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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第3056页

文内罪名轻简者五百余条,着于逐卷末,曰《附令 》。至是上之。诏两制与法官同再看详,各赐器币、转阶勋有差。
二十一日,翰林学士宋绶言:「准诏,以编 官《新修令》三十卷,并《编 》录出罪名轻简者五百余条为《附令 》,付两制与刑法官看详,内有添删修改事件,并已删正,望付中书门下施行。」从之。
九月二十二日,详定编 所言:「准诏,《新定编 》且未雕印,令写录降下诸转运、发运司看详行用。如内有未便事件,限一年内逐旋具实封闻奏。当所已写录到《海行编 》并《目录》共三十卷,《赦书德音》十二卷,《令文》三十卷,并依奏 一道上进。」诏送大理寺收管,候将来一年内如有修正未便事件了日,令本寺申举,下崇文院雕印施行。
十年三月十六日,诏以《天圣编 》十三卷、《赦书德音》十二卷、《令文》三十卷付崇文院镂版施行。先是五
年五月,诏以大中祥符七年止天圣五年续降宣 删定,命宰臣吕夷简、枢密院副使夏竦、提举管勾翰林学士蔡齐、知制诰程琳、龙图阁待制韩亿、燕肃、判大理寺赵廓同加详定。又以权大理少卿董希颜为详定官,秘书丞王球、大理寺丞庞籍、张颂为删定官。依律分门为十二卷。七年六月上之,各赐器币,仍第进阶勋。至是镂板,又命权大理少卿崔有方、审刑院详议官张度校勘。
明道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诏曰:「王言为命,着在格言;君举必书,闻诸前史。盖垂名于千古,思传信于四方。傥成宪之频更,则彝章之是紊。朝廷所降宣 命令,不得妄乞更改删去。如实有未便,即委中书、枢密院逐旋取旨。所冀纲条克振,纪律章明,无朝令夕改之文,成草偃风行之化。更赖丞疑郎弼,中外荩臣,务罄忠勤,各宜遵守,共致熙宁之运,宽兹宵旰之忧。布告迩遐,当体予意。」
八月二十七日,权判吏部流内铨丁度言:「诸司见管《一司一务编 》,先于天禧年差官编修行用,后来续降 望差两制以上臣僚管勾看详删定。」诏翰林学士(张)[章]得象、知制诰郑向编定闻奏。向知州,以知制诰宋郊代。
景佑元年闰六月十九日,诏翰林侍读学士范(枫)[讽]、御史中丞韩亿详定奏取 裁及配罪人等条贯,于理检院置司,仍命审刑院详议官齐廓同详定。二年六月九日上之。
二年六月二十四日,翰林学士承旨章得象上《一司一务编 》并《目录》四十四卷,诏崇文院抄写颁行。先是诏以大中祥符八(月)[年]止明道二年所降宣敕,命判大理寺司徒昌运、判刑部李逊与得象等同删定。
五年十月四日,审刑院、大理寺上《减定诸色刺配刑名 》五卷,诏依奏施行。先是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赦书:「应犯罪人条禁尚繁,配隶尤众,离土乡土,奔迫道途,有恻朕怀,特申宽典。宜令审刑院、大理寺别减定诸色刺配刑名,委中书门下详酌施行。」至是上之。
庆历二年九月二十一日,知开封事贾昌朝言:「检会在府迎颁,下令颇多。欲令检法官类聚编次,以便检阅。」从之。
四年五月十二日,司勋员外郎吕绍宁请以见行编 年月以后续降宣敕,令大理寺检法官依律门类分十二卷,以颁天下,庶便于检阅,而无误出入刑名。从之。
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提举管勾编敕宰臣贾昌朝、枢密副使吴育上《删定编敕》、《赦书德音》、《附令 》、《目录》二十卷,诏崇文院镂版颁行。先是诏以天圣编 止庆历三年续绛宣敕删定,命屯田员外郎成奕、太常博士陈太素、国子博士卢士宗、秘书丞郝居中、田谅、殿中丞张太初、刘述充删定官,翰林学士张方平、侍读学士宋祁、天章阁侍讲曾公亮、权大理少卿钱象先充详定官,昌朝、育提举。至是上之。
十一月二十
五日,命观文殿学士丁度、翰林学士钱明逸、翰林侍读学士张锡同详定《一州一县编 》,集贤校理田谅、馆阁校勘贾章同删定。
皇佑元年十一月十一日,诏:「今后凡有上言乞更改条制者,令中书、枢密院审详利害执奏。」
嘉佑二年十月三日,三司使张方平上《新修(录)[禄]令》十卷,诏颁行。先是元年九月,枢密使韩琦言:「内外文武官俸入添支并将校请受,虽有品式,而每遇迁徙,须申有司检(堪)[勘]中覆,至有待报岁时不下者。请命近臣就三司编定。」命知制诰吴奎、右司谏马遵、殿中侍御史吕景初为编定官,太常博士张子谅、太常丞勾谌、大理寺丞张适为删定官。至是上之。
七年四月九日,提举管勾编 宰臣韩琦、曾公亮上《删定编 》、《赦书德音》、《附令 》、《总例》、《目录》二十卷,诏编 所镂版颁行。先是诏以庆历编 (上)[止]嘉佑三年续降宣 删定,命都官员外郎张师颜、权大理少卿王惟熙、屯田员外郎宋迪、太常丞张宗易充删定官,龙图阁直学士钱象先、卢士宗充(祥)[详]定官,琦、公亮提举。至是上之。
八年四月十六日,编定(录)[禄]令所奏将诸道州军至京程数分为三卷,望颁降天下。从之,以驲程为名。
英宗治平二年六月十四日,提举在京诸司库务王珪、尚书都官郎中许遵上新编提举司并三司额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