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二百步,每只支钱四贯。内有最远者优赏。一百七步以下为不合格,每人支钱一贯五百。弩手一百步射铁帘,每人箭六只,一只二只,每只支钱一贯五百;三只四只,每只支钱二贯;五只六只,每只支钱三贯。白脚,每人支钱壹贯五百。」从殿前副都指挥使郭钧、侍卫步军都虞候梁师雄之请也。
十一月十一日,诏步军司后军正将何守道支犒设一百贯。以枢密院审察拍试合格故也。
十四日,诏四川制置司总辖诸寨军马党惠、常显、魏大寿各转一官,余人推赏有差。以收黎州羌贼,故有是命。
二十一日,诏兴州游奕军正将冯兴与转两资。以兴州
都统司言收捕黎州作过土丁张伯祥等,乞推赏故也。
二十九日,诏镇江都统司诸军事艺高强胡允文等二十五人各特补转两资,支钱二十贯。以枢密院审察拍试合格故也。
十二月五日,诏建康都统司右军统领雷彦雄减二年磨勘,更支犒设钱。以枢密院审察拍试合格故也。
十四日,诏临安府、严州津遣到弓箭(年)[手]将兵王俊等三人合格,各特补一资,支赏有差;余不合格人,令本处依格施行。
二十三日,诏:「衢州津遣到拣中(中)军兵弓箭手江贵等一十人,承旨司拍试,江贵一名合格,特补一资;余不合格人,令本州岛依条施行。见任路钤皇甫贵、州钤辖王珂,各降两官;守臣袁说友展三年磨勘;前任守臣福建运判沈作砺降两官,路钤权发遣江南西路兵马钤辖孟守忠、权发遣常州兵马钤〔辖〕潘俊卿各降一官。」
二十五日,诏:「明州津发到拣中军兵弓箭手张安等二十人,承旨司拍试,合格张安特补两资,苗 等各特补一资,支赏有差。」
二十九日,殿前司步军言:「欲将逐司枪牌刀手搭对击刺格打,赢人支钱二贯,输人支钱一贯。」从之。
三十日,诏赵思减二年磨勘。枢密院言:「勘会摘点诸州将兵拍试武艺,数内湖州人数并皆合格,前任守臣理宜旌赏。」故有是命。
十六年正月二十日,诏彭桩年、柳大雅各布减一年磨勘。枢密院进呈处州解发到将兵,拍试并合格,兵官量与减磨勘。上曰:
「兵官既已推赏,守臣亦不可不赏。」故有是命。
二十五日,诏张子颜、李师颜各减二年磨勘。〔以〕枢密院进呈承旨司申:镇江府解发到将兵带甲拍试弓弩并合格。上曰:「镇江府将兵拍试,乃带射,推赏更宜稍优。赏外,每名特支犒设钱十贯。其守臣兵官,亦合推赏。」故有是命。
十六年七月二日,西(河)[和]州奏:「佑(州)[川]县所管地分,界外洮州铁城,界讷厮结族及迭州陇逋、青厮、逋心拶等三族蕃部,累次出没(过)[作]过,掩杀(五)[立]功官兵乞行推赏。」从之,以统领孙忠锐、将官成世忠、寨官来晟各减三年磨勘,右军统领田世荣、副将王钺各转一官。身死人兵,依金人见阵阵亡减半推恩,轻重伤人犒赏有差。
十月九日内殿呈大阅犒赏,上曰:「今次大阅所有犒赏钱,可比旧例(曾)[增]十(禹)[万]贯,以示朕优恤之意。」诏郭钧同赵济公共照应已合教等第则例,逐一钧定增支钱数,申尚书省,以凭给降施行。既而殿(师)[帅]郭钧、步帅赵济增支钱数,开具下项:马步军司诸军旧司应管人二万七千二百四十六人,犒赏钱乞降一十二万二千八百九十贯:马军司一千八十一人,计四千四百九十贯;在寨一千五十二人,计四千四百三十八贯五百文;摆列五百八十八人,计三千三百五十二贯;正带甲五百一十六人,计三千一百贯;准备将一员,钱一十贯;军兵五百一十五人,各元五贯,今增一贯,计三千九十贯;辎重火头七十二人,
各元三贯,今增五百文,计五百九十五贯;坠外二九十一人,各元一贯,今增五百文。计二百五十二贯。不赴教存留在寨潜火等四百六十四人,计一千八十六贯五百文;准备带甲一百人、辎重火头七十人,计一百七十人,各元三贯,今增五百文,计四百三十六贯五百文。属官三员,计钱五十五贯;干办公事一员,钱二十贯;点检医药饭食一员,二十贯;准备差使一员,钱一十五贯。差出二十九人,系押会子纲等,计五十一贯。辎重火头八人,各元二(员)[贯],今增五百文,计二十贯;队外二十一人,各元一贯,今增五百文,计三十一贯五百文。
二十三日,诏封桩库支会子二万贯,付淅西提刑袁说友,等第支散平江府许浦水军;支会子一万贯,付淅东提举郑湜,支散定海水军。如有散不尽钱,仰均给士卒。候毕,具已给散文状申三省、枢密院。
绍熙元年七月七日,诏池州右军统制刘定特与转武显郎,依旧归军。以殿前副都指挥使郭钧考试到武艺合格,故有是命。
八月十一日,前知横州孟舜良言:「两广去朝廷万里之远。往者奸人猖獗,调发骚动。及妖孽既平,带甲荷戈万死一生者俱无寸赏,而居列肆、曳华裾,或主将(因)[姻]旌旗,耳未尝闻金鼓,皆冒奇功而受上赏。介胄之士郁郁不平,至今未释也。乞下广西经略司,如日后遇有收捕盗贼攒功奏赏之时,严加 亲之族;或帅臣狎熟之吏,目未尝
核实。或主(师)[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