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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货六一 水利田
水利田
【宋会要】
《中书备对》:「司农寺。自熙宁三年至九年终,府界诸路水利田一万七百九十三处,共三十六万一千一百七十八顷八十八亩,官地一千九百一十五顷三十亩:开封府界,田二十五处,一万五千七百四十九顷二十九亩;河北西路,田三十四处,四万二百九顷四亩;河北东路,田一十一处,一万九千四百五十一顷五十六亩,内官地二十七亩;京东东路,田七十一处,八千八百四十九顷三十八亩,内官地二百八十五顷五十亩;京东西路,田一百六处,一万七千九十一顷七十六亩;
京西南路,田七百二十七处,一万一千五百五十八顷七十九亩;京西北路,田二百八十三处,二万一千八百二顷六十六亩;河东路,田一百一十四处,四千七百一十九顷八十一亩;永兴等军路,田一十九处,一千三百五十三顷九十一亩;秦凤等路,田一百一十三处,三千六百二十七顷七十九亩,内官地一千六百二十九顷五十三亩;梓州路,田一十一处,九百一顷七十七亩;利州路,田一处,三十一顷三十亩;夔州路,田二百七十四处,八百五十四顷六十六亩;
成都府路,田二十九处,二千八百八十三顷八十七亩;淮南西路,田一千七百六十一处,四万三千六百五十一顷一十亩;淮南东路,田五百三十三处,三万一千一百六十顷五十一亩;福建路,田二百
一十二处,三千二十四顷七十一亩;两浙路,田一千九百八十处,一十万四千八百四十八顷四十二亩;江南东路,田五百一十处,一万七百二顷六十六亩;江南西路,田九百九十七处,四千六百七十四顷八十一亩;荆湖北路,田二百三十三处,八千七百三十三顷三十亩;荆湖南路,田一千四百七十三处,一千一百五十一顷一十四亩;广南西路,田八百七十九处,二千七百三十八顷八十九亩;广南东路,田四百七处,五百九十七顷七十三亩。」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六一 淤田
淤田
【宋会要】
熙宁四年三月戊子,文彦博曰:「陆下即位以来,厉精求治,而人情未安,盖更张之过么。祖宗以来,法制未必皆不可行,但有废坠不举之处耳。」冯京曰:「府界既淤田,又差役,作保甲,人极劳弊。」上曰:「淤田于百姓有何患苦 比令内臣拔麦苒,蹑其如何。乃取得于淤田土土:原作「上」,据《长编》卷二二一改。,视之如细面,然见一寺僧言,旧有田不可种,去岁以淤田,故遂得麦。」
《中书备对》:
诸路职田计二万三千四百八十六顷九十五(亩)[顷]:
开封府界:五百九十二顷九十八亩;
京西路:二千五顷七十五亩;
京东路:二千一百三十二顷九十三亩;
陕西路:三千二百五十二顷四十四亩;
河东路:一千五百九十五顷二十八亩;
河北路:三千三百五十三顷九十六亩;
淮南路:二千二十三顷四十五亩;
梓州路:五百四十六顷六十四亩;
利州路:四百六十六顷八十八亩;
夔州路:四百七十二顷七十亩;
成都府路:七百九十顷九十二亩;
福建路:五百三十八顷五十六亩;
两浙路:一千七百一十三顷七十六亩;
荆湖南路:五百四十五(亩)[顷]九十八亩;
荆湖北路:八百十六顷一十七亩;
江西路:六百六十顷八十七亩;
江东路:八百八十八顷五十亩;
广东路:五百五十顷七十亩;
广西路:五百三十八顷五十亩。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六一 检田杂录
检田杂录
太祖建隆二年四月,大名府上言:「餐陶县民郭赟诉,去冬所检田,各有隐漏田亩。」诏本县令程迪杖脊除名,配沙门岛;元检官给事中常准夺两任官。
三年七月,诏以魏、郓、贝、冀、滑、卫、磁、湘、邢、洺等州,自夏少雨,虑秋谷不登。命给事中刘载等十人分检见苒。
干德二年四月,诏曰:「自春徂夏,时雨常愆,深念黎元失于播殖,所宜优恤,俾获昭苏。应诸道所催今年夏租,委在处长吏检视民田,无见苒者上闻,并与除放。」
太宗太平兴国八年九月,诏:「自来水旱灾伤,画时差官检括,救其艰苦,唯恐后时。颇闻差出使臣迟留不进,州县之吏日行鞭扑,惧收赋之违限,罹有司之殿罚,且令耕者改种失期,甚无谓么。自今应差检田使臣,宜令中书量地里远近及公事大小,责与往来日限,违者科罪。」
九年正月,诏曰:「朕每恤盖民,务均舆赋,或有灾沴,即与蠲除。盖欲惠贫下之民,岂复以多少为限 自今诸州民诉水旱二十亩已下者,仍令检勘。」先是,澶州言民诉水旱二十亩已下,请不在检视之限么,太宗以贫民当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