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学堂禁专习政治法律。
近来少年躁妄之徒,凡有妄谈民权自由种种悖谬者,皆由并不知西学西政为何事,亦并未多见西书,耳食臆揣,腾为谬说。其病由不讲西国科学,而好谈西国政治法律起。盖科学皆有实艺,政法易涉空谈,崇实戒虚,最为防患正俗要领。日本教育名家,持论亦是如此。此次章程,除京师大学堂、各省城官设之高等学堂外,余均宜注重普通实业两途。其私设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应由学务大臣咨行各省,切实考察禁止。
一、私学堂禁私习兵操。
凡民间私设学堂,非经禀准,不得教授兵式体操。其堆习兵操者,亦止准用木枪,不得用真枪,以示限制。应由学务大臣咨行各省,晓谕民间,一律遵照。
一、学生不准妄干国政,暨抗改本堂规条。
孔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又曰:“君子思不出其位。”位者,本分之谓也。恪守学规,专精学业,此学生之本分也。果具爱国之心,存报国之志,但当厚自期待,发愤用功,俟将来学业有成,出为世用,以图自强,孰不敬之重之。乃近来士习浮嚣,或腾为谬说,妄行干预国政,或纠众出头,抗改本堂规条。此等躁妄生事之徒,断不能有所成就。现于《各学堂管理通则》内列有《学堂禁令》一章,如有犯此者,各学堂应即照章惩儆,不可稍涉姑容,致滋流弊。
一、师生员役均禁嗜好。
学务繁重细密。凡从事学堂之员绅,及各科学教员,必审择精力强健,办事切实耐烦,不染嗜好者,方于教育有裨。查洋药为鸩毒之尤,各省学堂均应悬为厉禁。无论官师学生及服役之人,有犯此者,立行斥退,万不可稍从宽假。
一、学堂教员,宜列作职官,以便节制,并定年限。
外国学堂教习,皆系职官。日本即称为教授、训导,亦称教官。此后京外各学堂教习,均应列作职官,名为教员,受本学堂监督、堂长统辖节制,以时考核其功过而进退之。不得援从前书院山长之例,以宾师自居,致多窒碍。惟监督于教员,亦宜以礼相待。学堂教习,既列为职官,当有任期,或三年一任,或二年一任,或视该学堂毕业之期为一任。除不得力者随时辞退,优者任满再留,中平者如期更换,未满时不得自行告退,另就别差。学堂办事人员亦同(有事故者,不在此例)。
一、外国教员宜定权限。
各省中学堂以上,有聘用外国教员者,均应于合同内,订明须受本学堂总办、监督节制。除所教讲堂本科功课外,其全学事务,概由总办、监督主持,该教员勿庸越俎干预。
一、外国教员不得讲宗教。
此时开办学堂,教员乏人。初办之师范学堂,及普通中学堂以上,势不能不聘用西师。如所聘西师系教士出身,须于合同内订明,凡讲授科学,不得借词宣讲,涉及宗教之语,违者应即辞退。
一、各学堂学生冠服宜归画一。
学生衣冠靴带被褥,俱宜由学堂制备发给,以归画一而昭整肃。且免学生多带行李,以致斋舍杂乱。即或游行各处,令人一望而知,自可束身规矩,令人敬重。至各等学堂,宜加区别,以示递加优异,尤须严禁奇邪服饰,并宜严禁学外之人仿造冒混。惟所制各件,应否令学生缴费,可听各学堂核计常年经费,酌量行之。
一、各学堂皆学官音。
各国言语,全国皆归一致,故同国主人,其情易洽,实由小学堂教字母拼音始。中国民间,各操土音,致一省之人,彼此不能通语,办事动多扦格。兹拟以官音统一天下之语言,故自师范以及高等小学堂,均于中国文一科内,附入官话一门。其练习官话,各学堂皆应用《圣谕广训直解》一书为准。将来各省学堂教员,凡授科学,均以官音讲解,虽不能遽如生长京师者之圆熟,但必须读字清真,音韵朗畅。
一、小学堂日课止五点钟六点钟,并不为劳。
外国高等小学,不过五点钟,初等小学,不过四点钟。所以养息幼童精力,用意本善。兹因中国学堂,须读经书,不得不酌增数刻,初等小学五点钟,高等小学六点钟。然初等小学每日功课,共止两个半时辰,在中国书塾,时刻并不为久。且所讲各科学,时常更易,并非专执一卷,令其埋头讽涌,自己足活泼精神。至初等小学,每口止读经书数十字,递增至一百字面止,高等小学,递增至一百六十字而止,在学童断不以此为苦,而学生可无荒经之弊。此实培养本源之耍义,不得以课多借口。
日本小学堂亦有高声诵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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