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九六《兵志》一○改。:「睦贼讨平之后,胁从叛亡之徒方始还业,自非增屯戍兵镇遏,无以潜消凶暴。臣今措置,已留戍兵共二万五千五百七十八人人:原作「日」,据《宋史》卷一九六《兵志》一○改。战,暴露日久,辛苦不易,已令通理自到本路捕贼日,止计一年满替,便当出军一次,依平蛮故事,每月各别给钱三百文,岁终给银鞋钱一贯文。其军并隶本路安抚司统辖训练,委自将副并逐州知、通当职常加抚存管责,令依时阅教。除专差防托外,不管别行差使。」从之。 ,分于江南东路、两浙东西路州军防托。缘所留东兵累经江南东路留七千九百六十人。内徽州一全将,余分在江宁府、宣州、广德军等处州守;两浙西路留九千六人,两浙东路留八千六百一十二人;衢、婺、处三州各二(十)[千]人,温、台、明三州各五百人。余数在越州戍守。
四年正月二十四日,提点制置谭稹奏:「据知严州李邈申,本州岛所管擒虎等一十指挥人兵,自去正月以后,分屯前来戍守,止理一年满替,便合回军。缘今年岁首合行依条拣选年及七十岁将校,合该放停六十五岁将级、六十岁长行,合该减破请受。窃虑多有托以老病及愿要减粮自在归营,损折元额。欲乞权免拣选。」从之。
三月二十一日,臣僚言:「政和令:出军衣春限年前十月十六日支,十二月十五日以前发;冬限三月二十一日支,五月十五日以前发。在沿边者,支、发各先二十日。盖出戍军先出给冬衣者,为其离营已远,旋寄异乡,使无衣裘之忧。此良法美意也。然冬衣之到,多是八
九月之前,天气尚暄,多是将绵衣典卖,非理破卖,洎至风雪之际,例皆赤露。伏望特降睿旨,凡戍去处,如冬衣已到未系冬月,未得俵散,当厅置柜封 收藏,至下月上旬方得支俵。庶几兵级军装,风雪之际,得获温暖。」从之。
钦宗靖康元年五月二日,诏:「将来调发诸路防秋人兵,令安抚、钤辖、转运司将诸州系将、不系将合起之数,各办半年合支粮直,易置轻货,押赴随军,于屯泊处交割。」
十七日,诏:「调发诸路系将、不系将兵,分屯河北、河东、京东等路防秋,各以远近立为到阙之期。京西、淮南、江、浙限七月十五日以前,陕西、湖、广、福建限八月一日以前。令逐路转运司预备钱粮,于经由州郡桩管。」
光尧皇帝建炎二年正月二十九日,知越州翟汝文言:「从自到任已来,城郭空虚,并无禁卒。逐急于厢军内拣招,不满千人,皆侏儒不及等尺。伏见武经郎王政见押回本路军兵一千余人还管下六州,其人戍河北,稍习边面,乞尽屯驻在越州,专委帅司合为一军,则兵势稍众,可以镇压一路,贴伏奸宄。」从之。
绍兴三年五月十八日,提举江南西路茶盐公事赵伯瑜言:「洪州邠宁、武宁两县,岁趁茶课五百三十余万。此县去州六百里,地界湖北鄂、岳、潭州三路之间,皆盗贼栖止之地,民不敢归业。安抚司虽差兵捉杀,既退,其贼复出。望下(师)[帅]司或于岳飞下摘那有纪律兵将前去逐县屯驻弹压。」诏令
本路帅司选差官兵一千人,委有材武统领官统率,于邠宁、武宁可以相照应去处驻札弹压。
二十五日,参知政事同都督江淮荆浙诸军事孟庾、淮南东西路宣抚使韩世忠言:「得旨,大金国已约和议,相度将已差往泗州解元、杜琳人马且在盱眙下寨盱眙:原作「贝于贻」,据《建炎要录》卷六五改。,量差官兵往泗州屯戍,不得侵犯伪齐地分。其余人马,仰孟庾、韩世忠同相度屯泊去处闻奏。今欲差路分都监刘纲带领本头项并宣抚司贻差共五百人于泗州屯泊外,将解元、杜琳两军人马移于扬州驻札。其宣抚司并自余人马并于镇江府安泊,庶得夹江对岸,易为照应。」诏解元、杜琳两项军马内留二千人于泗州驻札,其余军马,斟量分拨于承、楚、扬州屯驻。
七月二十二日,枢密院言:「得旨,选差统兵官带领官兵前去广州驻札,弹压盗贼。契勘江西见有岳飞一军二万余人,理宜就便差拨。」诏令岳飞就便差官兵三千人并家小前去广州屯戍,候及一年,各与转一官资。仰精选可以委任统领官,具姓名奏差发遣。
六年六月二十五日,翰林学士朱震言:「愿诏枢密院,令于潮州安泊一军,以断贼路。今韶州已有韩京一军,虔贼度岭,欲寇南雄、英、韶等州,则有所畏惮。如别置一军屯于潮州,奸盗之心息于冥冥之间,不待剪锄,心知其不可为矣。」从之。
十年十月十七日,川陕宣抚使司言:「嘉州管禁军三指挥,元额共一千一百八十
人,除差往别州军守戍外,在州常不满四百人,遇有蛮贼,阙人捍御。乞桩留在州,以备使唤。所有嘉州旧额合差往外州军守戍人兵数目,乞令钤辖司于近里不系边州均差应副。」从之。
二十四年七月九日,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存中言,乞差本司统领官杜伯通将带官兵前去赣州屯戍。上曰曰:原作「因」,据《建炎要录》卷一六七改。:「昨赣州军贼窃发之初,外连百姓,率多响应,今留兵屯驻,庶得消弭。」
二十六年七月八日,左武大夫伏深言:「四川州郡驻泊东军,皆系宣和间差发前来戍守,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