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黄帝以来,世代所用,凡十一历,上元之岁,莫值此名。今历上元,岁在甲子。其三,以上元之岁,历中众条,并应以此为始,而《景初历》交会迟疾,亦置纪差,裁合朔气而已。条序纷互,不及古意。今设法,日月五纬,交会迟疾,悉以上元岁首为始。则合璧之曜,信而有征,连珠之晖,于是乎在,群流共源,实精古法。
  若夫测以定形,据以实效,县象著明,尺表之验可推,动气幽微,寸管之候不忒。今臣所立,易以取信。但深练始终,大存整密,革新变旧,有约有繁。用约之条,理不自惧,用繁之意,顾非谬然。何者?夫纪闰参差,数各有分,分之为体,非细不密。臣是用深惜毫厘,以全求妙之准,不辞积累,以成永定之制。非为思而莫悟,知而不改也,窃恐赞有然否,每崇远而随近;论有是非,或贵耳而遗目。所以竭其管穴,俯洗同异之嫌,披心日月,仰希葵藿之照。若臣所上,万一可采,伏愿颁宣群司,赐垂详究,庶陈锱铢,少增盛典。
  ○历法
  上元甲子至宋大明七年癸卯,五万一千九百三十九年算外。
  元法,五十九万二千三百六十五。
  纪法,三万九千四百九十一。
  章岁,三百九十一。
  章月,四千八百三十六。
  章闰,一百四十四。
  闰法,十二。
  月法,十一万六千三百二十一。
  日法,三千九百三十九。
  余数,二十万七千四十四。
  岁余,九千五百八十九。
  没分,三百六十万五千九百五十一。
  没法,五万一千七百六十一。
  周天,一千四百四十二万四千六百六十四。
  虚分,万四百四十九。
  行分法,二十三。
  小分法,一千七百一十七。
  通周,七十二万六千八百一十。
  会周,七十一万七千七百七十七。
  通法,二万六千三百七十七。
  差率,三十九。
  推朔术:置入上元年数,算外,以章月乘之,满章岁为积月,不尽为闰余。闰余二百四十七以上,其年有闰。以月法乘积月,满日法为积日,不尽为小余。六旬去积日,不尽为大余。大余命以甲子,算外,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也。小余千八百四十九以上,其月大。求次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二千九十,小余满日法从大余,大余满六旬去之,命如前,次月朔也。求弦望:加朔大余七,小余千五百七,小分一,小分满四从小余,小余满日法从大余,命如前,上弦日也。又加得望,又加得下弦,又加得后月朔也。
  推闰术:以闰余减章岁,余满闰法得一月,命以天正,算外,闰所在也。闰有进退,以无中气为正。推二十四气术:置入上元年数,算外,以余数乘之,满纪法为积日,不尽为小余。六旬去积日,不尽为大余。大余命以甲子,算外,天正十一月冬至日也。求次气,加大余十五,小余八千六百二十六,小分五,小分满六从小余,小余满纪法从大余,命如前,次气日也。求土用事:加冬至大余二十七,小余万五千五百二十八,季冬土用事日也。又加大余九十一,小余万二千二百七十,次土用事日也。推没术:以九十乘冬至小余,以减没分,满没法为日,不尽为日余,命日以冬至,算外,没日也。
  求次没,加日六十九,日余三万四千四百四十二,余满没法从日,次没日也。日余尽为灭。
  推日所在度术:以纪法乘朔积日为度实,周天去之,余满纪法为积度,不尽为度余,命以虚一,次宿除之,算外,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日所在度也。求次月,大月加度三十,小月加度二十九,入虚去度分。求行分,以小分法除度余,所得为行分,不尽为小分。小分满法从行分,行分满法从度。求次日,加一度。入虚去行分六,小分百四十七。
  推月所在度术:以朔小余乘百二十四为度余。又以朔小余乘八百六十为微分。微分满月法从度余,度余满纪法为度,以减朔夜半日所在,则月所在度。
  求次月,大月加度三十五,度余三万一千八百三十四,微分七万七千九百六十七,小月加度二十二,度余万七千二百六十一,微分六万三千七百三十六,入虚去度分也。
  迟疾历:
  月行度 损益率 盈缩积分 差法一日 十四行分十三 益七十 盈初 5304二日 十四十一 益六十五 盈百八十四万二千三百一十六 5270三日 十四八 益五十七 盈三百五十五万七百六 5219四日 十四四 益四十七 盈五百五万八千二百八 5151五日 十三二十二 益三十四 盈六百二十九万七千八百五十七 5066六日 十三十七 益二十二 盈七百二十万二千六百九十一 4981七日 十三十一 益六 盈七百七十七万二千七百一十 4879八日 十三五 损九 盈七百九十四万九百五十二 4777九日 十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