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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明史-清-张廷玉-第894页

、储人材十事。已,竟死杖下。
  臧应奎,字贤徵,长兴人。正德十二年进士。授南京车驾主事。进贡中官索舟逾额,力裁损之。中官遣卒哗于部,叱左右执之,遁去。父所生母卒,法不得承重,执私丧三年。入为礼部主事,未几杖死。应奎受业湛若水之门,以圣贤自期。尝过文庙,慨然谓其友曰“吾辈殁,亦当俎豆其间”,其立志如此。
  郎中胡琏,字重器,新喻人。正德六年进士,官刑部。尝谏武宗南巡受杖。
  主事余祯,字兴邦,奉新人。正德九年进士。
  司务李可登,字思善,辉县人。弘治末乡荐。俱官兵部。可登素慷慨,以忠义自许,竟如其志。
  户部主事安玺,宛平人。正德十六年进士。
  刑部主事殷承叙,江夏人。正德九年进士。
  穆宗嗣位,赠琏太常少卿,澯太仆少卿,瑜、应奎、承叙、玺、祯光禄少卿,可登寺丞。
  郭楠,字世重,晋江人。正德九年进士。授浦江知县。课最,入为御史。世宗即位,请召还直臣舒芬、王思、黄巩、张衍瑞等。从之。嘉靖元年,核饷两广。劾总兵官抚宁侯硃麒贪懦,诏为戒饬。寻上章,请退朝之暇延见大臣,如祖宗故事。且言,主事陈嘉言忤中官,不宜逮系。帝怒,夺其俸。
  诸臣伏阙争“大礼”,皆得罪。楠方巡按云南,驰疏言:“人臣事君,阿意者未必忠,犯颜者未必悖。今群臣伏阙呼号,或榜掠殒身,或间关谪戍,不意圣明之朝,而忠良获罪若此。乞复生者之职,恤死者之家,庶以收纳人心,全君臣之义。”帝大怒,遣缇骑逮治,言官论救皆不纳。既至,下镇抚狱掠治,复廷杖之,削其籍。
  先是,诸人既死,廷臣莫敢上闻。后府经历俞敬奏言:“学士丰熙等皆以冒触宸严,系狱拷讯。诸臣迹虽狂悖,心实忠诚。今闻给事裴绍宗、编修王相、主事余祯等俱已死,熙等在狱者亦垂亡矣。其呻吟衽席,创重不能起者,又不知凡几。窃惟献皇帝神主已奉迎入庙,正宜赦过宥罪,章大孝于天下。望霁雷霆之威,施雨露之泽。已死者恤其后,垂亡者宥其身,使人臣无复以言为讳,宗社之幸也。”
  通政司经历李继先亦上言:“陛下追崇尊号,乃人子至情,诚不容已。群臣一时冒触天威,重得罪谴,死者遂十余人。大臣纷纷去位,小臣苟默自容。今日大同告变,曾无一人进一疏、画一策者,则小大之臣,志不奋而气不扬,亦可见矣。乞录恤已死,赦还谪戍,追复去国诸臣,而在位者委任宽假之,使各陈边计。臣愚不胜忄卷忄卷。”帝皆不省。
  明年三月,御史王懋言:“廷臣以议礼死杖下者十有七人,其父母妻子颠沛可悯,乞赐优恤,赠官录廕。”帝大怒,谪懋四川高县典史。逾数日,而楠疏至。帝益怒,遂逮治削籍。六年春,以灾变修省,从吏部言量与楠一官,得吉水教谕。终南宁知府。
  赞曰:“大礼”之争,群臣至撼门恸哭,亦过激且戆矣。然再受廷杖,或死或斥,废锢终身,抑何惨也。杨慎博物洽闻,于文学为优。王思、张翀诸人,或纳谏武宗之朝,或抗论世宗初政,侃侃凿凿,死节官下,非徒意气奋发立效一时已也。
列传第八十一
  费宏(弟寀从子懋中子懋贤世父瑄翟銮李时顾鼎臣严讷(袁炜)李春芳(孙思诚等)陈以勤赵贞吉(殷士儋)高仪
  费宏,字子充,铅山人。甫冠,举成化二十三年进士第一,授修撰。弘治中,迁左赞善,直讲东宫,进左谕德。武宗立,擢太常少卿,兼侍讲读。预修《孝宗实录》。充日讲官。正德二年拜礼部右侍郎,寻转左。五年进尚书。帝耽于逸乐,早朝日讲俱废。宏请勤政、务学、纳谏,报闻。鲁府邹平王子当潩当袭父爵,为弟当凉所夺且数年矣。宏因当潩奏辨,据法正之。当凉怒,诬宏受赂,宏不为动。明年冬十二月,命宏兼文渊阁大学士参预机务。寻加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学士,进户部尚书。
  幸臣钱宁阴党宸濠,欲交欢宏,馈彩币及他珍玩。拒却之。宁惭且恚。宸濠谋复护卫、屯田,辇白金巨万,遍赂朝贵,宁及兵部尚书陆完主之。宏从弟编修寀,其妻与濠妻,兄弟也,知之以告宏。宏入朝,完迎问曰:“宁王求护卫,可复乎?”宏曰:“不知当日革之者何故?”完曰:“今恐不能不予。”宏峻却之。及中官持奏至阁,宏极言不当予,诏卒予之。于是宸濠与宁合,而恚宏。宁数侦宏事无所得。以御史余珊尝劾寀不当留翰林,即指为宏罪。中旨责陈状,宏乞休。命并寀致仕。宁遣骑伺宏后,抵临清,焚其舟,资装尽毁。宏归,杜门谢客。宸濠复求与通,宏谢绝之,益怒。会宏族人与邑奸人李镇等讼,宸濠阴令镇贼宏。镇等遂据险作乱,率众攻费氏。索宏不得,执所与讼者支解之,发宏先人冢,毁其家,劫掠远近,众至三千人。宏驰使诉于朝。下巡抚孙燧按状,始遣兵剿灭。宸濠败,言者争请召宏。世宗即位,遣行人即家起宏,加少保,入辅政。
  宏持重识大体,明习国家故事。与杨廷和、蒋冕、毛纪同心协赞,数劝帝革武宗弊政。“大礼”之议,诸臣力与帝争,帝不能堪。宏颇揣知帝旨,第署名公疏,未尝特谏,以是帝心善之。及廷和等去位,宏为首辅。加少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