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三资许回授五服内亲。
闰六月五日,诏:「熙河兰会路安抚司近遣杨吉等出界讨贼,冒险过河,兵少而斩获多,令制置司于赏格外优赐之。其沈溺人厚加抚恤,给马外赐绢十疋。」鄜延路经略司上战功也。
十四日,泾原路略使卢秉上姚麟胠乙丑部诸将讨堪哥平功状。诏斩获一级迁一资,重伤迁一资;获强壮蕃丁一名迁一资,赐绢二十匹。主将东上合门使、英州刺史姚麟降敕奖谕,赐银绢六百;阵将崇仪使张世矩等八十四人迁一官,三人减磨勘三年,一人减磨勘三年此处两句均言「减磨勘三年」,必有一误。,走马承受二人各银绢五十,管机宜文字官一人银绢二个二个:疑作「二十」。,诸班直各绢十匹,诸军敢勇、效用、弓箭手、蕃兵等绢五匹。部队将四十二人,十一人迁一官,三人迁两官,一人迁三官,余减磨勘年赐有差。
九月十八日,知延州刘昌祚言:「第二将彭孙所请获级伤中赏绢,准朝旨相度等第裁减事,乞且依元立赏格施行。」上批:「军赏之行,所加者众,患在数易,以惑士心。如昌祚之言甚允,宜依所奏,他路可并准此。」
十二月三日,蕃官左侍禁朱泥迁四资,赐绢五十匹;悖乜癿尾迁三资,绢三十匹;乙乙唛迁两资,绢二十匹。轻重伤并依格。夺得马给马外,赐绢十匹。鄜延路经略司上战功也。
七年
二月一日,熙河兰会路经略制置使李宪上兰州城守追败西贼功状。诏:「保全一路有劳,降敕奖谕银绢三千,将校等(遣)[迁]资有差,余以格推赏。阵亡诸军赙绢,军员三十匹,下至递铺二十匹。」
三月十一日,诏刘祚昌:「本路士气自永乐不守以来,折索摧丧,非往日之比。近闻诸将互出,颇获贼级,军气少振,宜有旌别,特以气作之。今赐乡紧丝战袍、红丝勒帛、金线乌梢弓、虎纹革长靬、银缠捍枪、朱漆圆排、金(渡)[镀]银装手刀各五十,宜择众与之,人量所宜赐之。」
十二日,诏支内藏库绢十万付环庆路经略司,为军兵赏。
五月一日,诏鄜延、环庆、泾原、熙河兰会、河东路各给空名宣、札子二百。
四日,诏知延州刘昌祚:「去月癸巳西贼犯安塞堡。第五将以少击众,获其酋豪。除朝廷已特支外,可以经抚库金帛或御前降去银器先赏众亲见用命有功之人,其谍知贼马信验者优予酬奖。」
十九日,皇城使、忠州刺史吕真领嘉州团练使,西京作坊使米斌为内园使、雄州刺史,内殿崇班张仲元为内殿承制、合门祗候。以上批「安塞败贼,寔由吕真斥候明审,米斌得以收汉蕃入保。安塞被围,即领所部应援,与副将合力驱除。虽斩获不多,亡失过甚,存心忠勇,不以彼我为念,宜奖之以劝协力国事者。斌等单孤一寨,守兵不满千人,却贼数万,斩获著名凶悍酋豪十数。贼丧气逃遁,与前后出寨俘老弱不同,
可优厚推恩。」故也。
七月九日,鄜延路经略司言:「种谔上大军出界进讨上:据文意疑当作「率」,分遣诸将收夏州,至上书平白池等处,有功人内第一等将副乞推恩。」诏李浦迁一官,赵守忠、李思古已死,迁官恩赏,每资赐绢五十,赵守忠百五十、李师古五十,给其家。
二十三日,给空名宣札三百,付熙河兰会路经略司。
八月一日,侍禁杜能自陈有边功,御延和殿引见,赐人马甲一联。
九月一日,给李元辅经制绢五千,付秦凤路经略司以赏功。
二十二日,环庆路经略司言:「殿直柴植等三人同讨吴八章等寨,获三百级,无亡失,蕃官例各转资。」诏令减磨勘二年。
敌者,人支绢十匹,运什物者七匹,城下供馈杂役者男子五匹,妇人三匹。 十月十二日,诏定西城守城汉蕃诸军并百姓妇女城上与贼
十一月一日,诏泾原、熙河、兰会路赏功宣诰入急递。
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前)熙河兰会经略制置使司言:「昨朝廷所降空头宣诰等,有未书填,乞回纳。」从之,河东、陕西诸路经略司依此。今后得功人,并自朝廷推恩。
哲宗元佑元年闰二月六日,枢密院言:「武臣战功酬奖,不以诸司使副大小使臣,每一资于见任官上改一官,内皇城使一资,遂转遥郡刺史,或除入横行,并合门使以上,每一资亦转一官,比之使臣,轻重未均。」诏:「合门副使、左藏库副使以上,每资转一官;客省副使及皇城使以上,每三资转一官。以
上应减年者,并回授有服亲。应转资,每转资一官或循一资,不得转至朝奉郎,及诸司副使并幕职州县官改官应减年人,对减磨勘年限不同者,依赏格准折。」
同日,枢密院言:「元丰四年陕西、河东兵进讨,权宜重立赏格,诱激将士。获(给)[级]敌,尚用此格。除所立功状尤异,合临时取旨推恩外,今别修立捕获赏格。」并从之。 重伤等第转资外,重加赐绢;及捕获分厘杂功五等之赏,并特优厚。昨日还塞后来遇巡绰探事之类,逢贼
八日,枢密院言:「走马承受近年遇军行,多以亲戚请托,侥幸功赏,欺罔百出。欲乞随军出入人不以将功 大小,不得陈乞推恩,违者以违制论。有能觉察军中将帅赏罚不当,申奏功状不寔,并密具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