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五品。掌灯烛张设之事,及门户锁钥,内府诸宫太庙等处祭祀庭燎,缝制帘椎,洒扫掖庭,领烛刺赤、水手、乐人、禁蛇人等。轮直怯薛大使四员,正五品。副使二员,从六品。直长三员,正八品。都目一员。至元十一年置。秩正七品。二十三年,升正五品。至大四年,仁宗御西官,又别立仪鸾后,设官同。延祐七年,增大使二员,以宦者为之。其属曰:烛刺赤提领大员、提控四员,水手提领二员;针工提领一员;蜡烛局提领一员。

  木场。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受给营造宫殿材木。至元四年置。

  大都路管领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理断婚田词讼等事。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员。中统四年置人匠奥鲁总管府。秩从四品。《元典章》大都人匠副总管,正五品。至元十二年,改提举司。十五年,兼管采石人户。

  真定路、东平路管匠官。秩从七品。每路大使一员,副使一员。中统四年置。

  保定路、宣德府管匠官。秩从七品。保定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管匠官一员。宣德管匠官二员。中统四年置。

  大名路管匠官。秩从七品。大使一员,管匠官三员。中统四年置。

  晋宁、冀宁、大同、河间四路管匠官。每路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收支库。秩正九品。掌受给营。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直长二员。至元四年置。

  诸色库。秩正八品。掌修内材木及江南异样木植,并应办官寺斋事。大使一员,副大使一员。至大四年置。

  太庙收支诸物库。秩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治二年,以应治太庙始置。

  南寺、北寺收支诸物二库。秩正七品。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至治元年,以建寿安山寺始置。

  广谊司。秩正三品。司令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历、知事各二员,照磨一员。总和顾和买、营缮织造工役。至元十四年,改覆实司辨验官,兼提举节令司。《元典章》:覆实司达鲁花赤,从五品;同提举,正六品。大德五年,又分大都路总管府官属,置供需府。至顺二年罢之,立广谊司。元统二年罢,复立覆实司。《元典章》都成所提举司达鲁花赤,从五品。上都同。

  武备寺。秩正三品。掌缮戎器,兼司受给。卿四员,正三品。同判六员,从三品。少卿四员,从四品。丞四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从八品。照磨兼提控案牍一员,从八品。承发架阁库管勾,辨验弓官二员,辨验箸角翎毛等官。至元五年,改军器局为军器监,秩正四品。《元典章》:监知事正八品。照磨从八品,经历从七品。十年,以各路弓矢甲匠并隶军器监。十九年升正三品。二十年,立卫尉院,改军监为武备监,秩正四品。隶卫尉院。二十一年,改监为司,与卫尉并立。大德十一年,升为院。秩正二品。至大四年,复为寺。其所辖属官,则自为选择匠户之能者任之。泰定四年,复设武备寺,同判六员。

  寿武库。秩从五品。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四员。正七品。至元十年,以衣甲库改之。

  利器库。秩从五品。提点三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秩同前。至元五年,立军器库。十年,改利器库。

  广胜库。秩从五品。掌平阳、太原等处岁造兵器。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

  大同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其属:丰州甲局,院长一员;应州甲局,院长一员;平地县甲局,院长一员;山阴县甲局,院长一员;白登县甲局,头目一员;丰州工局,使一员;赛甫丁弓局,头目一员。

  平阳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本路投下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绛州甲局,大使一员。

  太原路军器人匠局。秩正七品。达鲁花赤一员,局使一员,副使一员,吏目一员。

  保定军器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河间甲局,院长一员;沂州平县甲局,院长一员:陵州箭局,头目一员。《元典章》:有盖州等处箭局大使,正七品。

  真定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元典章》:真定工匠提举司提举,从五品。其属:冀州甲局,院长一员。

  怀孟河南等路军器人匠局。秩正七品。局使、局副各一员。其属:怀孟路弓匠院长一员。《元典章》:恩州、凉州二军器局大使,正七品。志不载。

  汴梁路军器局。秩正七品。局使、局副各一员。其属:常课弓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