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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后汉书八家辑注--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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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苞传
 六一五 〔司马〕苞〔字仲咸〕〔一〕。为太尉,常食麤饭,着布衣,妻子不历官舍。会司徒杨震为樊丰等所谮,连及苞,苞乞骸骨,未见听,以疾薨也。(姚。王。汪。黄)──范书安帝纪注 ○ 书钞卷一四四 御览卷八五

〔一〕 据书钞卷一四四补。又汪辑作「字仲成」。
  张冀传
 六一六 豫章张冀字仲宗〔一〕,为广陵守。举孝子吴奉为孝廉。〔冀罢郡〕〔二〕,奉赉金为礼,冀闭门不受,奉以囊盛金,夜投冀园中而逝。冀追不及,赉金至广陵还奉。(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八 ○ 御览卷八一○
 事类赋注卷九
〔一〕 御览卷八一○及事类赋注卷九「冀」皆误作「载」。
〔二〕 据事类赋注卷九补。「冀」原作「载」,径改之。
  许敬传
 六一七 许敬字鸿卿,汝南人,与同郡周伯灵为交友。伯灵早亡,鸿卿育养其子〔一〕。(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七
〔一〕 原脱「鸿」字,据前文补。
 六一八 许敬字鸿卿,其〔乡〕吏有诬君者〔一〕,会于县令坐,敬拔刀断其席曰:「敬不忍与恶人同席。」(姚。王。汪。黄)──类聚卷六九 ○ 御览卷七○九
〔一〕 据御览卷七○九补。
  玊况传
 六一九 况字文伯,京兆杜陵人也。代为三辅名族,该总五经,志节高亮。为陈留太守。性聪敏,善行德教。永平十五年,蝗虫起泰山,弥衍兖、豫,过陈留界,飞逝不集,五谷独丰。章和元年,诏以况为司徒〔一〕。(姚。王。汪。黄)──范书虞延传注
〔一〕 困学记闻卷一三曰:「光武纪『建武二十三年,陈留太守玊况为大司徒』。虞延传注引谢承书曰:『况,章和元年为司徒。』谢承书误也。』翁元圻案:「谢承谓永平十五年,玊况尚为陈留太守,亦误也。章怀引之而不正其误,何欤?」又玉篇曰:「金玉之玉,点在中画之下。音宿者,点在中画之上。」按玊况之玊,音宿。
唐羌传
 六二○ 〔汝南〕唐羌字伯游〔一〕,辟公府,补临武长。县接交州,旧献龙眼、荔支及生鲜〔二〕,献之,驿马昼夜传送之,至有遭虎狼毒害,顿仆死亡不绝。道经临武,羌乃上书谏曰:「臣闻上不以滋味为德,下不以贡膳为功。故天子食太牢为尊,不以果实为珍。伏见交址七郡献生龙眼等,鸟惊风发。南州土地,恶虫猛兽不绝于路,至于触犯死亡之害。死者不可复生,来者犹可救也。此二物升殿,未必延年益寿。」帝从之。章报,羌即弃官还家,不应征召,着唐子三十余篇〔三〕。(姚。王。汪。黄)─
─范书和帝纪注 ○ 类聚卷八七 御览卷九七一
〔一〕 据类聚卷八七、御览卷九七一补。
〔二〕 类聚卷八七「生鲜」作「生犀」。
〔三〕 天中记卷五二引作:「旧南海献龙眼荔枝,十里一置,五里一候,奔腾阻险,死者继路。和帝时临武长汝南唐羌以县接南海,乃上书谏曰:『臣闻上不以滋味为德,下不以贡膳为功。故天子食太牢为尊,不以果实为珍。伏见交址七郡献生龙眼等,鸟惊风发。南州土地恶虫猛兽不绝于路,至于触犯死亡之害。死者不可复生,来者犹可救也。此二物升殿,未必延年益寿。』帝于是下诏曰:『远国珍羞,本以荐奉宗庙,苟有伤害,岂有爱民之本,其敕太官勿复受献。』由是遂省焉。」与和帝纪注异,当系陈耀文据范书和帝纪之文妄加增益删节所致。
王党传
 六二一 王党迁汝南太守,事无不敬,劳于求贤访能〔一〕,化清于上,事缉于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 姚、汪、王三辑「事无」以下作「拔才礼士,不敢自专」,又「访能」作「故能」。
  陈禁传
 六二二 陈禁字子雅,拜尚书。公卿朝,日晏无诏。禁问台上故事何时可罢,对言已食辄有诏罢,今已晏。禁曰:「宁可白耶?」尚书郎以上方宴乐,不敢白。禁使罢公卿。既罢,上问左右:「今未有诏而罢朝,何也?」尚书直对曰:「陈禁命罢。」上曰:「勿复问也。」禁在台二年,尝病,令、仆射数奏久病满百日,请辄免。有诏赐金帛医药。(孙。王。汪。黄)──御览卷二一二
六二三 沛国陈禁〔一〕,性不好荣。建武〔三十年〕(中)〔二〕,拜议郎,引见赐食,禁阳〔称〕眼目无所见〔三〕,以肉投羹中,出又撑柱乃归。(姚。王。汪。黄)──御览卷七四三 ○ 书钞卷一四五
〔一〕 书钞卷一四五作「陈楚」。黄奭曰:「疑『楚』字误。」孔广陶曰:「谢书别有陈禁传,不得相混。汪辑此条作陈楚传。」天游按:陈禁、陈楚当系一人,禁、楚二字必有一误。今依御览,入陈禁传,录书钞之异以存疑。
〔二〕 据书钞卷一四五改。
〔三〕 据书钞卷一四五补。
  李寿传
 六二四 李寿聪明智达,有俊才。太守黄谠高其名德,召署功曹。每进见,常荐达郡中善人有异行者,谠辄序用。寿虽见优礼愈隆,寿意益下,其所致达,未尝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