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6-史藏 -10-政书

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第2995页

从之。
高宗皇帝绍兴三年十月六日天头原批:「高宗一作光尧。」,尚书礼部员外郎舒清国言:「诸路残破州县,乞以户口增否,别立守令考课之法,分为上、中、下三等,
每等又分为三,置籍比较。县令课绩知、通考之,知州课绩,监司考之,考功会其籍而较其优劣。凡赏格,用见行条法赏格之最优者,其再考在上等之上者,除依格推赏外,任满日,知州优功擢用,县令与升擢差遣,下等取旨责罚。」从之。
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荆湖北路转运司、提刑司言:「权鄂州江夏县吕大周,任内招复户口增及九分,乞依格推赏。」诏改合入官,余路依此。
七月二十三日,吏部言:「权通判岳州王嘉言申:「兵火之后,全在官吏招集流移,乞将州县最亲民官初到任日,据见存户口、二税批上印纸,候任满日,再据户口、二税批凿罢任凿:原作「鉴」,据同书食货一二之二五改。。若任内招诱户口、二税增功者,书为课最,别有迁擢。若任内不能招诱户口、二税,或复有减少者,书为课殿,亦寘宪典。」从之。
八月十六日,都督行府言:「湖北、淮南自兵火之后,百姓流亡,田多旷土,令、佐招诱增亏,已有立定殿最赏罚。欲今后守、令到任一年,虽该到任酬赏,若不曾招诱人民归业,虽有而不及分数,若不任保明推恩之限,仰监司常切遵守。」从之。
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提点淮南西路分事张成宪言:「契勘淮南守、令赏典重迭,遂启侥冒之弊。欲望将守、令岁增户口并垦田土,及知县任满垦田酬奖并入任满赏格,乞量与增重,庶革冒赏。」诏淮南守、令开垦田土、增招户口,即从一重推恩。
七年五月七日,比部员外郎薛徽言:「欲望明饬有司,谷考州县丁帐,核正文籍,死亡生长,以时书落,岁终,县以丁之数上州,州以县之数上漕,漕以(部)[州]之数上之户部「数」下原衍一「之」字,据同书食货一二之五删。,户部合天下之数上之朝廷。残破之处,计登耗而为之赏罚。其重困之由,愿讲明之;其伤残之法,愿申严之。」从之。
十一月十六日,进呈李谊论户口札子,乞询求所以惠民而去其害民者。上谓曰:「此亦今日先务,大要欲户口滋息,须宽民力,须免得科敷。如向来造成官纲,遂免人户出水脚钱。如此,庶几寔惠及民。必不得已,有所科率,亦须明降指挥,使上下晓然,知其多寡之数,吏不得并缘为奸矣。若乃避科率之名目,朝廷下诸路监司,监司下诸州,州下诸县,一切趣便天头原批:「便,一作(辨)[办]」。,遂致过数掊敛,无从检察,民愈被害,不可不虑么。」
十三年九月十六日,太府寺丞张子仪言:「亲民之官,莫若守、令。户口登耗之责,守、令之先务么。乞于新复旧州县精选守、令,以户口复业、登耗,重为升黜之典,仍委监司覆寔,以严课最。」诏令淮西路监司岁终取州县所增户口以闻。
二十六年三月十六日,权发遣光州曾惇言:「淮南边郡,虽无甚兴造,至如修葺宫宇,补治城壁,其它种种杂作,犹时被驱役。街市小民,一日失业,则一日不食。比数年以来,尚幸丰稔,顾恋米麦稍贱,不肯它之。若岁小不登,复困科役,则皆提携而去
矣。如此,则户口日益凋 。伏望严立法禁,应沿边州县不得差科百姓工役。若尚敢循习,令监司、帅臣按劾。」从光州曾惇之请么。
寿皇圣帝干道二年五月九日句前原批:「本卷首寿皇圣帝一条移为此。」,臣僚言:「两浙路去年百姓以疾疫死亡、以饥饿流移者至多,州县丁籍自应亏减。今年开收,所宜从寔。切闻州县至今往往未曾申闻销豁,按籍而催催:原作「摧」,据同书食货一二之六改。,尚仍故目。诚虑将来以年未及之人籍为成丁,或密计所亏之额,多取之于见存之人,或仰令保正、长合力偿备。乞下两浙州县覆寔流移、死亡丁数,保明申上,权行倚阁。候流移归业,中、小成丁渐次增补。」从之。
十月十八日,户部言:「准令:『每岁具册进呈天下户口、税租、课利数目,秋季以闻。如未到,展限至冬季。若不足,先具已到路分进呈。』本部自去年十二月内预行检举催促,除两浙、淮南、成都府、夔州、利州路申到户口,两浙、淮南东、西路申到税租,两浙、夔州、淮西路申到课利帐状外,其余路分并未申到,见行督责,委于秋季攒造进呈。未得,乞展限至冬季,具已到路分攒造进呈。」从之。
七年九月十六日,知隆兴府龚茂良言:「已降指挥,本路帅臣、监司将旱伤州县令精功审量。窃谓朝廷既下审量之令,以谨其始,宜有殿最之法,以核其终,然后为官吏者不敢徒事文具。乞取将来户口登耗以为守、令殿最而升黜之。又诸县户口各有版簿,欲并老幼丁壮无问男女,根括记籍,帅臣、监司总其寔数,明谕州县,自今以始,至于来岁赈济毕事之日,按籍比较户口登耗。若某县措置有方,户口仍旧,即审寔保奏,优功迁擢。若某县所行乖戾,户口减少,则按劾以闻,重行黜责。推而广之,以谷一郡之登耗,议守臣之赏罚,则殿最分明,官吏耸动,自此立为成法,举而措之天下,亦可以为异时荒政之备。」诏依,仍将已流移人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