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越,分青为冀,分梁为南北秦。太宗初,索虏南侵,青、冀、徐、兗及豫州淮西,并皆不守;自淮以北,化成虏庭。于是于钟离置徐州,淮阴为北兗,而青、冀二州治赣榆之县。今志大较以大明八年为正,其后分派,随事记列。内史、侯、相,则以升明末为定焉。
地理参差,其详难举,实由名号骤易,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算,寻校推求,未易精悉。今以班固马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户、王隐《地道》、晋世《起居》、《永初郡国》、何徐《州郡》及地理杂书,互相考覆。且三国无志,事出帝纪,虽立郡时见,而置县不书。今唯以《续汉郡国》校《太康地志》,参伍异同,用相征验。自汉至宋,郡县无移改者,则注云“汉旧”,其有回徙,随源甄别。若唯云“某无”者,则此前皆有也。若不注置立,史阙也。
扬州刺史,前汉刺史未有所治它州同,后汉治历阳,魏、晋治寿春,晋平吴治建业。成帝咸康四年,侨立魏郡别见,肥乡别见、元城汉旧县,晋属阳平二县,后省元城。又侨立广川郡别见,领广川一县,宋初省为县,隶魏郡。江左又立高阳别见、堂邑二郡别见,高阳领北新城别见、博陆博陆县,霍光所封,而二汉无,晋属高阳。二县。堂邑,领堂邑一县,后省堂邑并高阳,又省高阳并魏郡,并隶扬州,寄治京邑。文帝元嘉十一年省,以其民并建康。孝建元年,分扬州之会稽、东阳、新安、永嘉、临海五郡为东扬州。大明三年罢州,以其地为王畿,以南台侍御史部诸郡,如从事之部传焉,而东扬州直云扬州。八年,罢王畿,复立扬州,扬州还为东扬州。前废帝永光元年,省东扬州并扬州。顺帝升明三年,改扬州刺史曰牧。领郡十,领县八十。户一十四万三千二百九十六,口一百四十五万五千六百八十五。
丹阳尹,秦鄣郡,治今吴兴之故鄣县。汉初属吴国,吴王濞反败,属江都国。武帝元封二年,为丹阳郡,治今宣城之宛陵县。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阳为宣城郡,治宛陵,而丹阳移治建业。元帝太兴元年,改为尹。领县八,户四万一千一十,口二十三万七千三百四十一。
建康令,本秣陵县。汉献帝建安十六年置县,孙权改秣陵为建业。晋武帝平吴,还为秣陵。太康三年,分秣陵之水北为建业。愍帝即位,避帝讳,改为建康。
秣陵令,其地本名金陵,秦始皇改。本治去京邑六十里,今故治村是也。晋安帝义熙九年,移治京邑,在斗场。恭帝元熙元年,省扬州府禁防参军,县移治其处。
丹杨令,汉旧县。
江宁令,晋武帝太康元年,分秣陵立临江县。二年,更名。
永世令,吴分溧阳为永平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惠帝世,度属义兴,寻复旧。义兴又有平陵县,董览《吴地志》云:“晋分永世。”《太康》、《永宁地志》并无,疑是江左立。文帝元嘉九年,以并永世、溧阳二县。
溧阳令,汉旧县。吴省为屯田。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湖熟令,汉旧县。吴省为典农都尉。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句容令,汉旧县。
会稽太守,秦立,治吴。汉顺帝永建四年,分会稽为吴郡,会稽移治山阴。领县十,户五万二千二百二十八,口三十四万八千一十四。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五十五,陆同。
山阴令,汉旧县。
永兴令,汉旧余暨县,吴更名。
上虞令,汉旧县。
余姚令,汉旧县。
剡令,汉旧县。
诸暨令,汉旧县。
始宁令,何承天志,汉末分上虞立。贺《续会稽记》云:“顺帝永建四年,分上虞南乡立。”《续汉志》无。《晋太康三年地志》有。
句章令,汉旧县。
鄮令,汉旧县。
鄞令,汉旧县。
吴郡太守,分会稽立。孝武大明七年,度属南徐。八年,复旧。领县十二,户五万四百八十八,口四十二万四千八百一十二。去京都水六百七十,陆五百二十。
吴令,汉旧县。
娄令,汉旧县。
嘉兴令,此地本名长水,秦改曰由拳。吴孙权黄龙四年,由拳县生嘉禾,改曰禾兴。孙皓父名和,又改名曰嘉兴。
海虞令,晋武帝太康四年,分吴县之虞乡立。
海盐令,汉旧县。《吴记》云:“本名武原乡,秦以为海盐县。”
盐官令,汉旧县。《吴记》云:“盐官本属嘉兴,吴立为海昌都尉治,此后改为县。”非也。
钱唐令,汉旧县。
富阳令,汉旧县。本曰富春。孙权黄武四年,以为东安郡;七年,省。晋简文郑太后讳“春”,孝武改曰富阳。
新城令,浙江西南名为桐溪,吴立为新城县,后并桐庐。《晋太康地志》无。张勃云:“晋末立。”疑是太康末立,寻复省也。晋成帝咸和九年又立。
建德令,吴分富春立。
桐庐令,吴分富春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