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礼。以阴乘阳违天,以妇陵夫违人。违天不祥,违人不义。又古者天子诸侯有事,必告于庙。朝有二史,左史记言,右史书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
君举必记,善恶成败,无不存焉。下及士庶,苟有茂异,咸在载籍。或欲显而不得,或欲隐而名章。得失一朝,而荣辱千载。善人劝焉,淫人惧焉。宜于今者备置史官,掌其典文,纪其行事。每于岁尽,举之尚书。以助赏罚,以弘法教。
帝览而善之。
帝好典籍,常以班固汉书文繁难省,乃令悦依左氏传体以为汉纪三十篇,诏尚书给笔札。辞约事详,论辨多美。其序之曰:“昔在上圣,惟建皇极,经纬天地,观象立法,乃作书契,以通宇宙,扬于王庭,厥用大焉。先王光演大业,肆于时夏。亦惟厥后,永世作典。夫立典有五志焉:一曰达道义,二曰章法式,三曰通古今,四曰着功勋,五曰表贤能。于是天人之际,事物之宜,粲然显著,罔不备矣。世济其轨,不陨其业。损益盈虚,与时消息。臧否不同,其揆一也。汉四百有六载,拨乱反正,统武兴文,永惟祖宗之洪业,思光启乎万嗣。
圣上穆然,惟文之恤,瞻前顾后,是绍是继,阐崇大猷,命立国典。于是缀□旧书,以述汉纪。中兴以前,明主贤臣得失之轨,亦足以观矣。”
我,武王也。求美德之士而任用之,故陈于是夏而歌之也。”
又着崇德、正论及诸论数十篇。年六十二,建安十四年卒。
韩韶字仲黄,颍川舞阳人也。少仕郡,辟司徒府。时太山贼公孙举伪号历年,守令不能破散,多为坐法。尚书选三府掾能理剧者,乃以韶为赢长。贼闻其贤,相戒不入赢境。余县多被寇盗,废耕桑,其流入县界求索衣粮者甚觽。
韶愍其饥困,乃开仓赈之,所禀赡万余户。主者争谓不可。韶曰:“长活沟壑之人,而以此伏罪,含笑入地矣。”太守素知韶名德,竟无所坐。以病卒官。同郡李膺、陈寔、杜密、荀淑等为立碑颂焉。
子融,字符长。少能辩理而不为章句学。声名甚盛,五府并辟。献帝初,至太仆。年七十卒。
钟皓字季明,颍川长社人也。为郡着姓,世善刑律。皓少以笃行称,公府连辟,为二兄未仕,避隐密山,以诗律教授门徒千余人。同郡陈寔,年不及皓,皓引与为友。皓为郡功曹,会辟司徒府,临辞,太守问:“谁可代卿者?”皓曰:
“明府欲必得其人,西门亭长陈寔可。”寔闻之,曰:“钟君似不察人,不知何独识我?”皓顷之自劾去。前后九辟公府,征为廷尉正、博士、林虑长,皆不就。时皓及荀淑并为士大夫所归慕。李膺常叹曰:“荀君清识难尚,钟君至德可师。”
皓兄子瑾母,膺之姑也。瑾好学慕古,有退让风,与膺同年,俱有声名。膺祖太尉修,常言:“瑾似我家性,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复以膺妹妻之。
瑾辟州府,未尝屈志。膺谓之曰:“孟子以为‘人无是非之心,非人也’。
弟何期不与孟轲同邪?”瑾常以膺言白皓。皓曰:“昔国武子好昭人过,以致怨本。卒保身全家,尔道为贵。”其体训所安,多此类也。
年六十九,终于家。诸儒颂之曰:“林虑懿德,非礼不处。悦此诗书,弦琴乐古。
五就州招,九应台辅。逡巡王命,卒岁容与。”
皓孙繇,建安中为司隶校尉。
陈寔字仲弓,颍川许人也。出于单微。自为儿童,虽在戏弄,为等类所归。少作县吏,常给事厮役,后为都亭*(刺)*佐。而有志好学,坐立诵读。县令邓邵试与语,奇之,听受业太学。后令复召为吏,乃避隐阳城山中。时有杀人者,同县杨吏以疑寔,县遂逮系,考掠无实,而后得出。及为督邮,乃密托许令,礼召杨吏。远近闻者,咸叹服之。
家贫,复为郡西门亭长,寻转功曹。时中常侍侯览托太守高伦用吏,伦教署为文学掾。寔知非其人,怀檄请见。言曰:“此人不宜用,而侯常侍不可违。
寔乞从外署,不足以尘明德。”伦从之。于是乡论怪其非举,寔终无所言。
伦后被征为尚书,郡中士大夫送至轮氏传舍。伦谓觽人言曰:“吾前为侯常侍用吏,陈君密持教还,而于外白署。比闻议者以此少之,此咎由故人畏惮强御,陈君可谓善则称君,过则称己者也。”寔固自引愆,闻者方叹息,由是天下服其德。 司空黄琼辟选理剧,补闻喜长,旬月,以儙丧去官。复再迁除太丘长。修德清静,百姓以安。邻县人户归附者,寔辄训导譬解,发遣各令还本司官行部。
吏虑有讼者,白欲禁之。寔曰:“讼以求直,禁之理将何申?其勿有所拘。”
司官闻而叹息曰:“陈君所言若是,岂有怨于人乎?”亦竟无讼者。以沛相赋敛违法,及解印绶去,吏人追思之。
及后逮捕党人,事亦连寔。余人多逃避求免,寔曰:“吾不就狱,觽无所恃。”
乃请囚焉。遇赦得出。灵帝初,大将军窦武辟以为掾属。时中常侍张让权倾天下。让父死,归葬颍川,虽一郡毕至,而名士无往者,让甚耻之,寔乃独吊焉。
乃后复诛党人,让感寔,故多所全宥。
寔在乡闾,平心率物。其有争讼,辄求判正,晓譬曲直,退无怨者。至乃叹曰:
“宁为刑罚所加,不为陈君所短。”时