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府、濮州、
郓州、郑州、华州、同州、孟州、滑州、陕府,各度一人。
十二月,尚书右丞、集贤院学士马亮言:「天下僧徒数十万,多游堕凶顽隐迹为僧,结为盗贼,污辱教门。欲望今后除额定数剃度外,非时更不放度,及常年聚试之际,先委僧司看验保识,如行止不明,身有雕刺及曾犯刑宪者,并不得试经。仍于逐年试帐前牓此条贯。」从之。
三年四月,开封府以干元节,请放寺观童行千三百六十二人。诏僧礼念经四卷已上、读八卷已上,尼、道士、女冠礼念三卷已上、读七卷已上者,为格试。
四年正月,开封府以长宁节,请放试到僧、尼、道士、女冠、童行,及诸禅院拨放者三百八十九人,止放三百人。宰臣王曾等言:「剃度太多,皆堕农游手之人,无益政化。」张知白曰:「臣任枢密日,尝断劫盗,有一火之中全是僧徒者。」仁宗曰:「自今切宜渐加澄革,勿使滥也。」
剃度僧尼,崇奉法教,其中修行者少,违犯者多,盖由为师者务收徒弟,官中无法以革其弊也。乞自今欲出家者,须父母骨肉舍施,委本院保明行止,申所属州军长吏呈验,仍须亲知三二人委保无过犯,委是尊亲听许,即官给公凭,然后得收名入帐。试经日,更勘会实有公据,即得就试。其实无骨肉者,亦召三二人保明,出给公凭,方得收充行者。」 五年九月,枢密直学士李及言:「伏
七年八月,知道州陈覃言:「臣自到任后,据降僧道童行祠部,内道童二十五人。
按本州岛四县所管道士计七百六十九人,放二十五人,又按先降敕命,僧道每百人放行者一人,以此披度,是元无定数条约。欲乞自今依僧尼例,每道士百人放一人,仍添续经纸数,与僧童条同等,庶勤经业,兼免烦费。」下荆湖南转运使详度以闻。转运言:「潭州管道士二百九十人,本州岛试道童二十二人,除五人不合格及门引不到外,试到合格十七人。当司相度,若将道士每百人依僧尼例放一人,即潭州每岁合放三人,所有不及百人道士州(吴)[与]放一人,如此,又放人全少,宫观阙人焚修。乞下祠部定夺,据州郡大小道士数目,酌中额定逐年合放人数降下,经久遵守。」诏令荆湖南、北路,今后道士每百人放童行二人,不及百人放一人。
八年三月,诏:「应男子愿出家为僧道者,限年二十已上,方得为童行。若祖父母、父母在,须别有亲兄弟侍养,方得出家。其先经还俗,或曾犯刑责负罪逃亡,及景迹凶恶、身有文刺者,并不得出家。若系帐童行犯刑责者,亦勒还俗。寺观故违容受者,人及师主、三纲、知事、邻房同住僧道并行勘断,本师虽会赦,仍勒还俗。官司常行觉察,许人陈告,以犯人衣钵、资财给赏,不过五十千。女子限年十五以上,方得出家;虽年幼,其尊长骨肉肯舍出家者亦听。」
四月,诏:「五台山每年特敕度童行五十人,并收掌御书放度行者一人。代州自来差量试经业,自今后更不差
官,只委本官司(正)[止]量试经业,具人数保明申州,缴连闻奏,下尚书(词)[祠]部依旧例给度牒。」
至和元年二月,诏:「干元节度僧尼,自今两浙、江南、福建、淮南、益、梓、利、夔等路,率限僧百人度一人,尼五十人度一人;京师及他路,僧尼率五十人度一人;道士、女冠不以路分,率二十人度一人。」
英宗治平元年正月十七日,诏寿圣节所赐师号、紫衣、祠部以二百道为限。旧例圣节所赐三百道赐:原脱,据《长编》卷二○○补。,而贵妃、修仪、公主别有陈乞不在其数,至是,帝以谓圣节州郡已度僧尼、道士,而别赐之数可减,遂减为二百道,而贵妃、修仪、公主岁例所得者,皆在其内,更不别乞。以上《宋会要》。
神宗熙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定应见任两府、亲王、长公主、入内都知押班许陈乞守坟等寺额,许于十年内依见在例,仍两经圣节与度行者一名。
八年六月十六日,诏增河南府超化寺岁度僧二人「岁」下原衍一「增」字,据《长编》卷二六五删。,赐紫衣一人。以上批「寺乃释迦佛舍利所在,于畿内最为灵迹,近两祷雨近、雨:原无,据《长编》卷二六五补。,随获嘉应,闻岁止度僧一人,颇阙人修奉」故也。
九年十月十七日,诏赐开宝(等)[寺]福圣禅院师号,赐紫衣共十人,及度行者十人,其主首僧智满特授右街守阙鉴义,别与度弟子一名,赐紫衣一名,仍令自今本院逐年随御书牌拨放行者三人。以增修庆寿崇因(合)[阁]毕功,车驾临幸推恩也。
自熙宁八年至十年,祠部共给过天下僧尼、道士、女冠度牒二万六千八百六十五
道:八年九千一百八道,九年八千三百六十四道,十年九千三百九十三道。拨放计九百五十九道:同天节一百五十五道,太皇太后生辰一百道,皇太后生辰五十道,皇后生辰二十五道,韩、汾、冀三大长公主,陈、蜀蜀:原作「独」,据《宋史》卷二四八《魏国大长公主传》考改。、卫三长公主生日各十五道,及遇同天节,并各得五道,系御前奏乞随同天节例差降出德妃、贤妃生日各三道,魏国安人、保佑夫人张氏生日三道,婕妤生日二道,淑寿、延禧两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