县。二十九日,校猎于北郊,射中走兔二。
四年正月,命关南兵马都监及雄、霸、瀛、莫州刺史领所部兵大猎于幽州界,以耀北鄙。
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校猎于近郊。十一月五日,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二。臣僚进奉称贺,皆不纳。回幸金凤园,赐侍臣名马有差。
六年八月四日,按鹘于近郊。九月,出玄化门,按鹘于北郊。幸飞龙院,赐侍臣饮。十月十一日,校猎于近郊,回幸飞龙院,赐侍臣食。十五日,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二。
开宝二年正月五日,校猎于近郊,由兴礼门幸箜管城,赐侍臣名马、银器有差。十一月十一日,校猎于近郊。十三日,复校猎于近郊,并回幸金凤园。十二月一日,腊,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三。
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校猎于近郊。十二月十日,校猎于近郊。
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校猎于近郊。
五年十二月四日,腊,校猎于近郊。
八年九月三日,校猎于近郊。《玉海》:八年九月畋,上因逐兔,马蹶而坠,因刺马,杀之。悔曰:「吾为天下主,而轻事畋游,非马之罪。」自是不复猎。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九月二十八日丙辰,出熏风门,校猎于近郊。帝亲御弧矢,射走兔四。御制《猎诗》一章, 臣属和。十月二十四日,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三。十二月十四日庚午,校猎于近郊,亲王、宰相、翰学、节、察、防、团、刺史,及召刘鋹、李煜、渤泥国使从行。射中走兔二。回幸金凤园,张乐赐从官饮。
三年十月十八日(唐)[庚]午,校猎于西郊,淮海国王及契丹、高丽使皆从。至鲁沟,射中走兔三。回宴玉津园。十二月二十五日,校猎于西郊,射中走兔二。回宴金凤园,帝因语宰臣曰:「《老子》云:『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夏书》云:『外作禽荒。』为人上者不得不戒。历观前王多惑于此观:原作「官」,据《长编》卷一九改。,而致丧败。朕今顺时搜狩,为民除害,非敢以为乐也。」
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己丑,幸玉津园,因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四。
五年九月二十日壬戌,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四。
十二月五
日甲戌,车驾北征,驻跸大名。五日,校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