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斤处死。应私犯酒者,东京去城五十里,西京及诸道州府去城二十里,不许将外来酒入界,并入州府县镇城门,犯者一胜以上、不满一,量罪处断;一以上、不满三,徒二年,配役一年,告人赏钱十二千;三以上、不满五,徒三年,配役二年,告人赏钱十五千;至五处死,告人赏钱二十千。应乡村道店有场务处,其外来酒不许入界,犯者一胜以上、不满三,量罪科断;三以上、不满五,五以上不满一硕,并如上法等第科罪,至一硕处死。其私曲者,二两得一两之罪;私酒,二胜得一胜之罪。诸场务曲有羡余敢衷私货卖者,同私曲例。」
刍米之用,定其价直,官给胜量之器」。 干德四年闰八月,诏:「京城民沽酿者规利颇多,命有司计其曲
十一月,诏:「私犯曲者,州、府、县、镇城郭内一两以上、不满五斤,量罪区断;五斤以上、不满十斤,徒一年,告人赏钱五千;十斤以上、不满二十斤,徒一年半,配役一年,告人赏钱十千;二十斤以上、不满三十斤,徒二年,配役一年半,告人赏钱十五千;三十斤以上、不满四十斤,徒二年半,配役二年,告人赏钱二十千;四十斤以上、不满五十斤,徒三年,配役三年,告人赏钱二十五千。以上处死「以上」前疑脱「五十斤」三字。。告人优赏,东京五百千,西京及诸州、府三百千,县、镇百千。如乡村内犯者,一两以上不满十斤,十斤以上不满二十斤,二十〔斤〕以上不满三十斤,三十斤以上不满四十斤,四十斤以上不满五十斤,五十斤以上不满一百斤,并依上法等第科罪,至一百以上处死,告人赏钱三十千。应犯私酒者,东京一胜以上、不满不满:疑当作「不满一。」,量罪区断;一以上、不满三,徒一年,告人赏钱五千;三以上、不满五,徒一年半,配役一年,告人赏钱十千;五以上、不满一硕,徒二年,配役一年半,告人赏钱十五千;一硕以上、不满一硕五,徒二年半,配役二年,告人赏钱二十千;一硕以上、不满二硕,徒三年,配役三年,告人赏钱二十五千;二硕以上,处死,告人赏钱三十千。西京及诸道州、府一胜以上不满三,三以上不满五,五以上不满一硕,一硕以上不满一硕五,一硕五以上不满二硕,二硕以上不满三硕,并依上法等第科罪,三硕以上处死。两京及诸道州、府禁法地分并乡村道店有场务处,若外来酒不许入界,犯者,东京一胜以上不满三,量事科罪,三以上不满五,徒一年,五以上不满一硕,徒一年半,配役一年;一硕以上不满二硕,徒二年,配役一年半;二硕以上不满三硕,徒二年半,配役二年;三硕以上不满四硕,徒三年,配役三年;四硕以上处死。告赏悉如上条。西京及诸州、府
一胜以上不满五,五以上不满一硕,一硕以上不满二硕,二硕以上不满三硕,三硕以上不满四硕,四硕以上不满五石,并减如上法等第区断,至五石处死。」
五年三月,诏:「诸州、府、军、监,今后官曲并依先降 命悬秤出卖,不得别有抑配。」时具州具:疑当作「贝」。言:「承前节度使差充随监当曲务,除官曲外,别抑配酒户买属州曲,民受其弊。」故有是诏。
开宝二年九月,诏西川诸州卖曲价高,可于十分中减放二分。
四年四月,广南转运使王明言:「广州酒曲元无禁法,军民取便酝卖。」诏依旧不禁。
十月,知邕州范旻言:本州岛元无曲法。诏如广州例。
六年十月,诏许诸道州府县镇乡村人户自买糟造醋供食。
七年六月,诏:在京买曲人户自今特与减价,每斤止收一百文足陌。
太宗太平兴国元年十月,诏:「先是募民掌茶盐榷酤,民多增常数求掌以规利,岁或荒俭,商旅不行,至亏常课,多籍没家财以(傥)[偿],甚乖仁恕之道。自今并宜以开宝八年额为定,不得复增。」
二年十月,京西转运使程能言:「陈、滑、蔡、(颖)[颍]、随、郢、均、邓、金、房州、信阳军未行榷酤,今请并置酒务。」诏遣太常丞冯 与内品一人同共监当丞:原作「亟」,据《长编》卷一八改。,比较所收一年课利。
十二月,权大理少卿赵齐言:「诸州擢酤募民擢:疑作「榷」。,能分其利,即给要契,许于(城州)[州城]于州城中,乱禁法,无以致其罪。望敕诸州非于所酤地造曲者,率以私曲论」。从之。 二十里外酤,而岁输其直者,多造曲
六年,诏:「在京卖曲,每斤原定二百文八十五陌,自今斤减五十文。」
七年正月,三司言:「诏州酒务所收糟诏州:疑误。,先许民间买以造醋,昨因天长军禁止不卖,而诸处积压极多,请依元敕出卖,其余羡者,令务内自造醋醅」。从之。
八月,诏曰:「应剑南东、西川、峡路管内州府军监县镇等,一昨言事者以变钱法一昨:《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三作「初」。「一」字当衍。,兴榷酤兴:原脱,据《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三补。,有以便于民而佐民用民用:《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三作「用度」,疑是。,朕不得已而听之。踰年未见其利,如闻民庶颇极怨咨,因遣使乘驿以观之,备得其状。朕奄有四海,宠绥元元,以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