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而袁纪载之,文稍略。
  任光传子隗
 一一七 任隗为司空,以玄默守真,不求名誉,然内修义行,人以此服之。(姚。汪。黄)──书钞卷五二
  窦融传曾孙宪
 一一八 河南尹王调、汉阳太守朱敞、南阳太守满殷、高丹等皆其宾客〔一〕。(姚。汪。黄)──范书袁安传注
〔一〕 窦宪恃功臣之后及外戚势,骄纵放恣,尽树其私人于名都大邑,王调等皆其私党。
  伏湛传
 一一九 伏湛字惠公,建武二年拜尚书,典定旧制。(姚。汪。黄。铃木)─-书钞卷六○
  侯霸传
 一二○ 侯霸字君房,拜大司徒,矜严有威容,奉公无私。(姚。汪。黄。铃木)──书钞卷五二
  宋弘传
 一二一 宋弘字子仲,为司空,秉政恭约,轻财重义,有公仪子之风〔一〕,不与民争利。(姚。汪。黄。铃木)──书钞卷五二
〔一〕 公仪子即公仪休,鲁博士,后为鲁相。公仪休食其家茹而美,即拔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且言「
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事见史记循吏传。
  杨厚传
 一二二 统在县〔一〕,休征时序,风雨得节,嘉禾生于寺舍,人庶称神。(汪。黄。铃木)──范书杨厚传注
〔一〕 杨统,杨厚之父,建初中为彭城令。
 一二三 邓太后问厚曰:「大将军邓应辅臣星不?」对曰:「不应。」以此不合其旨。(汪。黄。铃木)──范书杨厚传注
  苏谦传子不韦
 一二四 苏谦字仲让,为郡督邮。李暠为美阳令,贪暴,谦案得其赃。谦迁金城太守,治有异迹。延熹九年至京师,暠时为司隶,收谦,诬陷之,死狱中。谦子不韦字公先,变名姓,以家财求剑客,邀暠不得。暠(之)〔迁〕大司农〔一〕,乃于司农府旁买舍,夜为地突,入暠室中。暠适出,不值,破其卧具。暠大怖,棘屋上,以板栈地而卧,一宿数徙。不韦乃至魏郡,掘暠父冢,斩级以祭父墓。(汪。黄)──御览卷四八一

〔一〕 据汪辑改。
  羊续传
 一二五 灵帝欲〔以〕羊续为太尉〔一〕。时拜三公者,〔皆〕输东园礼钱千万〔二〕,令中使督之。续乃坐使者于单席,举缊袍以示之,〔曰〕:「臣之所资,惟斯而已。」故不登公位〔三〕。(姚。汪。黄。铃木)──类聚卷六七 ○ 御览卷六九三 书钞卷一二九 类聚卷四六御览卷二○七

〔一〕 据书钞卷一二九、御览卷六九三补。
〔二〕 同右。
〔三〕 据类聚卷四六、御览卷二○七、职官分纪卷二所引补,又末句均作「遂不代虞」,非。天游按:虞,刘虞也,中平六年代马日磾为太尉。不久灵帝死,董卓擅政,迁刘虞为大司马。而羊续亦中平六年被灵帝内定为太尉,事不果,是年卒。故续所不代者非虞乃日磾也。

  桓荣传曾孙鸾
 一二六 桓鸾字始春,焉弟〔子〕也〔一〕。少立志行,缊袍糟食,不求盈余,以浊世耻不肯仕。── 天中记卷四八
〔一〕 东观记曰:「鸾父良,龙舒侯相。」「子」字据范书本传补。
  朱晖传孙穆
 一二七 朱穆上疏曰:「养鱼沸鼎之中,栖鸟烈火之上,用之不时,必也燋烂。」〔一〕(汪。黄。铃木)──文选卷四三邱迟与陈伯之书注 ○ 又卷四九范蔚宗皇后纪论注
〔一〕 皇后纪论注末句作「必见燋烂」。
 一二八 穆着论甚美,蔡邕尝至其家,自写之〔一〕。(姚。汪。黄。铃木)──范书朱穆传注
〔一〕 铃木辑稿据世说新语补卷四文学注所引袁书曰:「穆着论甚美,蔡邕自至其家。尚敦笃,乃作崇厚论。」又引曰:「朱穆字公叔,南阳宛人。父晖,尚书令。穆五岁好学。」天游按:世说新语补,明王世贞编撰。其治学不谨,疏谬颇甚,其所引多非唐宋类书所有,当系王世贞所妄补,不足为据,仅录此以备考。又汪辑复录崇厚论全文,皆取自范书,大可不必,今删去之。

 一二九 桓帝时,南阳语曰:「朱公叔肃肃如松柏下风。」(汪。黄)──御览卷四九五
 一三○ 蔡邕议曰:「鲁季文子,君子以为忠,而谥曰文子〔一〕。又传曰:『忠,文之实也。』忠以为实,文以彰之。」遂共谥穆。〔二〕。荀爽闻而非之〔三〕。(姚。汪。黄。铃木)──范书朱穆传注

〔一〕 季文子,即季孙行父,为鲁相,历宣、成、襄三公达三十三年之久。襄公五年卒,左传曰:「宰庀家器为葬备,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于公室也:『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

〔二〕 谥曰文忠先生。
〔三〕 范书点校本以此引下「故张璠论曰」云云,俱作袁书之文,非。
  杨终传
 一三一 时蜀郡有雷震决曹,终上白记,以为断狱烦苛所致。太守乃令终赋雷电之意,而奇之也。(姚。汪。黄)──范书杨终传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