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五更于辟雍,行大射之礼。
  祭祀志
 ○一七 行夏之时,殷祭之日,牺牲尚黑耳〔一〕。(汪。黄)──续汉祭祀志注
〔一〕 北郊之礼也。
 ○一八 邕议曰:「汉承亡秦灭学之后,宗庙之制不用周礼。每帝即世,辄立一庙,不止于七,不列昭穆,不定迭毁。孝元皇帝时,丞相匡衡、御史大夫贡禹始建大议,请依典礼。孝文、孝武、孝宣皆以功德茂盛,为宗不毁。孝宣尊崇孝武,庙称世宗。中正大臣夏侯胜等犹执异议,不应为宗。至孝成皇帝,议犹不定。太仆王舜、中垒校尉刘歆据不可毁,上从其议。古人据正重顺,不敢私其君父,若此其至也〔一〕。后遭王莽之乱,光武皇帝受命中兴,庙称世祖。孝明皇帝圣德聪明,政参文宣,庙称显宗。孝章皇帝至孝烝烝,仁恩博大,庙称肃宗,比方前世,得礼之宜。自此以下,政事多衅,权移臣下,嗣帝殷勤,各欲褒崇至亲而已。臣下懦弱,莫能执夏侯之直。今圣朝尊古复礼,以求厥中,诚合事宜。元帝世在第八,光武世在第九,故以元帝为考庙,尊而奉之。孝明遵述,亦不敢毁。孝和以下,穆宗、〔
恭宗、敬宗〕、威宗之号,皆宜省去〔二〕。五年而再殷,合食于太祖,以遵先典。」议遂施行。(姚。汪。黄)──续汉祭祀志注
〔一〕 庙议之争,详载汉书韦玄成传。
〔二〕 穆宗、恭宗、敬宗、威宗分别是和帝、安帝、顺帝、桓帝之庙号。「恭宗、敬宗」四字,据续汉志校勘记补。其它个别改动,径据以正,不再一一注明。
  天文志
 ○一九 怪星昼行,名曰营头,行振大诛也。(姚。汪。黄)──续汉天文志注
  五行志
 ○二○ 禅位于魏〔一〕。(汪)──续汉五行志注
〔一〕 续志曰:「献帝建安中,男子之衣,好为长躬而下甚短,女子好为长裙而上甚短。时益州从事莫嗣以为服妖,是阳无下而阴无上也,天下未欲平也。后还,遂大乱。」袁山松以为此事预示魏将代汉。

 ○二一 李傕等攻破长安城,害允等〔一〕。(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续志以为献帝初平二年三月,长安宣平城门外屋无故自坏,是后王允、吕布诛灭董卓及其三族之预兆。袁山松以为预示允等死于李傕等之手。
 ○二二 光和三年正月,虎见平乐观,又见宪陵上,啮卫士。蔡邕封事曰:「政有苛暴,则虎狼食人。」(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二三 柳分,权豪之党,为范滂所奏者〔一〕。(汪。黄)─ ─续汉五行志注
〔一〕 续志载京都童谣曰:「茅田一顷中有井,四方纤纤不可整。嚼复嚼,今年尚可后年铙。」时中常侍管霸、苏康憎疾陈蕃、李膺等人,与长乐少府刘嚣、太常许咏、尚书柳分、寻穆、甘佟、司隶唐珍等,代作唇齿。先唆使河内牢川上书诬告,以至膺等传考黄门北寺。后年,陈蕃、窦武被诛。续志以为事与童谣所喻皆符。袁书当亦有相似记述,而注文所引恐已经改窜。黄辑作柳分传,非。

 ○二四 是时宦竖专朝,钩党事起,上寻无嗣,陈蕃、窦武为曹节等所害,天下无复纪纲〔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此引原作续志「延熹九年三月癸巳,京都夜有火光转行,民相惊噪」注。黄辑入桓帝纪。
 ○二五 六州河、济、渭、雒、洧水盛长,泛滥伤秋稼〔一〕。(
姚。汪。黄) ──续汉五行志注
〔一〕 殇帝延平元年事。黄辑入殇帝纪。
 ○二六 祷于龙〔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事因灵帝建宁四年二月河水凊而发。黄辑入灵帝纪。
 ○二七 河东水暴出〔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亦建宁四年事,五月水大出,漂坏庐舍五百余家。黄辑入灵帝纪。
 ○二八 山阳、梁、沛、彭城、下邳、东海、琅邪〔水大出〕〔一〕。(姚。汪。黄) ──续汉五行志注
〔一〕 中平五年事。「水大出」三字据续志补。又续志作「郡国六」,与此作七郡异。黄辑亦入灵帝纪。
 ○二九 曹操专政。十七年七月〔一〕,大水,洧水溢。(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指建安十七年。黄辑入献帝纪。
 ○三○ 明年,禅位于魏也〔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建安二十四年八月,汉水溢,流害民人。袁山松以为禅位于魏之预兆。黄辑亦入献帝纪。
 ○三一 是时群贼起,天下始乱,谶曰:「寒者,小人暴虐,专权居位,无道有位,适罚无法,又杀无罪,其寒必暴杀。」〔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灵帝光和六年冬,大寒,北海、东莱、琅邪井中冰厚尺余。故袁山松作如是语。汪辑脱「谶曰」以下,黄辑入灵帝记。
 ○三二 时帝流迁失政〔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献帝初平四年六月,寒风如冬时。故袁山松作如是语。汪辑下又引曰:养奋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