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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明史-清-张廷玉-第866页

骨肉都销,涕泗交作,七十二岁老父,不顾养矣。臣死何足惜,但陛下覆国丧家之祸起于旦夕,是大可惜也!陛下诚杀瑾枭之午门,使天下知臣钦有敢谏之直,陛下有诛贼之明。陛下不杀此贼,当先杀臣,使臣得与龙逢、比干同游地下,臣诚不愿与此贼并生。”疏入,复杖三十。
  方钦属草时,灯下微闻鬼声。钦:“念疏上且掇奇祸,此殆先人之灵欲吾寝此奏耳。”因整衣冠立曰:“果先人,盍厉声以告。”言未已,声出壁间,益凄怆。钦叹曰:“业已委身,义不得顾私,使缄默负国为先人羞,不孝孰甚!”复坐,奋笔曰:“死即死,此稿不可易也!”声遂止。杖后三日,卒于狱,年四十九。瑾诛,赠光禄少卿。嘉靖中,赐祭葬,录一子入监。
  周玺,字天章,庐州卫人。弘治九年进士。授吏科给事中。三迁礼科都给事中。慷慨好言事。
  武宗初即位,请毁新立寺观,屏逐法王、真人,停止醮事,并论前中官齐玄炼丹糜金罪。顷之,以久雨,偕同官劾侍郎李温、太监苗逵。九月,以星变,复劾温及尚书崔志端、熊翀、贾斌,都御史金泽、徐源等,翀、温、泽因是罢。帝遣中官韦兴守郧阳,玺力言不可。寻复偕同官言:“迩者聪明日蔽,膏泽未施。讲学一暴而十寒,诏令朝更而夕改。冗员方革复留,镇监撤还更遣。解户困于交收,盐政坏于陈乞。厚戚畹而驾帖频颁,私近习而帑藏不核。不可不亟为厘正。”不听。
  正德元年复应诏陈八事,中劾大寮贾斌等十一人,中官李兴等三人,勋戚张懋等七人,边将硃廷、解端、李稽等三人。未几,言:“陛下即位以来,鹰犬之好,糜费日甚。如是不已,则酒色游观,便佞邪僻,凡可以悦耳目荡心志者,将无所不至。光禄上供,视旧十增七八,新政已尔,何以克终?”御史何天衢等亦以为言。章下礼部,尚书张昇请从之。帝虽不加谴,不能用也。
  明年擢顺天府丞。玺论谏深切,率与中官牴牾,刘瑾等积不能堪。至是,命玺与监丞张淮、侍郎张缙、都御史张鸾、锦衣都指挥杨玉勘近县皇庄。玉,瑾党,三人皆下之。玺辞色无假,且公移与玉止牒文。玉奏玺侮慢敕使,瑾即矫旨逮下诏狱,搒掠死。瑾诛,诏复官赐祭,恤其家。嘉靖初,录一子。
  又御史涂祯,新淦人也。弘治十二年进士。初为江阴知县。正德初,巡盐长芦。瑾纵私人中盐,又命其党毕真托取海物,侵夺商利,祯皆据法裁之。比还朝,遇瑾止长揖。瑾怒,矫旨下诏狱。江阴人在都下者,谋敛钱赂瑾解之,祯不可,喟然曰:“死耳,岂以污父老哉!”遂杖三十,论戍肃州,创重竟死狱中。瑾怒未已,取其子朴补伍。瑾诛,朴乃还,祯复官赐祭。
  汤礼敬,字仁甫,丹徒人。弘治九年进士。授行人,擢刑科给事中。
  正德初,上言:“陛下践阼以来,上天屡示灾谴。不谨天戒,惟走马射猎,游乐无度。顷四月中旬,雷电雨雹,当六阳用事时,阴气乃与之抗,此幸臣窃权,忠鲠疏远之应也。”已,又论两广镇监韦经,又偕九卿伏阙请诛“八党”。刘瑾衔之,寻以其请当审奏囚决之日,有诉冤者屏勿奏,指为变祖制,谪蓟州判官。后列奸党给事中十六人,礼敬居首,罢归。未几卒。
  瑾恶言官讥切时政多刺己,辄假他事坐之。礼敬得罪后,有王涣、何绍正。
  王涣,字时霖,象山人。弘治九年进士。由长乐知县征授御史。正德元年,应诏条上应天要道五事,语多斥宦官。明年出视山海诸关,以病谢事未行。盗发其部内,都御史刘宇承瑾指劾涣失报。逮下诏狱,杖之,斥为民。瑾败,复官致仕。
  何绍正,淳安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授行人。正德三年擢吏科给事中。中官廖堂镇河南,奏保方面数人,且擅拟迁调。吏部尚书许进等不能难,绍正劾之。瑾不得已责堂自陈,而心甚衔绍正。及冬,坐颁历导驾失仪,杖之阙下,谪海州判官。屡迁池州知府,筑铜陵五十余圩以备旱潦。宸濠反,攻安庆,池人震恐,绍正登陴固守。事平,增俸一级,迁江西参政致仕。池人为立祠,与宋包拯并祀。
  许天锡,字启衷,闽县人。弘治六年进士。改庶吉士。思亲成疾,陈情乞假。孝宗赐传以行。还朝,授吏科给事中。时言官何天衢、倪天明与天锡并负时望,都人有“台省三天”之目。
  十二年,建安书林火。天锡言:“去岁阙里孔庙灾,今兹建安又火,古今书版荡为灰烬。阙里,道所从出;书林,文章所萃聚也。《春秋》书宣榭火,说者曰:‘榭所以藏乐器也。天意若曰不能行政令,何以礼乐为?礼乐不行,天故火其藏以戒也。’顷师儒失职,正教不修。上之所尚者浮华,下之所习者枝叶。此番灾变,似欲为儒林一扫积垢。宜因此遣官临视,刊定经史有益之书。其余晚宋陈言,如论范、论草、策略、策海、文衡、文髓、主意、讲章之类,悉行禁刻。其于培养人才,实非浅鲜。”所司议从其言,就令提学官校勘。
  大同失事,天锡往核,具得其状,巡抚洪汉、中官刘云、总兵官王玺以下咸获罪。内使刘雄怒仪真知县徐淮厨传不饬,诉之南京守备中官以闻,逮淮系诏狱。天锡及御史冯允中论救,卒调淮边县。御史文森、张津、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