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八八 求得故王兄子榆勒立之,更名曰忠。(汪)──范书本传注
三八九 损中〔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疏勒王忠反,说康居王借兵,还据损中,欲袭超取疏勒。东观诸史唯东观记作「顿中」,未知孰是。
应奉传子劭
三九○ 应奉字世叔,聪明,自为童儿及长,凡所经历,莫不暗记,读书五行并下〔一〕。(汪)──御览卷三八四 ○ 纬略卷七
〔一〕 纬略卷七「五行」作「数行」。
三九一 仲援〔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参见谢承书应劭传注。
三九二 劭又着中汉辑叙、汉官仪及礼仪故事,凡十一种,百三十六卷。朝廷制度,百官仪式,所以不亡者,由劭记之。官至泰山太守。劭弟珣,字季瑜,司空掾,即玚之父〔一〕。(姚。汪)──魏志王粲传注
〔一〕 疑「即玚之父」四字系裴松之所加,非续书原文。
孝明八王传
三九三 王悝谋不道〔一〕,有诏削四县。悝,伉之曾孙〔二〕。 ──书钞卷七○
〔一〕 按孔本标目作「贬食一县」,与引文异。陈、俞本改注范书。
〔二〕 按千乘王伉之孙鸿,质帝立,改封勃海王。无子,梁太后复立桓帝弟蠡吾侯悝为勃海王,奉鸿祀,故曰伉之曾孙。
三九四 坐轻慢不孝〔一〕。(汪)──范书安帝纪注
〔一〕 乃指乐城王苌坐此罪贬为临湖侯。
李恂传
三九五 李恂字叔英,安定临泾人。太守李鸿请署功曹,未及到而州辟为从事。会鸿卒,恂不应州命,而送鸿丧还乡里。既葬,留起冢坟,治丧三年。(汪)──御览卷二六四
三九六 李恂字少英〔一〕,迁御史,持节使幽州,所过皆图写山川、屯田、聚落百余卷,肃宗嘉之。(姚。汪)──书钞卷六二
〔一〕 范书本传作「叔英」,与上条御览引同,此作「少英」,恐误。
庞参传
三九七 庞参字仲达,河南缑氏人,官至太尉〔一〕。(姚。汪) ──姚辑
〔一〕 出处俟考。
桥玄传
三九八 玄字公祖,梁国睢阳人。少治礼及严氏春秋。累迁尚书令。玄严明有才略,长于知人〔一〕。初魏武帝为诸生,未知名也,玄甚异之。(姚。汪)──世说识鉴注 ○ 魏志武帝纪注
〔一〕 魏志武帝纪注作「长于人物」。
三九九 桥玄为部从事。时陈相羊昌受取狼藉,玄到陈,案考昌,得其奸臧案。玄少为县功曹,豫州剌史周景行部到梁国,玄谒景,因伏地言:「陈相羊昌罪恶,乞为部陈从事,穷案其奸。」景壮玄意,署而遣之。玄到,悉收昌宾客,具考臧罪。昌素为大将军梁冀所厚,冀为驰檄救之。景承旨召玄,玄还檄不发,案之益急,昌坐槛车征。〔一〕(汪)──汪辑
〔一〕 汪辑注出书钞卷七三,非。疑其误引范书。
四○○ 桥玄为司空,转司徒。素与南阳太守陈球有隙,及在公位,而荐球为廷尉。(姚。汪)──类聚卷五三 ○ 御览卷六三 ○ 书钞卷三三
崔瑗传
四○一 崔瑗爱士,好宾客,盛修肴膳。── 书钞卷三四
徐稚传李昙
四○二 陈蕃、胡广等上疏荐徐稚等曰:「臣闻善人,天地之纪,治之所由也。伏见处士豫章徐稚、彭城姜肱〔一〕、汝南袁闳〔二〕、京兆韦着、颍川李昙,德行纯备,着于民听。若使擢登三事,协亮天工,必能翼宣盛美,增光日月矣。」桓帝乃以安车玄纁征之。(汪)──御览卷六三○
○ 初学记卷二○ 书钞卷三三
〔一〕 「彭城」原误作「城阳」,据初学记卷二○径改。
〔二〕 「闳」原误作「阆」,据汪辑径改。
四○三 李昙字子云〔一〕。(汪)──汪辑
〔一〕 汪辑注出书钞,未详卷数。今按此引不见于书钞,出处俟考。
姜肱传
四○四 姜肱字伯淮,〔彭城广威人也〕〔一〕。兄弟三人皆以孝行着。肱年〔最〕长〔二〕,与二弟仲海、季江同被卧,甚相亲友。及长,各娶妻,兄弟相恋,不能相离,以继嗣当立,乃更往就室。学皆通五经,兼明星纬。(姚。汪)──御览卷五一五 ○ 类聚卷二一 初学记卷一七
〔一〕 据初学记卷一七补。
〔二〕 同右。
申屠蟠传
四○五 申屠蟠字子龙,父母卒〔一〕,〔孝毁过礼。服除〕〔二〕,蟠思慕,不饮酒食肉十余年。〔每〕忌日哀戚〔三〕,辄三日不食。(姚。汪)──书钞卷九四 ○ 类聚卷二○ 御览卷五六二
〔一〕 类聚卷二○作「九岁丧父」,与范书同。
〔二〕 据类聚卷二○补。
〔三〕 同右。
四○六 同县大女缑玉为从父报仇〔一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